她这才终于肯信:“果然是佚名!”
吾爱:“看来佚名是假装失踪了。”
只见佚名再次回到角落,找到三轮车。这时,那三轮车上的木桶突然发出“咚咚”声响。佚名将木桶盖打开,只见木桶里坐着一个人。
这人虽满身血污,形容憔悴,却仍不难辨出,此人正是钦臣!
卜幼即便是已经猜到,却仍是忍不住惊讶。
她不禁回想着整件事情,越想越唏嘘,道:“既然佚名就是黑衣人。那么,那晚我们夜探绯的卧房,佚名躲在暗处,应是也发现绯找了替身装病。而那个时候,正值红月之夜。佚名或许料想事情不对劲,便赶来林原边境,想要将情况告诉钦臣。可是她晚了一步,刚好那个时候,钦臣被抓进了牢狱。她便赶来这营地救钦臣。
而看守牢狱的狼人士兵,因为绯的缘故,早已经通过画像、或者暗中观察等方式,认识了佚名,并且对佚名恭敬有加。从方才来看,狼人士兵分明将佚名当做未来狼后来对待,因而对她并不设防。所以,佚名利用这一点,像杀死哨兵那样,在牢狱中,她先是骗取了狼人狱卒的信任,再趁其不备,暗下杀手。这样不声不响,一个又一个,依次解决掉,就不会惹人起疑,悄无声息地将钦臣救走。
至于最后牢狱内为什么是漆黑的?我想,可能最后还是闹出了点动静,在外把守的几个狼人察觉异样,纷纷进去查看,佚名为了好下手击杀,便扇灭了火把,在暗中伏藏,将狼人狱卒一一击杀。也或许是,佚名把所有狼人狱卒杀了之后,为了隐藏行迹,拖延对方发现劫狱的时间,将火全部扑灭了。
因为狼人都在搜捕钦臣,所以,佚名救了钦臣以后,将他藏在木桶中,一路贴墙走在黑暗中,躲避追兵。一共三层围墙,带着一个血人飞檐走壁,太过张扬。为了不引人注意,她选择了从岗哨那里逃走。利用狼人对她的恭敬,暗下杀手。只要依次通过三个岗哨,就能顺利逃出生天。”
吾爱轻轻抚了抚掌,“啊……不错,不错。这便是真相。”
尽管已知真相,卜幼却仍是唏嘘不已,久久不能回神。
吾爱斜倚在枝干上,手中抛玩着铜板,喟叹道:“绯最爱的女人,利用他的信任,救走了他最恨的仇人。不知道绯知道以后,会作何感想?”
卜幼心中十分低落,轻声道:“为什么?佚名为什么会背叛绯?”
吾爱道:“林子大了,什么样的鸟都有。何必奇怪?大人可还记得,那晚在钦臣府,猎人们声讨佚名来路不明,可是钦臣却丝毫不管‘来路不明’这件事,反而用猎人们技不如人搪塞过去。大人以为,钦臣是当真不在乎佚名来路不明这件事吗?”
卜幼:“不……”
她想,钦臣既然肯为了家族大义,从一个舞文弄墨的儒雅文生,变成一个不修边幅的猎人族长,足以说明,他很在乎猎人族的事务,是一个称职的族长。
“所以……”吾爱道:“钦臣身为猎人族长,身负人族安危的大任,怎么会真的允许,绯的身边留下一个来路不明的心腹?”
卜幼数不清多少次感叹,道:“原来,钦臣不是不在乎‘来路不明’,而是,他早就知道佚名的身份,甚至,是他安排佚名留在绯的身边。”
吾爱:“不错。何况,那日在走马灯专卖店外,钦臣早就说过了,他跟绯不一样。绯是重情重义,而钦臣呢?钦臣或许也是重情重义,可同样,他这个人,责任感太重,太理智。同一件事,绯或许会首先考虑情义,但是钦臣,他会抛弃私情,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后,再做出最好的抉择。不然,他不会为了责任这两个字,把自己活成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模样。”
卜幼:“钦臣的责任,其实也是一种情义。”
吾爱:“无关私情的情义。这样的人,对自己最恨,却对他人最宽容。”
卜幼:“对他人宽容?他对绯宽容吗?如果从一开始,在街边,绯与佚名相识,佚名为了绯而当众打架,之后留在绯的身边,为他全身裹缠白布,护他安危十年,到头来……却都是钦臣的计划。这对绯也太过残忍了一些。绯对佚名,显然是动了真心的。”
吾爱幽幽道:“恩恩怨怨,就连当事人也说不清道不明。何为外人道哉?大人现在还想插手管这件事吗?”
如果卜幼不知道佚名暗中救了钦臣,那么,她本就古道心肠,或许真的会管上一管,可是现在……她却不那么确定了。
如果她执意插手要管,那么对绯来说,是不是有失公允了?须知,佚名在绯的心中,地位高到可以让他献出自己脆弱的咽喉。可是,这个叫他如此珍爱的女人,却到头来只是仇人计划中的一环,这无异于在绯的心口上再重重扎一刀。她并不想在绯的背后再补上一刀,忒也残忍。
她更不敢想象,在绯得知真相的那一刻,绯会作何反应?
卜幼揪住了心口,柔声道:“我……哎,我只觉得,好难过……为什么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什么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为什么,非要闹到这般不好看的地步?我知道,恩怨情仇,是人情世态,其实是很正常的。可是我虽明白,却每逢遇到这种事情,总也忍不住跟着伤心难过……”
吾爱见她泫然欲泣,心中一刺,忍不住将她揽入怀中,安慰道:“大人勿要伤心。这件事情尚未结束,何必着急做下悲观结论?不妨静观其变。”
这时,听得钦臣闷咳了几声,哑声道:“你还是走吧。别管我了。”
佚名却单膝跪地,郑重说了八个字。
她道:
“保护族长。
保护少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