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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让人逆熵的,不是留下什么东西,而是留下一段路迹,让别人能找到你曾在这里。”
每个人,都想在混沌里,留下一点痕迹。
哪怕不是给别人看,也只是为了自己。
好在某个深夜,还能对自己轻轻说一句:
“我来过,也爱过。
我不是空气。”
这不是浪漫,这是人对虚无的最勇敢的反驳。
沈知衡忽然轻轻一笑,说:
“可咱们还是忍不住想留下点痕迹,不是吗?”
林望看着那张照片,轻声说:
“为了有人,在五十年、一百年后,看见这些影像,哪怕只是一眼,也知道:有人在这儿,曾经鲜活地活着。”
苏筠看着他,笑了一下。那笑里没有浪漫,只有一种安定。
她轻声问:
“那你呢?你想别人记得你什么?”
林望想了很久,才缓缓开口:
“我想有人记得,有一个人叫林望,他想为世界留下一点秩序。虽然他最后没能做到,但他试过。”
苏筠抬起手,轻轻碰了碰他的肩:
“我记得。”
林望看着她,眼神忽然柔下来。
“那就够了。”
展厅的灯忽然全亮了。
白光洒在那张巷子的照片上,也照在苏筠的侧脸上。她看着墙上那句已经快消失的字,轻轻念了一遍:
“我在这。”
她回头,看着林望,声音轻得只有他能听见:
“你在这。我们都在。”
人类可能注定要走向荒芜。熵增是一条冷酷的箭头,把一切结构打散、归零。
可在那条箭头的反方向,总有人,仍想在废墟里点亮一盏微弱的灯。
哪怕所有数据都被清空,哪怕所有砖墙都被推倒,也仍有人想再爱一次,再相信一次。因为那就是人类最后的倔强。
哪怕世界最终寂静无声,也有人会说出一句:
“我在这。”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