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她们,程铮打了车又回到了酒店。
到A市这几天,天气都不错,不过到了中午,太阳太强烈了,他们一般都是在酒店休息,等到下午才出门。
不过程铮不想这样,他在酒店里吃完早餐,没了妈妈在念叨,程铮放松了不少,便决定去海边散散步。
由于邬粥彤和他妈妈要赶飞机,他们起得很早,程铮走到海边时,太阳刚冒出来。
早上的海边,很清爽,人不是特别多,程铮想体验一下光着脚踩在沙子的感觉,就脱了鞋子,踩着沙子沿着海边走了好久,海水打在沙滩上,溅起了浪花,程铮的裤子都被打湿了。
沿着海边走了一会儿,程铮见太阳出来了,就打算回酒店把导师安排的任务补上。
在途径一家花店时,程铮被门上挂的贝壳风铃吸引了。
他望向贝壳风铃,只觉得声音很熟悉,等仔细看了眼花店,才猛然发现,这家花店他们前几天来过,当时他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个贝壳风铃,只不过当时花店是关门的。
程铮趁着时间还早,穿上鞋子,拍了身上多余的沙子,爬上台阶,站在了花店的前面,抬头望着被风吹响的贝壳风铃。
近了一看,程铮才把风铃看清楚,风铃是用不同颜色的贝壳串在一起的,挂在门前,会时不时发出水流声,能让人安心下来。
程铮站在花店门前,望了许久才推开门进去。
一进去,程铮就被门前的一排多肉吸引,多肉放在架子上,一排堆着一排,多肉被养得特别好,每片多肉都很饱满。
继续往花店里面走,程铮先是看到桌子上放着插满很鲜艳的花朵,其次才看到,桌子旁边的墙上,挂着一排整齐的照片,每张照片都很有活力。
这家花店,让程铮决定很特别,花店里面装饰是橙色,在照片墙下,堆满了绿色植物,玻璃窗边,是白色蕾丝边的窗帘,程铮一度以为走进了别人的房间。
站在花店照片墙下,程铮压根没注意到从外面走进来的人。
直到耳边听到,“你好,你是来买花的吗?”
程铮寻着声音一扭头,看到了一个穿着围裙,手上抱着一盆苦橙树的女人。
程铮喜欢苦橙树,不由得低头看了眼女人怀里的盆栽。
直到女人的声音再次响起,“你好,你是来买花的吗?”
这个女人,是杨家佳,她哥离开后,这家花店就由她打理了,和许妄结婚后,许妄看她工作量太大,会时不时的跑到A市来,一同和她打理这家花店。
程铮摇了摇头,把手上提着的一束绿叶橙三角梅拿了起来,指了指花束说:“我不是来买花的。”
杨家佳顺着程铮指的花束看了下,是一束颜色很鲜艳,花苞开得饱满的三角梅。
杨家佳见花束乱七八糟的放在他提的包里,很热心的问:“你需要我帮你包装一下吗?”
程铮摇头说:“谢谢,不用了。”
“好,那你随便逛逛。”杨家佳抱着苦橙树有点重,说完便朝玻璃窗边去,弯腰把苦橙树放在窗台边的架子上了。
等放好直起身来,就看到程铮走到门下,指着门上挂着的贝壳风铃说:“老板,你们这个贝壳风铃卖吗?”
