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灵儿遭受背叛含恨死去,临死前给马家的女人留下了无泪诅咒,一旦为男人落泪就会法力尽失。
从那以后,马家世代以追杀将臣和秦始皇为使命。
初苓盘完这一段,又看了眼还在拿草喂兔子的大哥,只觉得僵生漫长。
现在距离现代还有两千多年呢,身为僵约男女主的马小玲和况天佑还没出生,他们的前世马灵儿和况中棠也不知在地府排上号投胎了没。
算了,还是先别想这么远了,她满脸期待的问将臣:
“大哥啊,你有没有钱啊,我就这一套衣服一直穿,人都要臭了。”
虽然僵尸本身已经不会再进行新陈代谢,没有流汗出油的困扰,但这一天天的又是睡山洞又是吸血的,衣服早就脏了。
将臣没有钱,他一直没有入世,自然不需要这些身外之外。
而一旦他需要,那么这些也都算不上什么问题。
他略略思考了一会儿,同自家眼睛晶亮满是信赖的小妹说,“不如我们去人间的皇宫逛逛。”
也不是说他喜当哥后,宠妹宠到就想给她最好的,将臣对初苓当然好,且好感度大概仅次于对女娲,毕竟这是目前为止第一个真心认他做大哥的孩子。
自从初苓再度醒来变成僵尸后,将臣对初苓就有种天然的责任感保护欲,他甚至想过,当年女娲初造人类时是不是也是同样的感觉。
但这确实不是将臣拉着初苓直奔皇宫的原因。
在将臣眼里,世间大多数事物没有好坏之分。
换句话说,锦衣华服和粗麻布衣在他眼里是一样的。
之所以开口说要去皇宫,也只是因为徐福曾经在求他时说过,这份长生不死的恩典是替始皇帝陛下来讨的,事后必有重谢。
尽管徐福如今不知跑哪儿逍遥去了,但皇宫和皇帝却还在。
直接找秦始皇,倒还更省事。
初苓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会找秦始皇要钱,这说出去甚至比现代那些‘我,秦始皇,打钱’的段子还要荒唐。
可事实就是如此。
此刻,她穿着价值不知几金但看着就不便宜的漂亮裙子,秦始皇送的。
牵着血比兔子香还更滋补的可爱小鹿,秦始皇送的。
头上戴的脖子上挂的还有手上配套的贵重首饰,大哥选的,秦始皇送的。
这什么连吃带拿的做派,她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可是长着一张谢君豪版酒剑仙脸的秦始皇对此毫不在意,甚至还问他们要不要在皇宫里再住些日子。
听来实在不像是客套话。
初苓忽然想起电视剧里那个认清自己本质是吸血怪物后消极隐居国外的孤独男人。
但这会儿她凡事都听大哥的,于是扭头去看将臣。
【一千年后,我——】“等等!”
初叁一脸茫然的扭头看正在安定喝牛奶的某位。
“这怎么就一千年以后了?”
“中间发生了什么,就全省略了?”
初苓昂了一声,理直气壮道:“不然呢?”
“我也写个上下两千年?历史书有多厚你是真没见过啊。”
初叁抿了下唇,说也是,便继续看下去。
【我又觉得僵生无聊了,又不想学大哥一样沉睡混时间,想起与日本那边的友人也许久未曾联系,当即便找了过去。】
名满平安京且生平事迹将流传千载的大阴阳师晴明这时已然垂老,每日最大的爱好便是围观撮合孙子昌浩的恋情。
尽管年华已逝,这位友人倒还同以前一样机敏。
我刚到门口,便有美丽的式神被遣来开门接引,而才碰面,他便说,“阿苓,博雅走了。”
博雅全名源博雅,我与晴明共同的友人,是个心思纯善憨直的男人。
尽管这一千年间,生老病死我已见过太多,可乍听闻此讯,还是忍不住一默。
最后我反倒开口安慰起晴明来,“节哀。”
老实说,他俩之间的相处模式曾经是让我一度觉得很有什么友情之外的东西的。
晴明端起酒盏抿了口,笑眯眯点头,“嗯,毕竟我很快也会去那个世界了。”
即便是大阴阳师到底也是肉体凡胎,尚未脱离轮回生死。
这真是好大一颗血糖啊,我叹了口气。
虽然没心情打趣,但还是忍不住吐槽,“说的跟殉情似的。”
谁能想到呢,本是打发时间来的,却只得到了好友-2的噩耗,而其中一个还是提前预告。
借酒消愁愁更愁,我接过一旁蝴蝶侍女递来的酒杯,随手往庭院的空地上一泼。
“那这杯酒就当给你和博雅送行了。”
他还是那副笑眯眯的狐狸样,冲我举杯说好,“是得提前,毕竟我的葬礼,想来你这家伙也是不愿来的。”
我拿筷子百无聊赖的戳了戳碟子里被片的薄如蝉翼晶莹剔透的鲜美鱼肉,懒懒回道:
“当然不来了,来也只是看一具空壳,没意思。”
晴明说:“确实。”
啧、这人。
我兴致全无,丢开筷子便起身要走。
他也不拦。
总归已做过道别,不至于留下遗憾,只是扬了扬声调道:
“可别为我们伤心太久啊,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