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又去了京市,林清墨以前一个人住过的老房子,早就换了主人。
半个月,整整半个月。
林清墨像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一点消息。
李锦程订了飞往南美的机票,收拾行李的时候,他翻出了那件林清墨穿过的白色卫衣,上面还残留着淡淡的洗衣液香味,眼眶瞬间就红了。
他攥着卫衣,指尖抖得厉害,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他,一定要找到他。
可他刚走到机场大厅,就被几个不速之客拦了下来。
为首的是李锦程那个八竿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脸上堆着谄媚的笑,身后还跟着一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女孩,眼神里带着毫不掩饰的爱慕。
“锦程啊,”亲戚搓着手,拦在他面前,笑得一脸精明,“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李锦程的脸色冷得像冰,声音里没有一丝温度:“让开。”
“别别别,”亲戚连忙拉住他,挤眉弄眼地指了指身后的女孩,“你看,这是我孙女,长得多漂亮,你们俩多般配啊!”
他凑近李锦程,声音压得极低,带着几分蛊惑:“锦程啊,你别去找那个男的了,你们两个男的怎么可能会结婚生子呢?我们家孙女可是真心喜欢你,你要是娶了她,以后……”
“滚。”
李锦程猛地甩开他的手,力道大得让那亲戚踉跄了几步。他眼底翻涌着的戾气,像一头被惹怒的野兽,声音冷得能淬出冰来:“我喜欢谁,轮得到你管?”
“你那孙女,我看一眼都觉得脏。”他扫了一眼那个脸色煞白的女孩,语气里的嫌恶毫不掩饰,“还有,少在我面前提‘结婚生子’这四个字,我嫌恶心。”
“你们这些人,”李锦程的目光像刀子一样,刮过亲戚那张错愕的脸,“为了钱,为了攀附豪门,连脸都不要了。真以为把孙女塞给我,就能一步登天?做梦!”
“我告诉你,”他往前迈了一步,周身的气压低得吓人,“林清墨是我放在心尖上的人,别说他是男的,就算他是鬼,我也认了。你们再敢打他的主意,或者在我面前说一句他的坏话,我让你们全家,在海城都待不下去。”
亲戚被他的眼神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李锦程没再看他们一眼,转身就往安检口走。黑色的风衣下摆被风扬起,像一只收拢了翅膀的黑鹰,周身是化不开的冷意。
南美很大,大得像一个没有尽头的迷宫。
李锦程拿着林清墨的照片,走遍了林季华可能落脚的城市。他去了繁华的都市,也去了偏僻的小镇,嗓子喊得沙哑,却连林清墨的一点踪迹都没找到。
林季华选的地方,太偏了。那座隐在密林里的别墅,像是与世隔绝的孤岛,任凭李锦程怎么找,都像大海捞针。
半个月后,李锦程拖着一身疲惫,回了海城。
飞机降落在机场的时候,天刚蒙蒙亮。他走出航站楼,看着熟悉的街道,突然觉得浑身的力气都被抽干了。
海城的秋阳,依旧暖融融的。可那个会红着脸躲他,会小口吃着双皮奶的少年,却不见了。
李锦程回到学院的时候,所有人都愣住了。
那个曾经会笑着揉林清墨头发,会在篮球场上意气风发的少年,像是被抽走了所有的生气。他穿着一身黑色的衣服,眉眼冷得像冰,周身的气压低得让人不敢靠近。
有人小心翼翼地问他:“程哥,找到林清墨了吗?”
他没说话,只是抬眼扫了那人一眼,那眼神里的荒芜和冰冷,吓得对方瞬间噤声。
他又变回了从前的样子,冷淡,疏离,生人勿近。
只是路过糖水铺的时候,他会停下脚步,盯着那扇玻璃门看很久很久。
老板娘张姨看着他落寞的背影,叹了口气,端出一碗双皮奶,轻轻放在他面前:“少糖的,和那孩子喜欢的一样。”
李锦程看着碗里微微鼓起的奶皮,眼眶猛地红了。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拂过奶皮,像是在触摸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张姨,”他的声音沙哑得厉害,带着浓重的鼻音,“他会回来的,对不对?”
风卷着梧桐叶的气息吹进来,带着几分凉意。
张姨看着他泛红的眼眶,终究还是没忍心说什么,只是轻轻点了点头:“会的,一定会的。”
夕阳把李锦程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落在地上,像一道无法愈合的伤口。
他坐在糖水铺的窗边,手里攥着那枚刻着瘦竹的书签,上面的“岁岁年年”四个字,被夕阳晒得发烫,烫得他心口一阵阵抽痛。
林清墨,你到底在哪里?
你为什么不辞而别?
我在等你回来。
等你,告诉我那句没说出口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