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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化骨厂(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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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只对赚钱有兴趣,帮谁赚、赚多少她都无所谓。”逢春沉默了一下,莫名没管住舌头,毕竟这也不算什么不能宣之于口的秘密,“姑姑与沈莳商识于微时。她出身的明州玉氏,又曾在家道中落时,受过同为明州望族的沈家的恩惠,所以后来,两人相逢于江湖,当沈莳商邀请她加入彼时还很不起眼的小帮会酩酊派时,她也就加入了。”

“我和秋哥儿被她救下的时候,重伤濒死。可姑姑不懂武功,只能求助于沈莳商,以其内力治疗。伤好后,我和秋哥儿自然就留在了青冥里,可这也不是什么世外桃源,到处都是争斗、杀戮。几十个小帮会四处征伐,互相吞并,攫权夺利,今天你踩死我,明天他又踩死你,比三十六条花柳巷有过之而无不及。毕竟百无禁忌才是江湖!”他缓缓吐出一口气,继续道,“我和秋哥儿那点花拳绣腿,在这弱肉强食,胜者为王的江湖,根本连自保都做不到,所以姑姑就去求了沈莳商,用一个承诺换了他对我们一年的教导。”

“那怎么,五年后没离开呢?”

“因为没挣够五十万两啊。”逢春的声音有种‘掩泪空相向,风尘何处期’的悲凉,又有种更深层的讥讽,但最终,落在这昏暗、阴森,混合了腐臭味和四壁灰泥剥落阴霉味的地牢中,变成了低头独长叹的无奈,“姑姑是经商图存的天才,却不是算计人心的好手。”

花错感受到了他矛盾又激荡的心绪,却依旧问了一个莫名又突兀的问题:“为什么不找沈略?”

逢春却一下明白了,甚至极为配合的顺着话题道:“大管家之所以拳法如此之盛,便是因为他的内力真气至大至刚,凶猛强悍。可惜我和秋哥儿根骨有损,修习这般霸道的内功,只会反受其噬。而沈莳商师承少林,内功走绵厚雄长的路子,而且少林内功独到的吐纳意守,以力带气,气贯四肢的修炼方式还有舒缓筋络,温养心脉之效,最是适合我和秋哥儿修炼。”

花错打量他一眼,在逢春以为他不会对此事过于关注时,他忽然出指如风,用空着的左手一把扣住了他的手腕,略一探查,才在逢春的奋力一挣中丢开手,淡淡道:“原来如此。”

“你!”逢春错开一步,用力搓揉着手腕,恨声道,“你什么毛病,动不动就下死手抓人!你是耗子成精吗?那么喜欢……”他话还没说完,却被花错一把捂住了嘴巴。对方还趋近他身侧耳语道:“你们这边死牢会用刑吧?”

逢春趁着他手一松,一个矮身避开花错一人的距离,忍了又忍,才把心头那撮无名火压下去。但搭话时,即便下意识将声音压在喉底,语音还是愤懑不已:“好酒好肉招待的,不叫死牢,叫青楼妓馆!”

“刚才陈秃子说死牢关了几个人?”

“……两个。一个童无厌,另一个是青行馆的一个船队总管事,丁老九,勾结苏州帮的船队,吃里扒外。怎么了?”

“你听。”

逢春凝神侧耳细听一阵,压了情绪,勉强道:“我没你那么高的内力,是不是人数不对?”

“这里有三个人。”花错若有所思,“两人呼吸时短时促,时重时急,应当是受了伤的童无厌和你所说的丁老九。还有一人,呼吸舒缓平和,内力明显比廖三几人高出很多。”

“他是一直在还是?”

“刚才下楼去虎穴的时候,我倒是有察觉,但没怎么在意。”

“那现在怎么办?”