杨家佳擦掉额头上的汗,扭头刚好听到程铮在问,随后摇了摇头说:“那个不售卖,是孤品。”
“那你们还做吗?我想买这个贝壳风铃。”程铮听到孤品两个字,有点失落,不想就此放弃,又问了一遍。
“做风铃的人已经不在了。”杨家佳看着被风吹的贝壳风铃,在风吹日晒下,贝壳的声音已经没有去年的好听了。
“对不起。”程铮没想到等到了这个结果。
“没关系。”杨家佳用抹布擦掉手上的泥土后,朝着前台走去。
程铮没有在花店停留多长时间,和杨家佳聊了下,就离开了。
不过在离开前,程铮从包里抽出一支绿叶橙三角梅放在了花店外面的桌子上。
橙色的三角梅,与海边融为一体。
放完三角梅,程铮下了台阶后,还是没忍住多看了一眼门前的贝壳风铃,望着望着,他突然注意起花店的名字了。
——阿苑、阿苑。
程铮在心里默念了两遍这个名字。
直到大脑里闪现一个人,是他这辈子都忘不掉的人。
和这家花店就差一个名字,她叫祝苑。
她长得很白,高高瘦瘦的,总喜欢扎高马尾,笑起来有个浅浅的梨涡。
高三那年,程铮出车祸后回到学校,总会看到角落里,有个女孩子在看他,起先,他以为她是在走神,可渐渐的,他发现祝苑不是在走神,而是在看他。
祝苑看向他时,眼里总带着泪花,眼神里有数不清的委屈,她喜欢坐在靠近后门的位置,蜷缩着,喜欢看向窗外,喜欢一个人发呆,也喜欢吃甜甜的硬糖。
渐渐的,程铮被祝苑吸引了,她偶尔像个小太阳一样,笑起来特别好看,偶尔很落寞孤寂。
程铮总忍不住想靠近她,所以周一的升国旗,程铮会下意识的站在祝苑的身边,与她平齐,喜欢在放学后,悄悄坐下一班公交车,远远的望着她。
祝苑很喜欢猫,时常去猫咖,程铮就会绕很大一圈跟着祝苑去猫咖,然后坐在角落里,默默的望着祝苑。
体育课上,祝苑总喜欢一个人坐在台阶上,望向篮球场,所以,每次他都故意找一个最显眼的场地和同学们打篮球。
可渐渐的,程铮发现,祝苑不太喜欢他,所以,高考结束后,程铮答应了和祝苑见一面。
那天夜里,程铮因为太兴奋,开了窗睡觉,第二天醒来,他发了烧被他妈妈送进了医院,等醒来已经是下午六点了。
等他到了约定的地方,却没有在那里看到她,转了几圈,最后落寞的离开了。
那段时间,程铮总会时不时的去巷子里,想偶尔到祝苑一次,可事实却不如他意。
坚持了半个月,直到他妈妈带他去了香港。
离开幻水镇后,程铮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还在遗憾,没能和祝苑见一面,也没能亲口告诉她,他好像喜欢上了她。
世界很大,大到让程铮再也没有见到过祝苑,后来,读了香港的大学,程铮渐渐的不再想念那段苦楚的高三了。
只是,会在夜里,常常想起他和祝苑在荷花田边,一起看萤火虫,一起笑,一起看星星。
萤火虫下,满眼都是他的女孩。
程铮在离开花店前,不小心撞到了一个男生,年纪比他大一点。
不过程铮并没有很注意,提起一束三角梅就走了。
被撞到的是许妄,他手上抱着一束玫瑰,想给杨家佳一个惊喜,却不小心被撞到,等反应过来,撞到他的人说了声对不起就匆匆忙忙的离开,只留下一个背影。
许妄没有太计较,走上台阶,推开门就看到杨家佳在窗台边上,擦着苦橙树的叶子。
“铛铛铛,小佳,你看我给你带了什么。”许妄把红玫瑰放在杨家佳的面前,“咦,这朵花怎么坏了。”
望着坏掉的花,许妄这才想起来,刚才有人撞到他,把他的红玫瑰撞坏了。
“坏了就摘掉呗,你看这不是好好的吗?”杨家佳抽出坏掉的那朵,笑着说。
“还是你聪明。”许妄拍着马屁说。
“好啦,别拍我马屁了,快帮我把照片墙那边的凳子搬来一下。”杨家佳在许妄的脸颊上亲了下说。
见许妄站着不动,显然被杨家佳的主动震惊到了,她推了推许妄说:“刚刚的亲亲是给你的奖励,怎么?不满意?”
“没有,没有。”许妄边说着,乐开了花,朝着照片墙走去,“小佳,我搬了凳子,你能不能再给我一个奖励?”
“看你表现。”杨家佳笑着擦苦橙树的叶子说。
许妄要搬的凳子在盆栽边上,搬好凳子直起身来,他在盆栽的角落里,看到了一张照片,捡起来一看,照片上的人很熟悉,仔细想了下,就是在花店外面不小心撞到他的人。
许妄连凳子都没有搬,有点激动的拿着一张照片走到杨家佳的面前,指着照片里的人说:“小佳,他叫程铮吗?”
