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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和那身碎花连衣裙一样,清新脱俗,纯洁素雅,白皙的脸上是红里透粉。
她生得干净,自然与这家洗车行是志不同道不合的。
好比深海鱼中闯进一只淡水鱼,你问我,它能活吗?
我想,时间会证明这一切。
“对五!”
“对七!”
“对尖儿!”
“言哥快干他!对尖儿就嘚瑟啦?”
姑娘的脸上红一块紫一片的,这个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从牙牙学语到稚嫩软音,再到换声,显现出男性特有的嗓音。
紧了紧手里的扳手,摸了一把额头的汗珠,后背隐隐约约能看到汗水浸湿了一片。
蓬洲这鬼天气总是让人恨得牙根痒。
“孟蒲林!”她迈着坚定又气愤的步伐,握着扳手的姿势仿佛下一秒就要抡出去,凿出个好歹来。
那个叫孟蒲林的人正是一群人中拱火的毛头小子。
他听到身后越来越近的声音,开始战栗,原本扶着背身男人的肩,一下子就掉下来。顺势打了滚,躲到正对他的男人身后,“言哥!救我!”,说完便一溜烟地跑到一辆黑色大众后面哆哆嗦嗦的屏气敛息。
来势汹汹的姑娘,孟蒲林也熟悉得很。
正是他那说一不二,母老虎似的姐姐,孟温苇。
街坊邻居都说他姐姐小时候可爱、懂事,谁家见了都得夸上一句才行。
可孟蒲林却不觉得,从有记忆起,他姐姐在他心里就是黑脸包公,铁面无私,连偷吃块板栗糕屁股都要开花的程度。
况且,他们家情况特殊,不是重男轻女,是重女轻男。
他的地位本来就低,要是鬼哭狼嚎的向父母求救,屁股指定是要多疼几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