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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王文梅像往常一样兴致冲冲的去镇上赶集,遇到了结婚前的相恋对象——赵国安:
“哎呀,文梅,是你吗,好久不见啊。”
“你怎么在这儿?”
“我也是来赶集的,你看起来一点儿没有变。”
熟人见面总是分外热情,更何况王文梅与程振江现在一周也说不了几句话,其他人随意的一句夸赞就让她害羞不已。
赵国安:“你不请我去你家坐坐?”
王文梅:“可别了,你去算了让别人看见怎么回事?”
赵国安:“不欢迎我?行吧,那我走啦。”
王文梅:“哎,别走。行,来吧。”
此时山上程丽娟家的蔬菜大棚已经被程振江买下来种上了樱桃树,说是买,倒不如说是借,买大棚的十多万块钱程振江还欠着姐姐。程丽娟夫妇此前居住的水泥房子自然也空了下来,为了掩人耳目,王文梅直接带着赵国安去了这个小房子。
一开始程凤并不知道这个叔叔是谁,只当是家里来了客人,因此当王文梅下订单买啤酒、零食时她是欣然跑腿的。可随着相处,童年的经历让她敏锐的察觉到,这个尖嘴猴腮的叔叔的笑容里藏着危险。当王文梅出去给看大棚的大黄喂食时,赵国安便笑着拉住了程凤的手:
“凤儿,让叔叔看看,你这小手细嫩细嫩的。”
程凤警惕的往后退:
“叔叔,我出去玩了,你先吃吧。”
自此之后赵国安便经常来访,但程凤心里已经不再欢迎这个叔叔,也十分抗拒王文梅花自家的钱供他吃喝,这让王文梅感觉自己的威严受到了挑战,终于在一个傍晚,母女俩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凤儿,去把地扫扫。”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