“嗯。”杨家佳凑过去一看,看着照片上的人,点了点头说:“是他。”
“刚刚来花店的人就是他,你没认出来吗?”许妄望着杨家佳说。
“什么?”杨家佳显然没反应过来,等许妄又指了下照片里的人,她才恍然明白,照片里的人和刚刚来花店的里的人就是同一个人。
“程铮,程铮来了。”杨家佳抽过许妄手里的照片说:“照片我先用一下。”
随后,杨家佳走到前台,抽开抽屉,从里面拿出一封迟到一年的信出来,拿着照片,急忙推开花店的门,朝外面走去。
可最后在花店周围,转了一圈也没能看到程铮的身影。
杨家佳又失落的回了花店,她以为程铮会再次来花店,在花店里等了三天,三角梅都枯萎了也没能等到他。
最后,杨家佳又把祝苑先前的愿望信,又重新放回了抽屉里,在柜子的最后一个抽屉里,放着两封信,一封是祝苑写给程铮的,一封是写给她自己的。
两封信,都没能等到它们的主人。
程铮在A市留了两天就回香港了。
回香港前,程铮原本想去海边再看看的,顺便去看一下花店,结果那天下了很大的雨,程铮只能在酒店里睡到了第二天飞机起飞。
他离开这天,天依旧雾蒙蒙的,街道上的三角梅落了一地。
程铮坐上了返回香港的飞机,此后,再也没来过A市了。
程铮永远不知道,要是他再细心一点,就能看到阿苑花店里,那整面照片墙上,挂着的女孩都是祝苑,在一个角落里,他做梦梦到的背影也有,一模一样的,不过照片上的有人脸。
他不知道,祝苑在雪山里,单独为他写了一封信,信里,祝苑提到,他喜欢程铮,过了这么多年,依然很喜欢他。
这段苦楚同梅子般的青春里,程铮因为车祸失忆了,又再次被祝苑吸引,又重新喜欢上了她。
只不过,这份感情,谁都没有说出口。
程铮回到香港后,在他三十二岁这一年,结婚了。
新娘不是邬粥彤,是一位他妈妈很喜欢的女孩子。
新娘长得很漂亮,留着短发,性格特别好,温柔大方,很体贴人,与祝苑的性格迥然不同。
他们结婚的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程铮升级当了爸爸,渐渐的,他爱上了他温柔体贴,事事都顺着他的妻子,爱上了他活泼可爱的女儿。
他成了一名合格的好丈夫、好爸爸。
程铮下了班,就会载上妻子和女儿,去附近的海滩边上散步,摘摘花,喝喝下午茶,赏星星,遇到萤火虫的季节,就会开很远的车,去看萤火虫,成了别人眼中幸福美满的模范家庭。
程铮很爱他妻子,当所有人都催促他们生二胎,程铮会站出来,向所有人解释,说他这一生,有一个女儿就足够了,担心妻子的身体,所以连着生二胎一点想法都没有,因为生小孩,对她妻子身体伤害太大了,他不想让妻子受罪。
可能是太幸福了。
渐渐的。
程铮不再做噩梦,不再梦到那个女孩的背影了,只是在一天夜里,程铮梦到女孩在哭泣,哭得很伤心,等醒来,程铮枕头全湿了。
从那以后,女孩再也没来过他的梦里。
程铮不知道,祝苑把彩虹当成浪漫,却在彩虹出现的第三次,丢了命。
那个常常把喜欢挂嘴边的女孩,看到程铮很幸福,再也没有入过他的梦了。
那本被祝苑写满的《告白情书》最后也没能送出去。
要是祝苑细心一点,就会发现,在《告白情书》最后一页,整齐的写着一串英文:“You are mypossession”——你是我的所属物。
这串英文,是程铮的笔迹。
是十八岁的程铮为她写下的告白情书。
祝苑离世后,这本《告白情书》随着遗物,一同被烧毁了,被藏在暗无天日的岁月里。
成了无人知晓的秘密。
程铮不知道的是,在海边送他那支绿叶橙三角梅的十七岁女孩,她的那颗心脏,是祝苑的。
祝苑在大三那年,成了一名人体器官捐赠登记者,那封致人体器官捐献志登记者的一封感谢信,很安静的放在幻水镇祝苑靠梧桐树的那个窗户下的抽屉里,现在已经积了一层灰。
祝苑的青春不太圆满,所以,她借着一颗心脏,留存于世间,只为在程铮向往的大海里,送他一支他喜欢的三角梅。
祝苑的青春,在程铮三十二岁这一年,彻底结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