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雪了轻轻拍了拍他的肩:“没事。”
“就算是遇到同样问题的人,也会有不一样的立场。”
而且,他本来也不适合跟其他人群聚在一起。
没有共同话题的人,并不会因为同样的伤痛就变成知音。
“当我第一次发觉,自己在圣里亚什么都不是的时候,我特别崩溃。”苏明恪静静开口,揭起了自己的老底。
“我总是想着,像我这样普通的富二代,在圣里亚要怎样生存呢?”
“但是我看到了特招生,这群比我处境还要困难的人。”
“一开始,我有些阴暗的高兴,因为我发现,自己并不是最惨的。”
“但是后来我发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只要我不努力维持自己作为富家子弟的地位,就会跌落到和特招生一样的位置。”
“为了维持地位,我不断地举办派对,四处和人社交。”
“但是,那些事情只是表面上起到了作用,实际上却一无所获。”
“我真正遇到问题的时候,所有人都背刺我。”
“我想,或许只有弱者抱团起来,找到一片没有纷争的世外桃源,自己过自己的日子,远离平权,也远离向上爬,才能度过这难熬的三年。”
“但是后来我发现,我又错了。”
“我为了维持这个团体,花了很多精力,钱,到处奔走,但是,成员的人心,却是我不能控制的。”
“他们进入团体之前,是弱小可怜的,无辜又善良;但当他们找到这个团体之后,就变得十分刻薄。”
“他们苛刻地对待每一个我领来的人。”
“各种审判,认为对方不配进入,只有他们自己,才是纯血的。”
“我现在都有点后悔了。”苏明恪摁着发酸的太阳穴,“是不是我做错了?”
“在这样的环境里,只顾着自己,才是正确的?”
“你没有错。”
“你只是有些幼稚的天真。”
“羊群的善良,只是因为没有撕咬的能力。”
苏明恪露出了“果然如此”的沮丧。
“不过,这种天真,并不讨厌。”
林雪了当然不会因为被弱者排斥就不开心。
这样的事情,在他身上,也不是发生第一次。
作为体内有着多个诡异,被普通人忌惮的驱诡师, “半人半诡的怪物”,
被害怕、忌惮,甚至想方设法地杀死是家常便饭。
他早就知道自己生来不受喜爱,“起点男主都是嘲讽脸”的命运。
起点男主都是人憎狗厌体质。走在路上,都能被人看不爽想干架;路边的狗见了,都想踹他一脚。
报到后到开学前之前的日子,还剩下几天。
林雪了喜欢找一个空闲的日子,到外面随意闲逛。
在圣里亚简单吃了黄油面包煎蛋配牛奶的早餐,早早步行到公交站台,看见站台上各色的人背着大包小包,翘首等待公交车到站。
工作日早上九点的公交车没有什么人,只有几个拎着刚从超市买好的菜和糕点的老人。
乘上只有稀稀散散几个人的巴士,他坐在后排靠窗的位置, 戴着鸭舌帽听歌。
上午的阳光透过玻璃洒下,在脸上巡游。
光与影穿梭交错。
在耀眼的光芒的映照下,林雪了侧着脸,低头看手机。
侧脸的轮廓立体,被光照出鲜亮的分界线,如巍峨山峦。
微微翘起的唇珠看上去像是滚动的露珠。
一次偶尔的遇见,就成了无数少女的梦。
公交车晃晃悠悠,就像摇篮。
让林雪了仿佛回到了从不存在的童年。
窗被上一位乘客打开了一半,风吹动林雪了的发丝,将他的发丝调皮地拂到眼前。
像是朋友从背后捂上双眼,问:“猜猜我是谁?”
当他望向窗外的时候,他看到芸芸众生,一切景色的人都向自己退去。
他才意识到,自己只是这个世界的旁观者。
就像是一部电影,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剧本。
穿着西装的工作族行色匆匆;小女孩手里拿着小风车,跑在奶奶身后;摩登的都市女郎打扮干练。
下了巴士,林雪了在大街小巷闲逛,竟然意外在一家不起眼的小店看到卖青团的。
东方面孔在这里显得尤为亲切。
卖青团的是个白发苍苍的老奶奶,她说自己跟着在诗兰工作的女儿来到这里,闲不下来,也想在异国他乡,传播一下家乡文化。
在林雪了原本的诡异世界里,青团是驱邪道具。吃了青团,邪祟就不会再出来作祟害人——前提是要找到它们喜欢的正确口味。给错口味的话,邪祟会一怒之下,再要一个青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