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松开闻歌的手,一屁股坐在路边的石头上,双手抱膝,把脸埋进臂弯里。
闻歌蹲下身,想碰碰她的肩,手伸到一半又停住:“小妹,你听我说。洪水和我没关系,我没有害过人。我也不是皇上的妃子——刚才你也看见了,我恨不得一石头砸死他。”
小妹不动,肩膀微微发抖。
“我骗你,是因为……如果我说出真实身份,你们所有人都那么恨‘闻歌’,我可能连破庙都待不下去。”闻歌的声音低下去,“我一直想找机会告诉你,可不知该怎么开口……”
她伸手,轻轻摸了摸小妹的头:“以后我再也不骗你了,好吗?”
良久,小妹抬起头,眼圈红红的:“你发誓?”
“我发誓。”
“那……你为什么不在丞相府做郡主?”
“我不喜欢那里的生活。规矩太多,一句话说错就可能丢命。”
“为什么女扮男装?”
“女儿身在外不方便。”
“皇宫漂亮吗?”
“漂亮。”
“京城繁华吗?”
“繁华。”
“我想去看看。”
闻歌笑了:“等这一切结束了,我带你去看。”
“真的?”小妹眼睛一亮。
“真的。”
“拉勾!”小妹伸出小指,“不许变,谁变谁是小狗!”
两根小指勾在一起,晃了三晃。春风穿过林间,吹动两人的衣摆,也吹散了方才的隔阂。
两人紧赶慢赶回到破庙附近时,日头已开始西斜。
还没走近,就听见一片混乱的哭喊声:
“不好啦!杀人啦!”
“土匪!是土匪!”
“快跑——”
“救命啊——”
闻歌心头一沉,抬眼望去——破庙方向浓烟滚滚,人影杂乱奔逃。
“你待在这儿。”闻歌将小妹推到一棵大树后,“如果情况不对,马上往林子里跑,不要等我。”
“不行!”小妹抓住她的手,“你说过我去哪你就去哪!”
“现在不行!”闻歌难得严厉,“他们是土匪,杀人不眨眼。你跟着我,我反而要分心保护你。”
“可……”
“听话!”闻歌握了握她的手,转身冲向破庙。
没跑多远,迎面撞上逃出来的人群。李婆婆、小丫、张婆子带着一群妇孺冲出来,个个满脸惊恐。
“大李呢?”闻歌抓住李婆婆。
“他、他带着男人们在挡土匪……”李婆婆喘得厉害,“让我们先跑……”
闻歌心一横:“您带小妹往后山跑,我去救他们!”
“别去!”李婆婆想拉她,可闻歌已经像箭一样射了出去。
破庙前的空地上,惨状触目惊心。
二十几个黑衣土匪手持刀棍,正对难民进行屠杀。地上已经躺了七八具尸体,鲜血浸透泥土。大李带着十几个青壮汉子拼死抵抗,可他们只有简陋的农具,对方却是真刀真枪,完全处于下风。
闻歌眼睛红了。
她弯腰捡起地上一根碗口粗的木棍,脚下发力,整个人如猎豹般扑入战团!
“砰!”一棍砸在土匪后脑,那人哼都没哼就倒了下去。闻歌夺过他手中的刀,反手一划,另一个扑上来的土匪捂着脖子倒地。
动作干净利落,招招致命。这是她在无数次生死搏杀中练出的本事,此刻毫无保留地施展出来。
连杀五人,土匪们终于意识到这个“乞丐”不简单。他们停下攻势,围着闻歌,眼神惊疑不定。
“你们快走!”闻歌横刀身前,对身后众人大喝,“我断后!”
“小哥,我帮你!”大李捂着右臂的伤口——那里被划开一道深可见骨的口子,鲜血直流。可他仍咬着牙,举着锄头站到闻歌身边。
“我也留下!”
“跟他们拼了!”
“反正不给我们活路,死也要拉个垫背的!”
十几个汉子没有一个人退缩。他们握着简陋的武器,站成一排,挡在妇孺逃往山林的方向。
闻歌看着这些朝夕相处的人,看着他们脸上豁出去的神情,胸腔里有什么东西热辣辣地涌上来。
这些人是难民,是乞丐,是这乱世里最卑微的存在。可此刻,他们挺直的脊梁,比那些锦衣玉食却视人命如草芥的贵人,高贵百倍。
土匪头子是个疤脸大汉,他盯着闻歌,忽然咧嘴笑了:“小娘子身手不错啊。跟着这群叫花子可惜了,不如跟爷上山,保管你吃香喝辣——”
话音未落,闻歌的刀已经到了他面前!
疤脸大惊,仓促举刀格挡。“铛”的一声巨响,他被震得连退三步,虎口崩裂,鲜血直流。
“给我上!宰了这娘们!”疤脸恼羞成怒。
十几个土匪一拥而上。
闻歌深吸一口气,将刀横在身前。阳光照在染血的刀锋上,反射出刺眼的光。
她想起师父说过的话:修仙先修心,渡人先渡己。今日这一战,不为功名,不为富贵,只为身后这些把她当“家人”的苦命人。
刀光起,血花溅。
春天的风里,第一次染上了铁锈般的腥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