“先去看看,等下见机行事。”

花错嘴里的去看看,还真的就是看看。

从二人潜入童无厌对过的牢房,到现在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花错好像将自己化作了牢房墙上的一块霉斑,毫无生气,一动不动。若不是逢春就在他身侧,偶尔还能感受到他几近于无的呼吸,他敢肯定,即便他从这间房前走过,他也发现不了花错。

化骨厂的死牢一共十一间房,错位而建,有门无窗,按天干地支命名,分别是楼梯所在的西子、西丑、西寅、西卯、西辰五间,和对面的东甲、东乙、东丙、东丁、东戊、东己六间。房内墙上均钉着婴儿手臂粗的铁链,地上铺着破草席,和一堆霉臭难闻的干草,除此之外,别无他物。

整个死牢一年到头不见一丝日光,照明全靠中间过道两头墙上挂着的几盏风灯,越到中间,越是潮湿、阴冷和昏暗,弥漫着令人窒息的腐臭味。人在这样无光无亮,与草木同腐的牢房中,呆不了几日,恐怕都无需刑讯拷打,就先自行崩溃了。

童无厌在东丁房,在他隔壁,关着另一名人犯。花错二人闪身潜入西丑房不过几息,就听‘哗啷啷’一阵铁链声响,然后是木门开阖的声音,紧接着一阵奇特的脚步声,最后才听到一把沙哑又低沉,且多痰的声音:“童大,考虑的怎么样了?”

这声音一出,逢春就附到花错耳边,低语道:“是雷阿公。”

花错几不可见地点了点头,内心暗道,那他口中的童大想必就是负责绿葭楼靖安的童无厌了。

果然,接下来就听到有人接话道:“我说雷老五,童某真是小看了你。他们让你看住我,你就真的,直接住进我对面牢房不说,还隔两个时辰过来看我一次,问我一次。”童无厌的声音呲啦呲啦的,好似生了锈的金铁交鸣。这样的人,光听声音总给人一种,他是个单刀横腰,气概豪雄的犷悍汉子。但事实上,他除了一把嗓子豪雄,整个人,又干又瘦又瘪,脸色蜡渣儿黄,微微驼背,像块风干的地瓜。如今他脖子手足都被锁了大铁链,这些铁链头上,还带着拳头大的铁疙瘩,好像要把他这块地瓜干压进泥里去。

“你这般能屈能伸,忍辱负重,为达目的什么都豁得出去,童某是真自愧不如。”

“我老了残了,难得帮里不弃,还能在这里混口饭吃,办事当然要尽心一点。”雷阿公一边说,一边一瘸一拐的往东己房方向走,摘了墙上的一盏大风灯,回来的时候又咔吐了口痰。他将风灯挂在童无厌的牢房门口,解下腰上的扁葫芦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才满足地打个酒嗝,继续道,“想杀人上位是不行喽,只好干些大人物们不愿干、不屑干的腌臢事,图个活着。你看你隔壁的丁老九,不过趁着帮里每次接了运粮北上的生意,空船回南的时候,夹带皮毛、窑器等货私下售卖,就因为帮里想要杀鸡儆猴,就被扣了勾结外帮船队,吃里扒外的罪名……”

雷阿公转回西辰房,倒拖了把椅子摆在童无厌的牢房门口,脱了那瘸腿的鞋袜,一边捏一边用他仅剩的那只独眼,阴鸷地看着童无厌,问道:“丁老九你认识吗?”

“……不认识。”

雷阿公边穿鞋袜边叹了口气,言语中很是怀念:“他婆娘在十字街开了家汤饭店,煎的一手好油饼,还懂得酿一种高粱烧酒。我有次机缘巧合,进去吃了一顿,实在合胃口。之后隔三差五就会去一趟,去的次数多了,跟东家也熟了,他们发现我好这一口,又是鳏寡一个,每逢年节、新酿,都会邀我过去喝一盅……”等穿好鞋袜,他又咕咚咕咚灌了两口,才拍拍扁葫芦,意犹未尽道,“这葫芦里装的是今年的新酿。每回去一趟,他婆娘总会单独替我装一壶。从我瘸腿到这里开始,四年时间,都不知道吃了他家多少酒呢。”

童无厌突问道:“你说的是丁香饭铺?”

