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反家庭暴力法》的保护对象主要是配偶、父母和子女。周淑芬的情况属于‘子女对父母’的家庭暴力,在法律适用上没有问题。问题是——法院是否会针对一个‘不涉及人身安全紧急风险’的老年人家庭纠纷签发保护令。”
林深知道程砚洲在考他。
“周淑芬的膝盖伤口是铁证。周建国虽然没有造成严重伤害,但‘推搡导致老人摔倒’已经构成了暴力行为。而且周淑芬有高血压和心脏病,这种暴力行为的潜在风险很高。我认为有充分理由申请保护令。”
程砚洲合上报告。
“明天早上,你去法院立案。”
“我?”林深愣了一下。
“你是律师助理,协助我处理案件。立案是基本工作。”
“我不是律师。”
“你不是律师,但你是法学院毕业、通过司法考试的人。立案不需要律师执业证。你是以‘公民代理’的身份去。”程砚洲的语气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有问题?”
林深深吸一口气:“没有。”
“另外,周淑芬的案子你做主诉。我会在开庭时坐你旁边,但我不会替你说话。”
林深看着程砚洲,确认他不是在开玩笑。
“程律师,我没有在法庭上独立代理过案件。”
“那你现在就有了。”
林深从程砚洲办公室出来的时候,苏城正靠在工位上看他。
“程律师让你独立做周淑芬的案子?”
“你怎么知道?”
“我刚才经过的时候听到的。”苏城摸了摸下巴,“说实话,我来明德三年了,程律师从来没有让助理独立代理过案件。你是第一个。”
林深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紧张。
“可能他觉得这个案子简单吧。”
苏城看了他一眼,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程律师不接简单的案子。他觉得不重要的案子,根本不会接。”接下来的三天,林深把所有时间都扑在了周淑芬的案子上。
他整理了完整的证据链——房屋产权证、遗嘱、周淑芬的退休金银行流水、报警记录、医院的就诊病历、邻居的证人证言、居委会的调解记录。
他起草了起诉状、代理词、证据清单、保护令申请书,每一份文书都至少改了五遍。
第三天晚上,他在办公室里加班到凌晨一点。整层楼只有他一个人的工位还亮着灯。
他把所有材料又重新检查了一遍,确认没有任何遗漏,才靠在椅背上,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还不走?”
林深吓了一跳,转头看到程砚洲站在走廊里,手里拿着一杯咖啡。
“您还在?”
“有个案子的文件没看完。”程砚洲走到林深工位旁边,扫了一眼桌上摊开的材料,“周淑芬的案子?”
“嗯。明天去立案,我再确认一遍。”
“第37页的代理词,第四段的第二个论点,逻辑有瑕疵。”
林深翻到第37页,看了半天,没看出来。
程砚洲走过来,俯身指着那段文字:“你说‘周建国的行为已构成对周淑芬人身权的侵害,因此应排除其居住权’。这个因果关系不成立。侵害人身权和居住权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你应该改成‘周建国的行为已构成对周淑芬人身权的侵害,且其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将对周淑芬造成持续性威胁,因此应排除其居住权’。”
林深恍然大悟,立刻在电脑上修改。
“谢谢程律师。”
程砚洲没说话,端着咖啡回了办公室。
林深看着他的背影,忽然意识到一件事——程砚洲不是“碰巧”看到他的材料。他是专门来看的。
这个发现让林深心里涌起一种奇怪的感觉。
不是感激,不是紧张,而是一种更复杂的情绪——像是在冰冷的海水里泡了很久,忽然碰到了一点点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