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却见佚名抬步离开,卜幼忙道:“等一下!”几步过去,拦她面前,道:“还是我们送你回去吧。这傀儡尸神出鬼没,虽然方才那些傀儡尸被削成了段,但我想……幕后一定不止这些傀儡尸。万一傀儡尸再度出现围攻你可就麻烦了。”
佚名道:“不怕。”
卜幼:“若说那些傀儡尸只会攻击,这倒没有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这些傀儡尸会凭空消失,凭空出现,悄无声息地搞背后偷袭,令人防不胜防。”想起方才佚名差点被傀儡尸多刀捅心,只觉不寒而栗,坚持道:“还是我和吾两人送你回去。人多力量大。”
佚名盛情难却,焉能拒绝?道:“多谢。”
卜幼嫣然一笑,“不客气。对了,你有没有受伤?”本想查看她身体,却见她全身裹缠白布,看不到一点皮肉。
幸而,佚名摇了摇头,表示没有,又看了卜幼和吾爱一眼,眼神中透露着疑惑。
卜幼心领神会,道:“我叫卜幼。这是我的……”
“——仆人。”吾爱接续道。
听到“仆人”一词,卜幼微感失落,低声道:“唔,是的……他名唤吾爱。对啦,你怎么会在这里?”
佚名道:“查案。”
此案,定也是偷尸案。卜幼道:“你一直藏在此处么?”
佚名点了点头,指着地上裂开的那口棺材,道:“埋伏。”
卜幼这才恍然大悟。
难怪送葬人明明怕得发抖,却仍要选在晚上送葬,原来是埋伏好了,守株待兔。
那两座坟墓,之所以被挖开,却不见尸体,正是因为这里的尸体提早都被移走了,以免偷尸贼果真将尸体盗走。此后,佚名则假扮尸体,藏在棺材中,葬入早已搬空的坟坑中,守株待兔。
她已接连两日埋伏此地,每晚都会大张旗鼓地入葬,以期引得那偷尸贼注意,前来自投罗网。终于,在今晚,被她逮住了。
待那傀儡尸先挖开一座坟,不见尸体后,又挖开第二座坟,恰好是佚名的埋藏之处,便在此时,“啪!”的一响,佚名一刀劈开棺材,杀将而出。
卜幼:“那你怎么得知偷尸贼一事的?”
佚名:“报案。”
说起报案,那是两日前,她正在街上巡查,突然碰到一个平头百姓跑到她跟前来,说是平阳镇发生了偷尸事件,请她去查案。她一打听,得知平阳镇一共五处坟地,其中四处坟地均已被盗,只剩一处坟地,也就是今晚这处坟地还未遭贼手,料想那偷尸贼定会再来此地偷尸,便特地设局埋伏。
卜幼左看右看,道:“为何只有你一个人?”
佚名道:“小事。”
这便是说,抓住区区偷尸贼是小事,不必劳师动众,而且她一人前往,也是为了避免打草惊蛇。
卜幼心思玲珑,虽懂得她这以“词语”表达“句子”的说话方式,却也甚感……甚感有趣,挠了挠头,出于好奇,本想问她“你说话一直这样简洁么?”,却也知大千世界,无奇不有,须得尊重每个人的习惯,便也不问。
这时,佚名看了她二人一眼,道:“你们?”
卜幼答道:“我们也听说偷尸一案,跟你一样的想法,也是藏在棺材里……”
说到“棺材”,她忽而想起黑白无常的棺材并非寻常之物,当下事已解决,还需这两位出来将宝贵的棺材抬走,喊道:“两位大人!你们……”刚要说“出来吧”,却想到佚名在此,怕是被她认出黑白无常的身份,便道:“等我们走了,你们别忘记把棺材抬走!”
说罢,并无回应。
卜幼怕他二人尚未听见,吾爱却道:“大人勿要挂心,他们已经走了。”
卜幼微微一惊,道:“走了……?”去到那坟坑一看,果然,坑里哪还有棺材,只有一堆落叶,竟是不知何时,那两人搬着棺材离开了,心道:“大概是看到偷尸贼被解决了,所以走了……”
既然黑白无常已走,她也不多逗留,回头道:“那咱们也走吧。”
吾爱:“小仆遵命。”
于是,三人便往猎人族方向赶去。
夜晚静谧,风过林梢,发出“哗啦……哗啦……”的声响。
卜幼抬头望云中明月,但见明月残缺,但过不了多久,便要迎来月圆之夜了,忽想起答应温火火于月圆之夜赴约一事,心道:“快到了……”又想起温火火在避世大陆不见踪影,心道:“也不知白无常说的是真是假。待会把佚名送回猎人族以后,我便去温府看看火火回家没有……”
正自暗忖,忽听吾爱道:“大人可听说过‘红月之夜’?”
