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宋晓尘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地传入两个正在气头上的男生耳中。
两人同时一愣,看向这个突然介入的女生。
宋晓尘的目光平静地扫过两人,最后落在那个壮实男生身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你刚才指责这位同学‘眼瞎’,可能构成对其人格尊严的侵害。”
壮实男生愣住了,张了张嘴,没说出话。
她又转向那个戴眼镜的男生:“同时,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你刚才被推搡,涉及到身体权。但在事实不清的情况下,直接使用‘插队’这一带有道德贬义的指控,也需要谨慎。”
眼镜男生也懵了,气势不由得弱了几分。
周围的学生们都安静下来,好奇地看着这个用法律条文“劝架”的女生。
宋晓尘没有理会周围的视线,继续用她那平稳的语调说道:“关于排队顺序的争议,事实不清是核心。《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你们双方都主张自己拥有优先权,那么,谁能提供更有力的证据?比如,后面排队的其他同学,是否可以作证?”
她的目光转向周围排队的人群。几个被看到的同学互相看了看,其中一个小声说:“我……我看到是这位戴眼镜的同学先排在这里的,后面那个是后来挤过来的……”
有了人证,形势立刻明朗。
宋晓尘看向那个壮实男生:“现在证据倾向于这位同学。你的行为,可能构成了对公共秩序的不良影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虽然校园食堂未必直接适用,但精神是一致的。”
壮实男生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在周围目光和宋晓尘引用的“法条轰炸”下,气势彻底垮了。他嘟囔了一句:“……算了,我不跟你争,我重新排队行了吧。”说完,灰溜溜地走到了队伍末尾。
戴眼镜的男生松了口气,感激地看了宋晓尘一眼:“谢谢……谢谢同学。”
冲突消弭于无形。食堂秩序恢复了正常。
宋晓尘微微点头,算是回应,然后转身,在一片惊奇和佩服的目光中,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仿佛只是做了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楚月瞪大了眼睛,压低声音:“我的天,晓尘,你简直是行走的‘矛盾化解仪’!还是法律限定版的!”
林知时看着她,嘴角噙着笑意,这次的笑容里多了几分深思:“我现在更加确定,你不来辩论队,绝对是我们的损失。你这不只是背诵,是已经把法律内化成了一种行为模式和解决问题的工具。”
宋晓尘拿起之前放下的汤勺,汤汁尚温。她抬起头,看向林知时,眼神清澈而认真:“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本身。条文是死的,但运用是活的。在事实清楚、争议明确的小型纠纷中,直接引用相关规则,往往比情绪化的争吵更有效率。”
阳光透过窗户,照亮了她餐盘边缘的一角,也照亮了她眼中那种对于秩序和规则的纯粹信念。
林知时心中微微一动。他见过很多优秀的同龄人,有的才华横溢,有的勤奋刻苦,但像宋晓尘这样,将一种强大的知识体系如此彻底地融入自身思维和行动,形成一种独特气质和力量的,还是第一个。
“受教了,宋老师。”他半开玩笑地说,语气却带着真诚。
楚月看看宋晓尘,又看看林知时,眼里闪烁着兴奋的光芒,仿佛捕捉到了什么绝佳的创作素材。
宋晓尘没有再说话,安静地开始用餐。食堂里人声依旧鼎沸,充满了青春的气息和活力。对她而言,刚才的小插曲只是日常的一个片段,运用知识解决问题,是她自然而然的选择。
她不知道的是,在她身后不远处,一个刚刚打完饭、戴着厚厚眼镜的男生——陈峻,正看着她的背影,推了推眼镜,用几乎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音自语:“行为模式识别……基于规则的系统性干预……效率很高。值得记录。”
窗外,天高云淡,九月的风拂过校园的香樟树,沙沙作响。高三的生活,就在这样一个个或平凡或微澜的日常中,正式拉开了序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