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两人加了游戏好友,并排坐在沙发上打游戏,等简弥秋推开门,只见各种游戏音效响彻整个客厅,夹杂着两人吵架的声音,餐桌上还摆放着丰盛的饭菜。
简弥秋关门换鞋,费迟立刻举着手机迎了上去。
“我操,你干啥?还在打游戏呢!”黎且骂道。
费迟只好一边操作,一边用眼睛瞄简弥秋,嘴角还露出贤惠的微笑:“弥秋,你回来了,工作辛苦了,我给你做了晚餐。”
简弥秋看着他。你的眼睛和手真忙啊。他忍不住无声吐槽,神色却柔和了不少。
他不讨厌这种热闹的氛围。以前他一个人住,家里太冷清了,现在这样还不错。
“你快点动啊!”沙发上黎且还在骂,“你个傻狗,以后再也不跟你一起组队了!”
“你别急,吵什么吵,我是新手啊!”
“菜鸡!傻狗!”黎且将手机一扔,气得直翻白眼。
他发誓以后再也不跟费迟一起打游戏了,真是菜得他想骂人。
“哎呀不玩了不玩了!”费迟也来脾气了。
他以前从来没打过游戏,平时工作中参加各种演出已经够忙了,业余时间不是练习弹钢琴,就是旅游、看艺术展、跟家人去社交宴会,哪儿有时间玩游戏啊。
被黎且骂了一晚上,也让他有点怀疑人生。难道他的技术真有那么差?
不应该啊。他的手指应该很灵活才对。
而且这个小Beta打游戏嘴真臭。减分,减分,他最看不上这种没素质的Beta了。还是简弥秋好,漂亮又有学历,性格还温柔善良。
“你手机哪来的?”简弥秋放下书包问。
“呃,我借钱买的,因为我想以后经常联系你,对了,你还没通过我的好友申请。”费迟说。
“是爸爸我给你买的好吧?你的号码也是我给你的,这么快你就忘记爸爸对你的好了?”黎且怼道。
“看来你们关系不错。”简弥秋忍不住笑了。
“谁跟他关系好啊!”费迟和黎且对视一眼,两人齐齐别过头去。
简弥秋心中暗暗发笑。他感觉自己像是养了一只狗和一只猫,天天相看生厌又并肩玩耍的狗和猫。
“对了,弥秋,这是我晚上做的饭菜,你吃点吗?我给你热热。”费迟说。
晚上简弥秋迟迟没回来,他就自己先吃过了。但现在简弥秋回来了,他也迫不及待想让对方尝尝自己的心意。
简弥秋摇摇头:“抱歉,我晚上已经和同事吃过了,现在实在吃不下。你做的这些就先放冰箱。这是店里今天做甜点剩下的草莓,你们一起吃吧。”
简弥秋从包里拿出一大盒红艳艳的草莓。他走进厨房,过了一会儿,草莓被洗好放进果盘,端到了客厅。
“给。”简弥秋将果盘递向费迟。
费迟拿了几个,笑问:“弥秋,你喜欢吃草莓?那我明天给你做草莓蛋糕好不好?”
“一般,也不是很喜欢。”简弥秋又端着果盘走向黎且。
黎且还在专心打游戏,他瞟了眼果盘,摇摇头:“我不吃。”
“为什么?你以前不是很喜欢吃草莓吗?每次都抢着要吃。”简弥秋诧异道。
“我吗?”黎且眨了眨眼睛。
这种鸡毛蒜皮的小事在记忆里实在不清楚。不过原身就是好吃懒做的脾性,而且不吃普通的,就喜欢吃贵的、有档次的,所以才很挑食,也很瘦。
每次福利院里的零食、新衣服,他都是又争又抢,总是挑最好的。
“那是以前,我以前抢过你好多东西,我就不吃了,你留着自己吃吧。”黎且敷衍道。
不过,草莓是红色的,和血液颜色相近,也让他不由自主咽了口唾沫。
距离上一次吸血还没过多久,但他又饿了。果然,是嘴被养刁了啊,以前好几个月没喝血他都忍耐得住,现在才几个小时没喝他就受不了了。
谁知这副模样落在简弥秋眼中,竟让简弥秋心底泛起涟漪,生出微妙的怜爱。明明馋得都咽口水了,还嘴上说自己不想吃,真是别扭。
以前黎且确实经常抢他的东西,但那时候他们都还小,不懂事,他其实一直把黎且当弟弟看待。
“给,吃吧。”
黎且还在走神,一颗草莓就递到了唇边,他想也不想就用舌头卷进嘴里,牙齿一碰,蓦地顿住,鲜红的汁液却已迸溅而出。
黎且愣了一下,然后他的游戏角色就被秒了。
他轻轻掀起眼帘。简弥秋又掏出一个草莓:“还想吃吗?”
费迟也叼着自己的草莓愣在旁边,他顿时感觉自己嘴巴里的草莓不甜了。
为什么?为什么简弥秋对那个Beta那么好?连草莓都亲手喂到他嘴巴里?
费迟怒火中烧,愤怒地将草莓全塞进嘴巴吃掉,然后冲向沙发,眼巴巴地看着简弥秋。
“弥秋,我还想吃……”
简弥秋将盘子递给他:“自己拿。”
费迟不满地看向他另一只手:“我想吃这个。”
简弥秋一头雾水。难道是因为他手里的这个比较大吗?
“那这个给你吧。”他慷慨道。
他递过草莓,谁料费迟低下头,却将身子一扭,用嘴将草莓叼走了。
简弥秋:“……”
莫名感觉有点恶心。他转身走进厨房,洗了洗手,又走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