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没见过这样好看的朝霞。
我被白鸟鸣叫吵醒,九层坡被染成一片嫣红,尘埃在屋内轻盈的飞跃,清凌凌的水声从午后传来,那是一条细小的山溪。我正享受清晨的美好,忽听见有人吵架的声音,于是穿衣起来,到了外面。
晨风尚冷,男人们还没有起来——也许是还没有回来,树木莎莎,林中也不知是什么动物跑过,在下山坡的地方,沈从之堵住路口,正在骂儿子。沈祖名垂着头,红着脸,听他父亲说,“真是伤风败俗,恬不知耻,你还回来做什么?我不认你这个儿子了。”
我走过去说道,“大清早了,就显得你有儿子,在这里使劲骂。怎么了?”没人回答我,我也知道为什么,我说,“有句话叫入乡随俗,祖名也没有犯什么错误,要想留下来,难道不随人风俗吗?”
沈从之说道,“我们再此不过是权宜之计,以后还要下山去,再图恢复国家的。别人我可以不管,他是我儿子,我是要给他明媒正娶的,绝不可做这种苟合之事。”我给沈祖名使眼色,沈祖名半天才明白过来,答应,“是。”
我见沈从之气消了一些了,才问沈祖名,“我托你的事情,打听了没有?”我本是以为他会忘了,没想到沈祖名很是靠谱,说道,“打听到了。”
沈祖名这样的小伙子,年轻,强壮,胳膊上的肱二头肌粗过我的大腿,正是西水归蛮的女孩子们最喜欢的类型,刚上山就被盯上了。勇敢的人先享受人生,一个女孩子抢先把花环挂上了他的脖子,当晚就把沈祖名带回了家。她们全家都很喜欢沈祖名,女孩的姐妹、妈妈和姨妈们都对沈祖名好得不得了,围着他唱歌跳舞,把最好的食物拿出来给他吃,劝他喝酒一杯又一杯,拉着和他说话,比一家人还一家人,沈祖名只提了一句,她们就把祖蛇认血仪式的来龙去脉详详细细讲了。
蛮族都是母系,部落的女人是核心,都会留在部落内,男人才是外人,长大之后一般都会离开本部落去外部落生活,但是偶尔也有女人离开部落的,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女人喜欢上了山外的男子,那些男子不肯来山内生活,女人才偷偷跑出去,在外面生活生育。因此就有了这个祖蛇认血的仪式,就是为了确认那人是否有本族的血脉。
西水归蛮的部落图腾是蛇,她们养蛇,蛇也可以做蛊。这些蛇常年被喂食草药,加以训练,与普通蛇不同,能听懂口令,而且毒性也更强,其中最老的一条雌性蛇被成为祖蛇。滴血是由想要回到部落的女子将自己的手腕割破,流出血来,盛在碗里,这时候放出祖蛇,这些蛇性是最喜欢血腥的,会闻着血味过来,如果不是本部落人的血,祖蛇就会打翻那碗,向那流血的人发出攻击,但如果蛇不打翻血碗,就完全证明是本部落的人了。
沈祖名说完了,我脸色发青,与其等在这里让蛇来攻击我,还不如赶紧跑了。沈从之皱着他那千年解不开的眉头,说道,“这样说来,我倒有个主意,只是不知道行不行的通。”
我说,“别卖关子了,快说。”
南朝有一些有癖好的人,喜欢食用一种叫做黄花烟的东西,一般都是放在嘴里嚼食,味道刺激,振奋精神。还有人发明了烧来吸食的方法,把烟草放在特制的铜锅里,烧了之后吸进鼻子,当然只有有钱人家才用的起这种烟锅。
沈从之说,“烧久了,这铜锅上就留下许多烟油,这烟油味道,能驱蚊虫,连毒蛇也怕。”
我说,“你是说要把烟油放进滴出来的血里,这样蛇就会回避?”
沈从之说,“那烟油色黑,恐怕也不溶于血,放进去岂不让人看出来?”
我说,“那怎么办呢?”
沈从之说,“我说,不如把那铜锅拿来。”
我说,“去哪里找这铜锅?”
沈从之笑道,“我在朝当官的时候,就认识吸食这种烟草的人,这种癖好很难改变,想来现在那铜锅烟油也应该很厚了,我这就派人下山,重金买来。”
也不知道这些男人们是不是中了蛊,反正他们在这里呆的分外开心,干活的时候都是唱着歌,那些肌肉结实的,干活的时候故意把上衣脱掉,露出肌肉来,显示给人看,眼看着房子几乎是一两天就能盖好的架势。
女孩子更是开心,山上忽然来了这么多的强壮男人,肌肉结实,年轻力壮,所有的女孩子,连阿姨和奶奶们来我们这里凑热闹,就算抢不上了也要看个眼饱。
我闲的很,没人理我,整日坐着捧着下巴看山景。胡靖走来,浑身是汗,站我旁边休息,手里捧着大碗喝水,说,“只有你最清闲,也不干活,光坐着。想什么呢?”我说,“我在想,大概率我是留不下来的,到时候我下山去,可去哪里呢?我儿子肯定是不跟我走的,我又是孤零零一个人了。”
话说出来有点后悔,胡靖眼见着神色黯然了。
留君没死,但是他的家人是都死了。这些日子他有很多事情忙,先是劫法场,然后逃跑,进了蛮族山寨看了许多新鲜事,无脑的跟着别人盖房子,这些都让他暂时搁置了心中对家人的思念,我提起我儿子,他心里自然是想起了他儿子。
我便想逗他开心一些,说,“这么多女孩子,有没有你喜欢的?”
胡靖笑了一下,干脆坐下,将那剩的半碗水洒在自己头上,好似那狗儿一样摆摆头,,让水花飞开。我说,“别图这个凉快,回头着凉。”
他说道,“你要是离开这里,我想,我也走了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