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兰倾把最后一位宾客送走的时候,他脸上几乎要笑僵了。
束腰有些紧,傅兰倾摸着自己的细腰,觉得有些透不过气,因为穿上整整一天,现在倒也算适应。
他原定的计划里是去酒店开房,升官发财死老公这么好的日子当然要庆祝,一边洗澡一边在欣赏顶楼夜景喝五星级酒店最顶级的红酒。
傅兰倾喜欢三文鱼的口感,可能洗完澡后还会叫一份酒店外卖。
家里只有佣人还有时锦,他可不想这个时候回去安慰孩子,傅兰倾只想跟他做最熟悉的陌生人。
系统颁布的任务让他不得不改变计划。
时锦现在心里防范是最弱的时候,这个时候,如果有人趁虚而入,肯定能博取他的信任。
原文里这个机会当然是时锦的邻家哥哥,也就是这本书里的主角攻,现在是傅兰倾的了。
遗体要火化,时锦脸色苍白,他坐在轮椅上,努力扒拉着水晶棺,大的有些吓人的眼睛直勾勾的盯着已经永远闭上眼睛的父亲。
时锦眼睛一直都是黑白分明,水灵灵的像要流出泪一样,里面藏的是少年的纯稚。
傅兰倾如果未来想生个孩子,大概也是这个样子。
啧,才怪。
傅兰倾要的是有能力有谋略的继承人,而不是一骗就走的小蠢蛋,他实在是没有办法共情时锦,在他眼里,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男人,死掉是一件愚蠢到家的事情。
时锦在原文里一直尽心尽力到死,是想看到追妻火葬场的场景吗?想看到主角攻后面幡然醒悟,发觉自己爱的一直是从小守护在他身边的邻家弟弟,放弃一切也要和时锦在一起。
傅兰倾烦透了这样的蠢人,如果不是他要继承时家,他绝对不会和时锦有任何的交集。
追妻火葬场留给的是能力不够的人,真正有能力的人,根本就不会允许事情超出他的控制。
当足够有钱,足够有权利的时候,世界上的一切规则都是由强者制定的。
强扭的瓜不甜,起码得把瓜扭下来,不甜又怎么样,就想吃这个瓜,就算不想开也得给开。
如果他是时锦,他会把主角攻搞破产,让他只能依附自己的公司生活。
或者是更狠一点,把他的翅膀打断,让他从此以后只能依赖时锦做一只金丝雀。
真的是蠢透了。
傅兰倾没有想上前跟自己的老公告别的意思,他今天站了一天腿都疼了,他庆幸自己没有穿高跟鞋。
难得卸下虚假的面具,傅兰倾连笑都不想笑。
助理不知道用什么话来安慰时锦,只能用手轻轻拍他的背,在他耳边说些宽慰的话。
傅兰倾听了一会,无非就是一些你的父亲在天上看着你,他没有离开你,只是化作了星星……
这些哄小孩的话,谁会这么简单的相信。
时锦信了。
殡仪馆会在死者的嘴里放一朵菊花,一同送到焚尸炉里。
傅兰倾显然不能理解这种仪式用来干什么,是寓意着下辈子要像一朵菊花一样盛开吗。
那他不要菊花,菊花多难看。
傅兰倾喜欢牡丹。
傅兰倾给了足够的时间让时锦告别,足够让时锦把眼泪流干。
他在旁边打开笔记本,处理这几天公司堆积下来的事。
他听见时锦崩溃的哭声,在人群前他不敢哭出来,现在没有人,感情一下子爆发开。
傅兰倾不是很能共情这种从小跟家人感情很好的小孩,他的父亲是个小混混,□□了村里的女学生,也就是傅兰倾的母亲。
他妈生下他,在村里苦巴巴的过了几年苦日子,伺候他老爹吃好喝,福都没想享一天就一命呼呼了。
只留下一个男人还有一个吐字都不清楚的小孩。
傅兰倾的妈妈有文化,在她活着的时候会给傅兰倾织毛衣,还有在他睡前讲格林童话哄她睡觉。
可惜傅兰倾辜负了她,村里的小孩都会说话了,他还不会说话,吐出来的字也是黏糊的。
长大之后竟学逃课打架了,书都没念完就辍学了。
傅兰倾觉得小孩都很蠢,大人也很蠢,包括他的母亲。
那个女人真的很美,一双曼妙的狐狸眼,窄小的鹅蛋脸,抱着傅兰倾哄他睡觉时,烛火下她的侧影美得惊心动魄。
傅兰倾美貌全遗传于她,只是多了几分棱角。
都说美貌单出是死局,但是仅仅有美貌就已经是超越大多数普通人了。
村里面说她闲话,说她勾搭村里面的老汉,仗着自己长的还行,就到处发骚勾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