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别那么实诚,”慕蓁往他的头上揉搓了一把,“你别看灵隐山一大堆斩断尘缘的规矩,其实很多凡人出身的弟子都割舍不了凡界,这很正常。想来就来呗,我们偷偷溜出来,不被人发现不就好了?就跟今天一样。”
迟简心里头犯嘀咕——不被人发现?他看未必。这会儿只要刘夫子来验收慕蓁的抄书成果,立马就能发现她又偷跑下山了。
两人一边闲聊,一边给镇上的人跑腿。
从前在三清镇,迟简就靠着给镇上的人跑腿为生,后来便成了习惯。慕蓁对此有十分的兴致,借着体验生活为由硬是参与进来,跟着迟简在镇子里忙碌。
这头给秦三娘送完了抄手,那头去给胡伯送驴肉火烧,之后又是帮李大爷走一趟杂货铺。一天下来,三清镇跑了个遍,慕蓁也在镇子里混了个眼熟。
她本就是凡人出身,又跟着师兄在人界待了八年,混在凡人堆里自如极了,半天时间不到,已经比原住民还像原住民,并且由于嘴甜会说话,成功俘获了全镇人的喜爱。
他们离开三清镇的时候,慕蓁收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特产——当然,也有一半是作为希望她以后多照顾迟简的贿赂。
“师姐怎么做到的?”迟简看着她手里大包小包的东西,叹为观止。
慕蓁把镇民们送的特产一件件装进储物戒,幽幽地叹了口气:“你要是也有一个情商不高的师兄,必须要你天天替他把话说明白才能避免和别人打起来,你也能变成这样。”
迟简似懂非懂地“哦”了一声。
“师尊是怎么把你带上山的?”慕蓁问,“我看你和三清镇的感情很深,尘缘未尽,按理说不该那么早进修界啊。”
通常而言,普通人会踏上修真之路,大都是因为一些原因断了尘世间的联系,或是家破人亡、或是无依无靠,譬如慕蓁。
再加上现在的九州虽无战事,但时常有黑蚀疫这样的天灾,因为灾难而流离失所的凡人不在少数,这些年来,走上修真界的凡人似乎也越来越多。
迟简的眼睛却亮了起来。
“我从小就想当修士。”他说道,“秦姨喜欢给我讲仙人的故事,她说,仙人都住在仙山上,会法术,每天有吃不完的抄手、花不完的铜钱……总之,仙人有很多凡人们都得不到、学不会的东西。”
慕蓁好笑道:“所以你就跟着师尊走了?”
“……嗯。”迟简诚实地点头,“三清镇的大家都想让我去,于是我就跟着师尊上山了。”
他说到这里,脸又有些红了:“修士里面,最厉害的是什么人啊?”
慕蓁思索片刻:“现在整个九州最厉害的就是你师尊了,不过当剑尊有点难,退而求其次的话,修真界倒是有个称号叫……正道首徒?意思就是正道里最厉害的年轻人。”
“秦姨说,我打小就聪明,上了仙山也一定能成为最厉害的那个。”少年红着脸,却很是踌躇满志地说道,“以后,我也想当正道首徒。”
慕蓁在心中啧啧两声。
这也算是人之常情,在凡人的眼中,求仙问道始终是他们最向往的一条道路,好比话本里的秀才们都想当官,修真界的修士都想进入仙盟。
大多数凡人都有一种错觉,只要登上了修仙之途,就能过上长生不老、无忧无虑的日子。
但其实在她看来,修真界和凡人界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凡人娶妻生子、挣钱养家,汲汲营营地度过自己的一生;而修士们修炼变强、提升资质,汲汲营营地问道飞升。
凡人的烦恼,修士也有;凡人有诸多缺憾,修士的缺憾也不少。
若要说生活的乐趣,修真界恐怕还不如凡人界,这里既没有花样百出的节日,也没有品类繁多的美食。
“好啊,你要是想达成这个目标,那可得奔着你大师兄努力了。”慕蓁说,“走吧,我们现在回灵隐山,说不定还能在天黑之前赶回去。”
迟简愣了一下:“我们……还要走回去吗?”
他虽然来灵隐山不久,但也依稀记得,灵隐山弟子都是会御剑的。
“师弟啊,”慕蓁表情沉痛,“你难道没发现,我们下山的时候也是走路下山的吗?”
迟简:“……”
他注意到了。但那时,他以为师姐是故意在锻炼他。
直到现在,他才发现一个事实:
慕蓁不会御剑。
这个事实显然把迟简打击得不轻,他发了好一会儿呆,才问:“师姐,你为什么不会御剑啊?我听师尊说,入书院一年的弟子都要到横云谷寻剑的。”
他只顾着疑惑,没有注意到慕蓁的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
“因为……”慕蓁严肃地道,“因为你师姐太厉害,我觉得横云谷的每一把灵剑,都配不上我。”
迟简:“?”
他张开嘴,目瞪口呆:“真的吗?”
慕蓁看着他因震惊而变得呆滞的神情,憋了半天,终于没忍住,双手掐起他的脸,哈哈大笑。
“当然是假的啊!”她笑着说,“你怎么什么都信?”
少年的脸皮很软,像团弹性十足的糯米糍,揉搓起来手感好极了。迟简好脾气地任由她揉圆搓扁,鼓着嘴,不说话。
他想,师姐就是很厉害啊。
她是他见过的第一个能和凡人打成一片的修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