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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文小说网 > 我娘的男人,我就笑纳了 > 第33章 杀人者自传

第33章 杀人者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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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是镇上书局的抄书吏,案头常年摆着一方磨得发亮的端砚,我至今仍然记得他蘸墨时总爱轻轻呵口气,写出的字迹总是端方如松。

我母亲是个绣女,窗下常年绷着绣绷,绣艺不算高,但是飞针走线间,也能绣出称得上漂亮的鸳鸯、牡丹。

我是家里的第一个孩子,平日里的生活说不上富贵,却也安稳,母亲绣活换的碎银,足够给我们买些粗布衣裳和麦芽糖;父亲抄书得的工钱,也能让我们顿顿吃上掺着杂粮的米饭,偶尔还能割二两猪肉改善伙食。

但是这样的光景没有维持多久——从镇国公推行新法开始,很多事都变了。

先是活字印刷术铺天盖地铺开,书局里的抄书活计一夜之间少了大半,爹攥着笔杆的手日渐发紧,砚台里的墨干了又磨,磨了又干,最终还是被掌柜客气地辞退。

没过多久,纺纱机又传入镇上,绣品不再稀有,母亲的绣绷蒙了尘,那些精心绣制的纹样,再也换不来往日的价钱。

家里四个孩子正是能吃的年纪,大弟总跟在我身后要吃的,小妹刚长牙,含着手指嗷嗷哭,最小的弟弟还在襁褓里,得靠稀粥汤喂活。日子总得继续,爹和娘的眉头就没松开过。

那会儿高炉炼铁的技术已经取代了老式的木炭锻打,听说钢铁产量从万吨跃升到了百万吨,成本却砍了一半。

可这与我们家无关,我只知道父亲为了生计,去了城郊的煤矿。

临走前,他把那方端砚仔细包好,塞进箱子最底下,说:“先存着,等日子好点,还能教你写字。”

我儿时最深刻的记忆,便是父亲在灯下教我握笔。

他的手骨节分明,带着墨香,轻轻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地教:“写字要板板整整,做人要规规矩矩。”

可后来,这双手再也没机会握住毛笔,只能攥着冰冷沉重的铁锹,在漆黑的矿道里刨挖煤炭。

每次父亲回来,指甲缝里的黑泥怎么洗都洗不掉,连掌心里的纹路都被染成了黑色。

即便如此,家里也只是勉强够温饱。铅活字印刷让书籍产量从“年印千册”飙到了“日印万册”,书价跌了大半,私塾也开设了寒门学子的免费名额,我总算能继续读书。

如今书本便宜得像秋天的落叶,我捧着那些价廉物美的书册时,心里总有种扭曲的窃喜。直到母亲忧心忡忡地抚摸着我的书页,低声说:“这印得是快,是便宜,可墨色到底不如手抄的匀净,字也有些僵……”

她没再说下去,我却猛地惊醒,那点可怜的开心瞬间冻结,化为哽在喉头的酸涩。

母亲的绣品最终还是卖不出去,堆在箱子里,渐渐蒙了灰。接着,天也变了脸,连着几年大旱,田地产不出什么粮食,粮价一天一个样。村里家养的鸡鸭猪羊开始莫名其妙地死去。饿怕了的人舍不得扔,我们也一样。那只死去的鸡被烤了,肉嚼在嘴里有种古怪的腥气,但我们很久没沾荤腥了,还是狼吞虎咽地吃了下去。

雪上加霜的是,最小的弟弟病倒了。起初只是发烧咳嗽,后来浑身滚烫,胡言乱语。父亲跑遍了镇上的药铺,也没找到对症的药。我后来才知道,那是瘟疫,在大旱之后蔓延开来的瘟疫。

那段日子,家里的哭声就没断过。先是小弟没了气息,紧接着,小妹也闭上了眼睛。母亲抱着两个孩子的尸体,哭得肝肠寸断,没过几天,也跟着去了。父亲一夜白头,每天下工回来就坐在炕沿上喝酒,喝得酩酊大醉,嘴里反复念叨着他们的名字。

