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辞看着推门走进来的秘书郑尧,摘下了眼镜,揉了揉眉心:“都查到了吗?”
郑尧脸色苍白:“老板,我们已经多重查验,死者身份确认无误,就是骆矜暮。可是,可是那天晚上那个——”
“就像是成年后的骆矜暮。”沈青辞双手交叠,撑着下巴,盯着电脑上的旧新闻,拧起了眉头。
郑尧支支吾吾:“听说,这种情况的确会出现,世界上会有像双胞胎一样的陌生人存在。”
骆矜暮早已经死得透透的,这些事情早在十年前将沈榆接回家时就确定了。没有任何权势倚仗的少年,假死的可能性为零。
郑尧所说的,是最合理解释。
他又猜测:“或者说,是有人故意整容成骆矜暮的样子接近沈榆小姐?”
沈青辞也没有答案,只是问道:“私家侦探的最新消息来了没有?”
郑尧挠了挠头,继续支支吾吾:“那人说,一条消息三十万块,现在一共探到了五条,先付后用。他还说,保证这些消息对您有用。”
沈青辞捏紧了手中的钢笔,抬眸,笑着看向郑尧:“郑尧,你跟了我有十年了吧?你,只会找这些废物吗?”
郑尧赶紧弯下腰去:“老板,郭嘉俊是当年圈内赫赫有名的狗仔,跟踪和探听消息比私家侦探更专业。”
沈青辞冷笑了一声:“所以呢?我是谁都能来敲诈一笔的人吗?他又算个什么东西?”
郑尧双腿颤抖,弯着腰,继续说道:“郭嘉俊还说,他想和您亲自对接消息,交换联系方式。如果您不同意的话,他就去和沈榆小姐做好朋友。”
沈青辞的目光这才正眼落在了郑尧身上,如千斤寒冰压下,郑尧冻得瑟瑟发抖,也只能受着。
“你果然是废物啊。”
本来就已经忙得焦头烂额了,都没时间亲自去看阿榆。居然还找了新麻烦给他。真是废物。
沈青辞捏着钢笔,动作散漫,一下一下磕在办公桌上,一下比一下急促。最终,渐渐趋于平缓。
“要不是阿榆对你有感情——郑尧——别再让我失望。”
这是同意了。
被敲诈,被勒索也罢。能将阿榆放在他的视线内就好。
“是!老板!我绝对小心行事!不会在让您失望!”郑尧恨不得做拉伸一样将头低到脚,以表忠心和敬意。
“出去。”
郑尧抱着文件速走离去,恭敬地带上了办公室的门。
几分钟后,沈青辞收到了三十万一条的消息。一共五条。
他垂目细细阅读。
一、沈榆在和那个男人同居。
附:不是合租。
二、沈榆给那个男人花钱。
附:很大方。
三、沈榆和那个男人之间很熟悉,相识至少两年。
附:两人谈话高频词——偏心,喜欢,食欲,阿榆。
四、今天早上两人又出门逛超市了,两个人的嘴巴都很肿。
附:两人气氛微妙。
附:沈榆在计生用品上视线停留长达五秒,在路上向那个男人详细科普了男女繁衍之事。
沈青辞捏紧了手机,熄灭了屏幕,几分钟后,才再次打开。
最后一条。
五、那个男人名叫池暮。
附:最近有本很火的小说,男主名字叫池暮,女主名字叫阿榆,男二名字叫——
“沈清辞?”
沈青辞从不看网文小说,也不知道沈榆瞒着他天天在房间里打键盘是做什么。但是,若是沈榆在写小说,那以前一切都说得通了。
她每次从房间出来以后,看着他眼神闪躲,是心虚。她暗恋别人,还要让他这个哥哥在小说里当男二号,是虚荣。
他用金钱和耐心浇灌了她这么多年,终于,他的阿榆开始染上和他一样的色彩了吗?
沈青辞忍不住笑了一声,勾起的唇只一瞬间后又变得僵硬,说不上是开心还是生气。
“可是,我们阿榆,竟然让哥哥在小说里做你爱情里的男二号?”
沈青辞摸着自己手机屏幕上前不久换好的壁纸,穿着那一身红色鱼尾裙的女孩,看起来鲜艳夺目,妆容精致,野心勃勃。
是他喜欢的模样。
他低头,细细描摹她的眉眼,语气忽然温柔了下来:“小鱼,小榆,只在哥哥的掌中游好不好?”
哥哥会给你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