雷阿公陡地低声怪笑起来,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残忍的怪笑:“怎么,你也认识?”

“丁香饭铺东家姓丁,东家娘子叫木香,所以铺子就叫丁香饭铺,自家酿得酒就叫丁香酒,此酒辛辣甘美,且每两只须几文大钱,在握香台有口皆碑。只不过……”童无厌狠喘了口气,“进来之前听说被屠了门户,你做的?”

“不错。”雷阿公承认得很是爽快,“丁老九刚被送进来时,认出了我,拼命向我求饶。他说子女要嫁娶,老妻常年吃药调理,自己要人情往来,桩桩件件都要银子,他也就做了那么一回,一共赚得二百五十六两银,可以全部上交。”

他又古古怪怪地笑起来,“银子是好东西啊!没人不喜欢,我也喜欢!我们这里有句话,靠山的烧柴,靠河的吃水,无大有小,无多有少。这里的人呢,就靠着进来的人吃喝。我雷阿公这几年,孝敬银子没少收,缺德事儿没少干……”说到这里,他又发出了那种桀桀桀,夜枭一般的怪笑,“还是第一次,自己倒贴银子给进来的人找活路。”

“可最终,你还是屠了他满门。”

雷阿公笑声一歇,又拿起扁葫芦灌了几口:“帮里前几年为了增厚势力,什么香的臭的、盗贼流氓都收。如今又要大肆革新,说什么‘蝗虫不捕,田少嘉禾。蠹害未除,庭无秀木。’要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他瞎了的那只眼并没有戴眼罩,上面的疤痕凹凸不平,狰狞扭曲。另一只眼眼皮耷拉着,这让他像头被岁月夺走雄姿,被伤痛磨灭了人性,又癞又病的老狗,“横竖是个死,与其让他们一家死在别人手里,不如我亲自动手……至少我还能给他们娘仨留个全尸。”

牢房里童无厌终于起身,刚移蹭几步,又被脖子上的大铁链禁锢在了原地,就索性站在那里隔着木栅道:“既如此,怎么不一刀了结了他?还要让他这样半生不死的躺在那里活受罪?”

“三十六水道约计百帮,光登记造册的船只就有四千号,每船船工,少则十人,多则百人,合计约四万余众,全部归属这百帮。再加上短纤、短橛,两岸帮闲游民,更不知凡几,所以水道上最不缺什么人?”

雷阿公抬了抬眼,用那只因酗酒宿娼,而常年布满血丝的独眼,毒蛇般盯住童无厌戴了铁链的脖子和手脚。

他看着上面因为铁链的磨损而血迹斑斑的皮肤,冷着脸自问自答,“犷悍成性,无恶不作的江湖亡命之徒!这些人悍不畏死!死算什么呢?两脚一蹬,两眼一闭,朝海涛而暮苍穹,说不定下辈子还能投个大富大贵之家。这些人啊,怕的是:活,不得好活;死,又不得好死!生死都不由己,就像他这样。”他总结道,“如今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才能真正达到杀鸡儆猴的目的。”

童无厌终于豪横地大笑起来:“怎么,现在我也是那只被用来儆猴的鸡了?”

“所以你考虑得怎么样了?”雷阿公老狗般耷拉的眼皮又一抬,阴鸷的眼神陡然变得犀利,“你不像丁老九,没权没势没有依仗,你还有得选。”

童无厌突然问道:“你当初,为何要来这化骨厂?”

“我若不来,可能就没机会站在这儿和你说话了。”雷阿公眼神冷淡,谈及自身就像谈及路边一条野狗一样随便而麻木,“这人呐,要想活得久,就要识时务,知进退。要是不能站在最高处,让别人识时务知进退,就要自己做个识时务知进退的人。否则,不管你是忠的,奸的,往往自己不得好死不止,还会连累的亲朋好友,不得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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