怜惜风雨催折地,龙涎遍施作情酬,满屋的春色差点儿关不住。
“崇哥,别回公司了,我们回家吧,好不好?”陆峻麟蹲在江崇墨脚边,边帮他擦干净大腿跟上的泥泞边抬头眼巴巴望着他。
江崇墨居高临下觑着眼睛看了他一会,抬起脚踩到他的肩膀上,陆峻麟刷一下脸和脖子都红了,脑袋晕乎乎的,脸一偏,舔了江崇墨的脚脖子一口,刚好舔在他刚愈合没多久的伤口上。
湿湿痒痒的感觉让江崇墨心里一紧,条件反射往前用力蹬了一下。
他把脚踩陆峻麟肩上不过是为了让他能看清他大腿上残留的痕迹,没想到陆峻麟竟然会有这样的动作。
陆峻麟重心不稳往后摔坐在地,不解地看了江崇墨一会,然后痴痴笑了起来,江崇墨也跟着笑了。
“我们回家吧,好不好?”陆峻麟亲了亲他的大腿,用撒娇的口吻再次问他。
陆峻麟本就生得俊俏,一双深情的桃花眼一颦一笑甚是撩人,他还故意在江崇墨面前装乖卖俏,使尽浑身解数地勾引他,像是要通过眼神抚遍他的全身,放肆又赤裸,再清心寡欲的人也抵挡不住他这样。
江崇墨心里也是暖暖的,“走吧。”
一回到家陆峻麟就兽性大发不可收拾,他才不管现在是青天白日还是月黑风高,搂着江崇墨从玄关亲到客厅,又从客厅亲到了卧室,衣服丢了一路,躺到床上时两人身上的衣服已经褪了个干净。
陆峻麟摸着江崇墨腹部的薄肌,用气音在他耳边说话,撩得他的心直发颤。
“崇哥,我好喜欢你,真的好喜欢你。”
湿热的吻从他的耳垂、后颈,一路亲到背脊,陆峻麟将他翻过身,亲吻他的胸膛,在那光洁的肌肤上留下红痕。
江崇墨浑身一震,热浪翻涌。
感觉到身后人的蓄势待发,江崇墨突然想到明天一早还有一个重要的会议,刚想和陆峻麟商量一下次数问题,猝不及防的异物感袭来,他知道一切都太晚了。
“嗯!”江崇墨惊哼出声。
陆峻麟掐着他的下巴,撑着胳膊吻他,“崇哥,你好诱人。”
到底谁诱人。
江崇墨还想说点什么,陆峻麟又堵住了他的唇,缠着他的舌头转圈,唇瓣紧贴,津液相融,陆峻麟轻舔细嘬,技巧极好。
他抽了个枕头垫到江崇墨腰下,动作愈发疯狂且大胆,不断在江崇墨身上点火,原本冰凉的卧室空气里逐渐弥漫上热气
自从开荤后陆峻麟便不知餍足,一逮着机会就缠着江崇墨,江崇墨经常觉得腰酸腿软,想找人按摩一下,脑海中总会浮现陆峻麟泪眼汪汪、楚楚可怜地看着他的表情,好似他是一个偷吃的负心汉一样,为了不给自己添麻烦,他只能作罢。
人与人之间的缘分真的很奇妙,江崇墨和陆峻麟之间的羁绊,从他把他带回家那一刻就形成了,像一团解不开的纱线,紧紧缠绕。
转眼陆峻麟生日就要到了,江崇墨虽然不喜欢热闹,但陆峻麟毕竟是个年轻人,听说现在大多年轻人都喜欢开轰趴的,他便询问他的意见。
“生日吗?我不需要别人帮我庆祝,我只想跟你在一起。”
江崇墨摸了摸他有些长的头发,说:“阿政在约吃火锅,你想和他们一起吗?”
“政哥和李奢哥吗,我都行啊,”陆峻麟靠着江崇墨的肩膀,语气不甚在意,“现在天气也有点凉了,火锅暖暖的确实不错。”
“嗯,如果你有要邀请的朋友,也一块儿叫上吧。”
“我吗?”陆峻麟想了想,“没有。”
他打小就只知道围着江崇墨转,确实没什么朋友。
江崇墨有些意外,还以为他会说要邀请那个法定代表人,看来他不是赵峰说过的,曾经跟陆峻麟关系好的同学。
“对了,崇哥,你明天中午有空吗?我想介绍个朋友给你认识。”陆峻麟眼睛忽闪忽闪的,很是明亮,看起来很期待。
“中午?”