“红月之夜……”
卜幼沉吟半晌,道:“倒是听过一些传闻。据说,每年三月半月圆之夜时,天上的月亮是红色的,因而称之为红月之夜。若只是月亮变红倒是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一夜,狼人的嗜血本性便会暴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狂暴血腥,几乎不受理智控制。”
吾爱道:“那只是一般的狼人。血统越高的狼人,自控力越强。比如狼王、狼后那一众皇室亲族,几乎都能控制自己的嗜血欲望。不会滥生杀孽。”
卜幼:“哦……”
吾爱:“可是在十五年前,红月之夜,那时恰逢钦臣刚继任族长,而狼后也正在红阆小镇……”
“抱歉,打断一下。”卜幼问道:“红阆小镇在哪?我似是听说过,但记不清了。”她不爱打听别人的私事杂事,便对于这些传闻不甚了解。
吾爱耐心解释道:“在人族和狼族两界之间,隔着绵延林原。红阆小镇便靠近那林原边境,不过隶属于人族这一边。”
卜幼:“也就是说,狼后当时在人族这边?”
吾爱:“是的。”
这倒是可以理解。狼人可以变换三种体态,一种是狼身,一种是狼人身,一种是人身。有的狼人因为各种原因,需要在人族生活,便会想方设法越过林原边境,以人身的体态活跃在人族地带。当然,狼人族身上有着独特的气息,会被猎人识别出来,若是狼人不想招惹麻烦,便会在衣服里放一张人皮,以此掩盖狼人气息,低调出行。
如今的狼太子“绯”便是以人身,呆在天京都。不过,他倒不需要掩盖狼人气息,因为全天下的人都知道——
堂堂狼人族太子,正在人族钦臣府,做阶下囚!
言归正传,吾爱道:“尽管林原边境有人族和狼族的人共同管辖,可狼后位高权重,想要越过林原边境并非难事。”
卜幼:“那狼后为什么去红阆小镇?”
吾爱:“她是去探亲的。当时狼王的亲姐一家六口定居在红阆小镇,当时狼后带着三岁的狼太子‘绯’去看望姑姑一家。没想到不幸的是,在红月之夜,狼人族嗜血之欲爆发,大批的狼人闯过林原边境,杀入了人族所在的红阆小镇。钦臣带领族人前去猎杀狼人,恰好遇到了狼后一家。当时钦臣杀红了眼,把狼后连同狼王亲姐一家,统共七条命都杀了。只留下了狼太子一人的性命。可当时,狼后一家人并未伤人。”
卜幼大吃一惊,叹道:“世事无常……不过,既然红月之夜这样危险,狼后为什么还要在这个时候,带着孩子去看望姑姑?”
吾爱:“小仆不知,只能斗胆猜测,怕当时是世事难料。以往的红月之夜虽然也会发生动乱,但规模并不大,很多狼人不想惹麻烦,便会想办法自控嗜血之欲,甚至躲到森林中掩藏狼人气息,总之,不至于大开杀戒。即便有少数狼人自控不了,侵入了人族,最终也都会被猎人族尽数歼灭,总归来说,动乱处于猎人可控的范围之内。而且狼后的血统纯正,自然能控制嗜血之欲,并且能隐藏自己的狼人气息,因此并不顾忌红月之夜。可是正如大人所言,世事无常……”
虽然往事血腥沉悲,但吾爱的声音温雅动听,回荡在晚风穿梭的乡野小道中,犹如伯牙绝弦,令人感到几分宁和安然。
只听他继续道:“没人会料到,十五年前的红月之夜非比寻常。大批狼人狂性大发,不能自控,以至于突破边境大开杀戒。那时候,即便是狼后察觉到事情不对,也已逃脱不了了。她毕竟在人族的地界,人多狼少,即便狼人再狂暴,也总是寡不敌众,最终尽数被猎人族歼灭。不过那一战,猎人族也死伤惨重……”
卜幼:“可是狼后不是能隐藏自己的气息么?她只要还是处于人的形态,兴许可以骗过猎人。”
吾爱:“她的确可以隐藏气息,可是‘隐藏’不等于‘消除’,若她那晚遇到的猎人不是钦臣,极大可能会逃过一劫,但谁让她遇到的是钦臣呢?钦臣被称为‘天纵奇才’可不是浪得虚名,他的速度、力量、嗅觉、视力,都是无与伦比的,瞬间便能嗅出狼后的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