父亲因为喝酒,在矿场受了伤,那是家里已经没有几个钱了,我去求郎中,求来了一副药,哄着父亲喝下去,但是没有什么用,父亲还是在那个冬天离开了我们。

书早就不读了,家里只剩下我和大弟。我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什么活都干。帮药铺碾药,给酒楼洗碗,在码头扛麻袋,还替人送过信,实在没活干的时候,就去捡破烂,把别人丢掉的破铜烂铁、废纸旧布攒起来,换几个铜板。我每天都在算,手里的几个铜板,怎么样才能让我和剩下的大弟熬过这个月。肚子常常是空的,饿得发慌时,就灌一肚子凉水。

可那天下午,我从码头扛完麻袋回来,却到处都找不到大弟。

我喊着他的名字,声音都发颤了,从家里找到街上,又从街上找到河边。就在我快要绝望的时候,听见隔壁大娘带着哭腔的喊声:“娃儿,你快过来……”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走到河边的,脚步像灌了铅一样沉重。河面上结着一层薄冰,我的弟弟,那个平时总爱跟在我身后,活蹦乱跳喊我“哥”的大弟,此刻正趴在水面上,一动不动。

岸边,还躺着一条死鱼。

它就躺在薄冰和枯草的边缘,覆着一层浑浊的冰碴,鳞片失去了所有光泽,像生锈的劣铁皮。一只眼睛翻白瞪着灰蒙蒙的天空,另一只成了一个空洞。最浓烈的是那股味道——腥,冷冰冰的腥,钻进鼻孔直冲脑门,又带着一丝甜腻的腐败气息,像是什么东西从最里面烂了出来,混着河泥的土腥气。那味道粘在空气里,也粘在我往后的人生里,挥之不去。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留在这个世界上。天黑下来以后,街上的人都匆匆往家里赶,回到自己的庇护所,和家人团聚。可我呢?我该往哪里去?要回到那间只剩下四面墙壁,空荡荡的房子里去吗?那里没有母亲的绣绷,没有父亲的砚台,没有弟妹的哭声,也没有大弟的笑声,只剩下无边的冷清和黑暗。

我裹着娘做的最后一件棉袄,慢慢地往家走。这件棉袄原本是穿在大弟身上的,他为了摸鱼,下河之前脱了下来,整整齐齐地叠在岸边。我本来不想穿的,我所有思考的能力,好像都跟着爹、娘、小弟、小妹,还有大弟一起远去了,只剩下一具麻木的躯壳。可邻居家的大娘赶过来,把棉袄硬塞进了我的怀里,她的声音带着哭腔:“娃儿,穿上吧,别浪费了好棉花。带回去,不然指定被人趁乱捡走了。”

是啊,棉花是很贵的,我们家只有这一件厚实棉袄了。

明天,我还得去找张草席。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明白了,吃苦并不能成为人上人,想成为人上人得吃人。

时间冷漠地往前滚。镇国公的新玩意儿一个接一个,世界似乎日新月异,但又好像和蜷缩在角落里挣扎的我们无关。如果个体的死活无关集体的宏图,那集体的荣辱,又与我何干?

后来,在一次上山砍柴的时候,我意外发现自己居然有修炼的天赋。我像是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开始拼命习武、修炼。再之后,经人引荐,我认识了我的妻子。

那是我人生中少有的一段幸福时光,温暖得让我几乎忘记了过去的所有苦难。

我从小就没吃过荔枝。第一次听人说起荔枝的时候,只知道那是南方来的稀罕物,很甜。妻子知道了这件事,记在了心里。从那以后,她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省吃俭用,攒下钱来给我买一斤荔枝。她把荔枝小心翼翼地放在怀里捂着,怕冻着,也怕碰坏了。第一次吃荔枝的时候,我连皮都不知道怎么剥,妻子就坐在我身边,笑着帮我剥好,把晶莹剔透的果肉递到我嘴边。那甜味,是我从未尝过的,甜得发腻,却又让人舍不得停下。后来,她买的次数多了,我吃得多了,居然也能矫情地跟她说:“这荔枝太甜了,我不爱吃了。”她就会笑着把剩下的荔枝剥了核,晒成荔枝干,留着以后给我泡水喝。

那时候我们的生活并不算富裕,住的是一间狭小的土坯房,吃的也多是粗粮。可妻子总有办法把平淡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她会把我穿旧的衣服改做成贴身的小褂,把粗粮磨细了做成馒头,喝完的茶叶渣,她晒干了塞进旧布缝的小枕里,说安神。

那段日子虽然艰难,却真的算得上幸福。可惜,这一点点幸福,也被我亲手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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