“嗯,有约了吗?”
江崇墨确实已经和瞿政约好了明天中午一块儿吃午餐。
“没事,我跟阿政说下,改天再约就行。”
“政哥吗?你们有什么要事要谈吗?要是没什么事的话就一块儿啊,主要是我朋友他明天就要走了。”
江崇墨想了想,说:“好。”
听说陆峻麟这位朋友很爱吃特色菜,江崇墨最后决定带他去瞿政的酒店,他家厨师的粤菜做的可谓一绝。
陆峻麟和江崇墨提前十分钟到了,两人和瞿政一块儿站在酒店门前闲聊等陆峻麟的朋友。
迎面而来两个身高腿长、气质绝佳的男人,瞿政瞬间被前面那个吸引住眼球。
那人身高接近1米9,肤白如玉,上挑的丹凤眼给人一种不染俗世的距离感,好似所有人在他眼中不过蝼蚁,他的表情清冷,一头及肩的头发十分浓密,浑身散发着与生俱来的傲慢贵公子气质,比好莱坞巨星还抢眼,这种一眼怦然的好看让人心甘情愿为他犯罪。
不用猜也知道这就是当年让李家小子要死要活的人——楚风,不得不说那小子眼光是不错啊,不过这样的人,即便当年真被他死缠烂打追到手,他也是留不住的。
楚风视线往他脸上一扫,两人四目相对,虽然只是短短一秒钟的时间,瞿政还是被那钩子一样的眼神勾住心脏,他心里咯噔一下,暗骂了句操,然后心虚地移开视线。
他身侧的男人剪了个大平头,五官硬朗,英气逼人,他的眼神十分锐利,像一头雄性野兽在巡视领地,修身的上衣完美勾勒出他健硕的肌肉线条,看起来充满蓬勃的生命力,男性荷尔蒙十足。
若不是他两十指紧扣,大平头还一直看着楚风,瞿政打死不会觉得他是同类人。
“楚风。”陆峻麟握住他的手,两人撞了下肩膀。
简单给其他人做了介绍后他们就进了饭店。
这顿饭吃的很融洽,谈话间江崇墨了解到楚风其实是个知名摄影师,和陆峻麟合伙开公司可以说是机缘巧合,也能说完全是出于对朋友的帮助,楚风谦逊地表示自己只会拍点儿照片,对金融不过略知一二,这次回来是为了把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陆峻麟,因为他以后可能很少会回国。
一番交谈下来,江崇墨发现这人虽然年纪不大,但颖悟绝伦,身上没有半点儿富家公子哥的优越感,而他本人也不像他自己说的那般对金融只是一知半解,江崇墨甚至觉得,如果他两在同领域竞争,自己恐怕不会轻松到哪儿。
因为楚风要赶飞机,这顿饭并没有吃太久,陆峻麟提出要送他们去机场,但楚风拒绝了。
“不用,我哥来接我们了。”
“谁啊,晓东哥吗?”陆峻麟问。
“嗯。”
说话间他们已经走到街上,楚风脸上露出明媚的笑,冲前面挥手,一行人都顺着他眼神的方向看过去。
一个穿着休闲服,戴着眼镜的儒雅男人站在一辆大G旁边,对楚风莞尔一笑。
瞿政挑眉,脑中闪过一个词——斯文败类,他总觉得这人特眼熟,却又怎么也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小鬼。”
“嗯?”
“刚那男的,你认识?”
“晓东哥?认识,但算不上熟。”在苏黎世楚风拉着他和赖晓东一起吃过几顿饭,但知道他是医生后,就莫名有点……抵触。
“他是干嘛的?”
“好像是外科医生,就在省医院。”
“外科医生,省医院。”瞿政嘀咕着。
“政哥,”陆峻麟半眯着眼危险地看他,“你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大白天说什么鬼话。”那人一看就性冷淡,他可没有奸/尸的爱好。
陆峻麟切了一声,往前跑了几步跟上江崇墨。
“医生,”瞿政一个人走在后面,还在努力回想到底什么时候,又是在什么地方见过那张脸,他正想得入神,旁边哔的一道汽车喇叭声吓他一机灵,正想破口大骂,脑海里闪过一个镜头,瞿政眼神一亮,“我操!医生!省医院!我他娘的差点都忘了,原来是那个撞了老子就跑的狗东西,哈。”
瞿政撩起额前散落的碎发,皮笑肉不笑,无聊的生活又变得有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