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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陆铭知,你愿意做我男朋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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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陆铭知一向机灵、活跃的脑子突然宕机,这一切都太突然,他没有想过黎曼露会记起那段回忆,他以为她会一辈子都记不起来了。

记不起就算了,他没有关系,所以他从未想过她记起来他该怎么回她。

从未。

他躺下,黎曼露伸手抱住他的细腰,将头埋进他结实宽阔的胸膛里。

陆铭知立刻抱住她,将头抵在她的头上,两人肌肤相/贴,感受着彼此的心跳。

“我之所以从未提起这段回忆,是因为我知道姐姐忘了,如果你忘记这段回忆,就忘记吧,毕竟它不是什么好的回忆。你因为我被卷进了一件绑架事件,还差点连累到你被坏人发现,那两天我们都在逃跑、惶恐中度过,黑暗摇晃的后车厢、危险的夜晚、差点被坏人发现的山洞。”

“它不是一件什么好事。”

“可这样我也忘记你了啊。”

“没关系,我们可以重新认识。”

黎曼露鼻子一酸,咬了一口陆铭知的胸膛,冷白的皮肤留下一个红印,因为很白,咬得很轻也显得很明显。

陆铭知假装疼痛“嘶”了一声,黎曼露被逗笑,又想哭又笑的,黎曼露觉得自己现在很糗,就伸手去捏他的鼻子。

“所以在A大的那次相遇,你就用男大乖乖小奶狗的形象、身份和我见面?”

“嗯。”

“因为想讨我喜欢,就隐瞒真实身份?”

“嗯,我想以姐姐喜欢的样子出现,你可能就会喜欢我。”陆铭知诚实说道。

“你怎么就认为我不会喜欢真实身份的你?你显赫的家世、Leo的身份,这些都是加分项。”

陆铭知垂下眼眸:“我以为姐姐不喜欢我这款的。”

黎曼露皱眉,不解地问:“为什么这么认为?”

“其实两年前,我已经找到你了,我们还见过一次。”

这一切都要倒回到8年前说起。

那天,他追着黎曼露坐的轿车跑,两人道别,直到轿车离他越来越远,他再也追不上了,他才气喘吁吁地停在原地,目送着轿车远去,直到消失在视线里。

那晚,他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满脑子都是少女的脸。

她说话的样子,她夸机器人可爱的样子,她开解他的样子,她笑的样子,她睡着的样子,她和他道别时,说“我们一定会再见”的样子。

每一帧都在脑子里重映。

完蛋。

分开不到一天,他就开始想她了。

完了,完了,他要完了。

忽然想到什么,他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起来。

糟糕,他连女孩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以后怎么再见到她?

他立刻走到书桌前,将女孩的脸画下来,虽然他是个天才,学什么都比别人快,是大家口中的天之骄子,但他的艺术细胞不完美,甚至是欠缺。

人无完人,他甚至连自行车都不会,天生平衡感差到极致,说出去丢死了。

当然他的哥哥陆铭承也不会,两个外人眼中优秀到不行的两兄弟被亲戚拿来开玩笑说不会骑自行车。

陆铭承就拿他当挡箭牌:“这有什么,铭之也不会,他还是天才呢,跳了那么多级也没学会自行车。”

他当然也会拿哥哥做挡箭牌,不用白不用:“这有什么,我哥也不会,他那么优秀,什么都第一,也不会骑,他还比我大呢。”

两兄弟拿彼此做护盾才在亲戚前保持勉强的尊严和面子。

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在他的笔下始终还原不了,他画了一张又一张,那个晚上他将所有时间都用在画画上,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他才画了张勉强过关的。

至此,他凭着这张画、以及女孩的年龄开始寻找她,动用了陆家人脉,一直找。

这过程中,他去打了耳洞,戴上耳钉,并开始学习格斗,因为这次绑架的事件,他觉得自己太弱了,如果他足够强壮、足够厉害,他就不用让女孩跟着他狼狈地逃跑,躲在山洞里担惊受怕。

所以,他要变强,各个方面都是。

他去了B大,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他用心学习,在热爱的领域耕耘,变得越来越优秀。

他开始获得很多奖项,个子长到了一米九,身上有结实的肌肉,格斗学得一流。

然而,他还是没有找到女孩,他本就做好不会很快找到她的心理准备,但他觉得也不会太久,毕竟陆家在整个京市都是人脉,坏就坏在,他们找遍了京市,都没找到。

他才知道女孩不是京市的,可能是在别的省,他们寻找的范围从京市扩大到了全国。

难度蹭蹭上涨,但他没有气馁过。

会找到的,只是过程很难,但一定会找到的,他绝不会放弃。

春之昼,秋之夕,夏之荷,冬之雪,四季轮回,日月更迭。

他在成长的同时一直在找她。

皇天不负有心人,19岁那年,他终于找到她了。

原来她叫黎曼露,黎曼露,曼露,真好听的名字,很衬她的气质和长相。

她是南方姚城人,家里是开服装集团的,是一个千金小姐。

那时候她22岁,大学毕业了,在自家分公司工作。

他深深地看着照片里的女孩,6年了,她长大了,亭亭玉立,像朵傲然绽放的玫瑰花。

他很开心,整晚没睡,第二天就飞去姚城见她。

那日傍晚,夕阳西下,天空被染成一片橘红色。

他坐在她公司门外的咖啡厅,隔着落地窗,终于见到他日思夜想的女孩。

她踩着高跟鞋,乌黑浓厚的波浪卷随着她的走动一晃一晃的,明媚漂亮。

他的心砰砰直跳,心里像有一片浪潮在翻涌。

他终于再见到她了,他放下手中的咖啡,想立刻上去打招呼,对她说。

“嗨,姐姐,你还记得我吗?”

但他不敢贸然上去,这样会不会吓到她?

他想他应该以自己最好的状态出现在她面前,他必须西装革履、必须做了发型、必须是他最英俊的时候。

于是他在姚城举办了一场盛大的宴会,邀请黎家的人参加,还特意交代下属,务必让她收到邀请函,务必要她参加。

他已经提前调查、收集了她喜欢的宴会元素和形式,她应该会感兴趣,她应该会来的。

于是那天,他盛装打扮,请了造型团队,做了发型和穿上面料、做工最好的西装,出现在她面前。

可是她的目光没有在他身上流转,而是提着裙摆走了。

他眼里的光瞬间暗了下去。

她不记得他了,她也对他的外貌不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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