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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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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师兄文才,原名何应求。

文才这个名字,是师父为他取的用来混淆鬼怪邪佞视听的道上艺名。

所以,文才其实还是僵约世界中的求叔!

而他口中的娜娜,则是驱魔龙族马氏一家的现任当家马当娜,和师父并称南毛北马的马家人。

我是在某年回义庄看望师兄文才,却意外瞧见以兄弟相称的况国华和何复生时,突然想明白这些的。

文才仍是老样子,看见我便高兴,喊我这回定要在义庄多留几日。

又给我介绍正端着碗喝鸡血的况国华和何复生。

说他们同我一样,也是僵尸。

言语中似乎很有几分欣慰。

他似乎很希望我与他们搞好关系,又是同他们说我有多可爱乖巧,又是告诉我他二人也从未滥杀无辜喝过人血。

我当时心里颇有几分莫名,私下里问他才知道是为什么。

文才原先还支支吾吾的不肯说。

见我耍性子说要走,这才没法子的叹气道:

“师兄这不是怕你以后孤单嘛。”

“你也知道你师兄我的情况,哪个女仔能看上我,就算有眼瞎的肯做善事,干我们这个行的有今天没明天,少有善终——我不能害人家呀。”

“师兄这辈子是不指望成家了,一个人也好,守着这义庄,好歹你想回来的时候,师兄也能给你开个门,你总有个能和熟人聊天落脚的地儿。”

“可阿苓,师兄陪不了你一辈子啊。”

我奇怪的问:“那你还跟马当娜表白?”

他十分自然的回道:“因为娜娜是绝对不可能答应我的啊。”

“正因此我才能放心大胆的跟她表明心意,及时将想说的话都说了,至少不会留下遗憾。”

我听得心里颇不是滋味。

所以我才不想再呆在义庄的啊!

越是每日相对,我心里就越是怕。

怕文才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会因为什么在我面前走掉了。

所以才宁愿孤身在外漂泊。

每次回到义庄前,我也都做好了再不会有人应门的准备。

可他偏偏就把这一切说出来了。

还贴心的不得了,考虑了以后能继续陪伴我的人选。

我哭的稀里哗啦,情绪也完全失控。

文才为了哄我,特地又为我做了爱吃的莲子羹。

出去的时候,何复生和况国华两人脸色都有些不自在。

哦,是了。

像我们这样的二代僵尸,哪怕刚转化不久饿着肚子,五感的敏锐度也胜常人数倍。

——所以他们是听到了!

久违的羞耻感一下子让我连饭也吃不下了,六碗莲子羹下肚,才勉勉强强气顺了些。

我注意到何复生那小孩盯着我的视线,得意的冲他展示了下我的第七碗莲子羹。

“怎么样,羡慕吧。”

作为过来僵,我告诉他:“羡慕你也不能喝,除非你足够强了,不然除血之外无论什么东西吃下肚,都是自找苦吃。”

当然,就算我实力尚可,也是做不到消化除血液以外的东西的。

顶多是不至于肚子疼得厉害,且能控制着,不至于和马桶相亲相爱个没完。

何复生撇撇嘴,说,“我才没这么贪吃呢。”

我只当他嘴硬,不屑的切了一声:

“那不然你看我干什么,怎么,想同我玩啊?”

没想到得了一句“不行吗?”的肯定答复。

我噎住了。

抬眼看了看他,九岁被咬的小屁孩,满打满算至今做僵尸也才两年。

还是个孩子啊.....

