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棠就是在这样一个家庭里成长起来的。乖巧而早熟,知书又达理,性格有些内敛,气质有些书卷。
在学校里由于品学兼优深得老师喜爱,特别是班主任教语文的刘老师,先让她做了课代表,又选做了学习委员,后又做了校刊《春禾》的副总编,总编是那个梳着小平头,意气风发的方老师。因为这个时候她的作文写得一篇比一篇好,每两周一次的作文课,老师都提前把命题告诉小棠,让她先做了来,批改以后,用它当做范文给大家讲,那篇《北京的秋天》还入选区里做了学生范文。
这个时候的小棠真是趾高气扬,清高的让班里的许多男生都不敢同她讲话,何曾想有一天,高考的落榜就把她摔得没了模样儿。
至于什么原因,小棠也说不清楚。
但是也不知从何时起,一个叫林森的美少年影子就那么早早的不合时宜地钻入了她少女情肠。林森是这个班的班长,只有他常嘻嘻地笑着磨她,磨着向她借《水浒》《三国》等小说来看。小棠就把家里父亲的书偷偷的带出来借给他,到了约定还书的日子,那个毛头小子还没有看完,小棠就生气了,说:“再不借你书了。”他便百般地求小棠,说:“再看三天。”又讨好地说:“上体育课的时候,我负责帮你捡羽毛球”,小棠便通融了他。三天后还书的时候,倒把他要的《西游记》又拿了来给他。那个大中午刚踢完球跑回教室的毛头小子就那样用手背抹着额上的汗珠儿笑着谢小棠。小棠见他的两只脏手在脸上来回地抹,便笑他:“脸都花了。”又告他:“洗了手才能拿书。”他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跑了,一会儿跑回来,脸和手倒都干净了,湿漉漉的水还在那儿往下滴。小棠想把口袋里的手绢递给他,掏的时候脸上竟有些热,手就缩在了那里,任他两只手在裤子上抹干,才把书递到他手里。
到了周五上体育课的时候,男生女生分开来打羽毛球,轮着等的同学就围在旁边计分叫喊。
轮到小棠上场的时候,正赶上她跟大力士曹霞对打。
小棠又瘦又弱,哪里是她对手。
站远了,球不过网,站近了,那边一拍子远远得过来,小棠又接不到。
跑前跑后的,累的气喘吁吁,站下来休息。
就见林森正往这边看,便记起他的承诺,冲他喊道:“过来捡球呀”。
林森真的跑过来,站到小棠这一边,替她捡起球来,还时不时地喊着指导她一下。
小棠就有了些热情,球技还真就好了些,那边一拍子又打过来了,林森喊了一嗓子:“右边。”小棠跑过来的时候,球早就飞向了后面,小棠累得蹲在了地上。
林森飞快地跑去捡球,这一回倒不是扔过来,见小棠蹲在地上,就走了过来,小棠见他走过来,也就揉揉肚子站起来——接着打吧。
那林森笑呵呵地把球放在小棠张开的手掌上,一个附加的动作,竟用指尖在小棠的手心上抹了一把。
小棠吓坏了,心突突突地跳起来,热辣辣的羞晕瞬间布在脸上,幸亏早就出了一身热汗,脸红也是自然的,她把拍子连球搁在地上冲曹霞摆摆手说:“累死了,我不打了。”
这一年小棠才刚刚上初二,之后那个美少年的影子就时常伴着她,在她的肠子里一钻就是四年,行思梦遇,做了她所读的一本本小说里的假想情郎。
有一天当她猛然醒悟的时候,似乎有些晚了,一种感性的朦胧之情植入到立体几何里面,就把一个理性的逻辑搞得完全没了逻辑。
最后高考三分之差的毫厘,影响她的或许是一生的命运乃至于一生的情感际遇。但她无话可说,自酿的苦酒只有自己来喝,而且是偷偷地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