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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文小说网 > 太太好像不是直女 > 第2章 失火

第2章 失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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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珍整夜不曾安睡,她清楚地知道这座死气沉沉的房子里多了一个人,一个活人,一个从回忆里跳出来的人,只要洗干净,就会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荷珍呼吸时,便想到她也在呼吸,荷珍心跳时,便想到她也在心跳,她就睡在这座房子的某个角落,这让荷珍兴奋不已。

黑暗中,荷珍下床,光脚踩在地板上,仿佛通过楼板连接着楼板,便有了接触,她闭上眼,记忆翻涌而来。

……

那年她二十岁,丈夫死后一年,她内心并无特别多的悲伤,却要在外人面前装作拭泪的模样,她穿着黑裙子穿梭在这座城市的每个歌舞厅、咖啡厅还有冰激凌店,遇到熟人认出她时,她便拿出帕子捂在眼睛上道:“这是我家那位生前常来的地方,我来到这便觉得亲切。”

熟人往往叹息一番便不再管她了,她压低着帽檐,独坐一隅,在阴影里品尝着甜蜜又刺激的冰激凌。

透过帽子上的黑纱,她看见五光十色的灯泡下,男男女女欢快扭动的身体,心中燥热起来,一瞬间好像理解了孙翻译,可又恨起孙翻译来,他结了婚却依旧活得痛快活得年轻,而自己从嫁人的那一刻开始便垂垂老矣,婚姻是女人的坟墓,对于男人而言却不是。

不知在第几次她坐在台下,望着舞池里一双双辛苦又快乐的脚,她鬼使神差走了过去,当她回过神时,舞池上的灯光已透过面纱照亮她的脸,有人认出了她,她垂着眼,耳朵屏蔽掉闲言碎语,在成双成对的蝴蝶似的人群中独舞。

“这不是孙太太吗?还在丧期怎么就出来了?”

“她还跟我说她来这怀念丈夫呢,切!我看她是自己耐不住寂寞了。”

“我敢打赌她能听到我们说话,真不害臊还在跳。”

荷珍越跳越快,抬起眼看着他们,众人却又不言语了,目光从那些脸上一个一个扫过去,全是戏谑的表情,唯独在一个人脸上看到了欣赏,这人便是赵文德。

说来讽刺,自那天以后,荷珍家门庭若市,形形色色的男人都来邀请她出去玩,赵文德也不例外,荷珍肆意地享受着青春,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快活过。

其中赵文德尤为使她满意,不论什么要求他都会满足她,他说他爱她,可她常常觉得那不是爱,那是一种向往,他在羡慕荷珍不顾世俗的勇气。

直到一次在老师家时,遇到了他的小儿子朗英,男孩正是意气风发的十五岁,看到他的脸的一瞬间,荷珍比吃了十支冰激凌所带来的青春的感受还要强烈。

得知他在学习英文,想要将来当一名翻译员,荷珍邀请他到自己家借书看,孙翻译留下的书籍对朗英来说如获至宝。

荷珍努力从他身上汲取青春的能量,仿佛看到他便能弥补自己囿于闺阁与婚姻所失去的青春时光。

往后再见到赵文德及其他男人时,仿佛都觉得他们身上散发出腐朽的气味,在男人们香烟的蓝雾笼罩下,荷珍把头埋进臂弯里,她也闻到自己衰颓的味道,她开始厌恶这种生活。

过了两年,朗英如愿去了英国留学,音信全无,荷珍很是失落,她像赵文德爱上她的勇气一样,爱上了朗英的青春,从此以后再也没有人可以替代这份感觉,荷珍嗅出自己冻结住的时光又在衰败下去。

她决心远离这种让她腐败加剧的生活,最初她只是想跳舞想唱歌想吃冰激凌想自由交往,而这却让她败坏了名声,她成了这座城的一个谈资,流言蜚语侵蚀着她的生活,可她无处可逃。

她开始闭门谢客,拒绝一切人的邀约,渐渐这些旧日交好的人又化成伤她最深的刀子,只有赵文德待她依旧。

她几乎被世俗打败了,她开始觉得青春似乎不是那么重要的东西,人总要向前走生活下去,寡妇要有寡妇的样子,就如赵文德从小在家族斗争中就得扮演着孝顺忠厚又能干的儿子一样。

荷珍决定试试一条世俗的道路,她要嫁给赵文德,当一个贤妻,然后再当一个良母,或许这样就是常人所说的“正轨的生活”,和寻常夫妻一般老去,或许这样就能够忘记自己对于青春的巨大遗憾。

直到今天她遇到周绫,一个和朗英长得几乎一模一样的女人,她不知道这是老天的礼物还是玩笑。

而她竟然鬼使神差地把她留了下来,一时不敢面对自己的心和赵文德,脸颊瞬间烧得像红炭。

只是曾经的那份情感自己从未对任何人吐露分毫,那是自己将要带入坟墓的秘密,自己并无任何越轨的行为,而周绫又是女子,自己不过是看她可怜罢了,就算她没有长着这张脸,自己也依旧会收留她的,荷珍如是安慰自己,脸上温度才逐渐冷却。

第二天一早,荷珍便穿戴整齐坐在客厅的茶几前,她是几点起来的?又是几点坐在这里的?只有她自己知道。

七点钟声响过,佣人往返于厨房和餐厅,早餐的香气萦绕到荷珍鼻尖,却不曾引起她的察觉。

阿四带着周绫走过来,两人一前一后立在荷珍面前。周绫换了身干净衣裳,蓝布的上衣,黑布的裤子,和其他女佣一样扎了根辫子在背后,低着头看不清脸。

“把头抬起来,我有话问你。”荷珍一手放在膝盖上敲着小腿。

周绫抬头,脸洗净了,看得十分清楚。面庞有些红,脖子倒白,想来是逃难晒伤了面皮,是个倒三角的小脸,下巴却圆润,颇有几分稚气,单眼皮,眼梢上挑,眉毛比眉骨略低些,倒有几分英气。除了眼神有些怯,倒像是古画上难辨雌雄的童子。

“叫什么名字?”

“回太太,我叫周绫,土口周,绞丝旁的绫。”周绫的声音润润的。

“你识字?”

“认得字,我上过学,家父原来是个帮人写信写地契借据的先生,有时也让我写。”

“很好,识字便有用,既然跟了我,也是有条件的,这名字也要由我来起,你可愿意?”

周绫点点头,荷珍不知转了几圈手腕上的白玉手镯,忽然道:“为了方便,就叫你阿英好了。”

“王字旁的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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