他大概也是第一次见到年龄相近的僵尸,难免会想找我做玩伴。

“行啊。”

我冲他笑笑,放下手里的碗。

“我们来玩打手背的游戏吧。”

这时候的何复生还不是一个68岁的老人精。

尽管从前并未接触过这个游戏,但他却一口答应下来。

两个小时后,双手都被拍肿的何复生,眼含泪花,呜咽着投入他大哥况国华的怀抱。

之后却仍不长记性的要找我玩。

况国华在旁边看了一会儿,露出成年人对童稚孩子独有的包容表情后,就去给在前院喂鸡的文才帮忙了。

我和复生意外玩的还算投趣。

这家伙虽然年纪小,但不得不说挺鬼灵精的,有趣的点子一个接一个,说话也好听。

我想起我曾经还喜欢过电视里的他,的确不是没有原因的。

半个月后,况国华带着复生离开了义庄。

临行前,复生对我还颇为不舍,一再问我要不要一起走。

被我断然拒绝。

要说理由——

除了我生性不羁爱自由外。

这一世的况国华,是娶妻生子了的。

也就是说,这是僵约二的世界线。

开玩笑!

跟着他俩,东躲西藏的压抑着自己的本性喝西北风吗?

当我不知道这两个营养不良的僵尸日子过得有多落魄啊!

况国华这个说好听是重情重义,说难听是优柔寡断的性子,进入现代后老婆死了,居然就一蹶不振要靠复生这么个老小孩到处打零工来养活。

要不是世上仅存的和他血脉相连的孙子况天佑被僵尸打死了,他复仇后顺势继承了况天佑的身份财产工作。

这家伙怕不是要继续把软饭吃下去。

想想都气不打一处来,我怕我到时候会忍不住抓着他领子骂废物。

毕竟被大哥将臣亲自咬过的二代僵尸,全世界也没几个。

总而言之,一别六十余年。

小小一个香港,我们却终于再次相遇。

马叮当开的forget bar在香港的非人届里算是名气挺大的。

但在此之前,我从未去过。

其实,若不是大哥的要求,我这次回香港,不会同他在这里见面。

这里的女老板马叮当又美又飒,当年穿越前,我迷她迷的不行,甚至还为她的死感到不值,痛恨过撩而不娶的狗男人将臣。

讲真——

为了学习懂得人类的感情而去接近一个女孩,并由在那个女孩身上学会的情感,了悟了自己原来深爱着另一个女人。

最终做出选择,亲手杀死了教会他情爱的那个人。

等人死透了,又含泪热吻。

人家家属来领还不肯给,非把人尸体送到月亮上去。

特别是有那个女孩甘心为他被逐出家门的深情做对比的情况下。

任谁看了不骂一句变态渣男去死?

我当初便觉得马叮当好好一个有情有义智勇双全的大美人,得倒多少辈子霉才轮上当这么一回彻头彻尾的工具人。

至于我现在的立场嘛......

“大哥,好久唔见!我好想你啊——!”

我老远便向身穿皮草,气场强大的僵尸始祖热情挥手。

等走近之后,又自然而然的挽上大哥的胳膊。

大哥比起当年真是变化很多,至少衣品是肉眼可见的大有长进。

我回忆了下那些年裹着绷带体香感人的木乃伊大哥。

心里忽然就有一种莫名的感动,忍不住趴在大哥肩头嘤嘤作怪:“呜呜,大哥你享受现代生活的样子实在是太好了!”

大哥一如既往的待我很包容,拍了拍我的头,笑着说:

“要不要这么煽情啊?”

我和他拌了几句嘴,聊了聊近况,女老板马叮当就带着几杯喝的来了。

“喏,小孩子还是不要喝酒了。”

她挑了挑眉,将一杯理论上不应该出现在酒店里的牛奶递给我。

行叭。

牛奶也不是不可以。

从善如流的接过,我顺口嘴甜道:“谢谢靓女姐姐!”

抿了一口,我自觉起身,走到吧台那边调戏看上去紧张的不行的猫妖服务员。

“喂,小猫咪,人家老朋友叙旧啦,别担心~”

整杯牛奶一口干到底,我冲她眨眨眼:“能给我再续一杯吗?”

况国华和复生就是这个时候来的。

和他们一起来的还有马小玲和她那不争气的徒弟。

他们看上去对大哥很是警惕,一进来视线便不自觉凝住了。

“嗨!”

我不想让他们在这个时候去打扰大哥和老板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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