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轻合,掩去楼梯间里未散的缱绻,李锦程牵着林清墨的手走在走廊,指尖依旧牢牢扣着,指腹反复摩挲着他腕间的肌肤,像是要把刚才那点醋意的焦躁,都揉进这温柔的触碰里。阳光透过走廊窗棂斜切下来,落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林清墨的校院服袖口微微滑落,露出一点皓白的腕骨,与李锦程骨节分明的大手相扣,成了这满是书卷气的走廊里,最张扬的风景。
路过的学生纷纷侧目,却没人敢多看,只敢低着头匆匆走过,连呼吸都放轻——刚才教室里李锦程那股沉冷的气场还萦绕在心头,此刻见两人并肩走来,一个眉眼沉冷却指尖温柔,一个唇瓣泛红、耳尖染粉,依旧是那副矜贵桀骜的模样,却难掩眼底未散的蒙怔,谁都不敢凑上前去,生怕惊扰了这两位主儿。
走到教室门口,李锦程才稍稍松开手,却没立刻放他进去,抬手替他理了理微乱的衣领,又用指腹轻轻擦了擦他唇角,动作细致又宠溺,与刚才在楼梯间的霸道判若两人。“进去吧,”他声音放得低,带着点未散的哑,眼底的醋意淡了,只剩温柔的叮嘱,“自习课别趴着睡,腰不好,实在累了就靠在椅背上歇会儿,我中午准时来。”
林清墨抬眼撞进他眼底,耳尖的粉色还没褪尽,唇瓣还带着被吻过的红,却没像往常那般挑眉怼他,只轻轻点了点头,指尖下意识碰了碰唇角,转身走进教室。那背影依旧挺拔矜贵,只是脚步比平日里慢了些,落在众目睽睽的座位上时,耳根还微微发烫。
李锦程站在门口,看着他坐定,看着他抬手翻开课本,指尖落在书页上却没怎么动,才勾了勾唇角,眼底漫开笑意,转身缓步离开。走到走廊尽头,他拿出手机,给助理发了条信息,语气冷冽,带着不容置喙的强势:“查一下刚才往林清墨桌前递情书的女生,还有她家里的所有底细,不用留余地,让她往后在京城,连京大的校门都碰不到。”
信息发出,他收了手机,周身瞬间覆上商场大佬的沉冷气场,步履沉稳地走向楼梯口。旁人只知他方才在楼梯间的霸道吃醋,却不知他的护短从不是说说而已——谁要是敢打林清墨的主意,哪怕只是递一封情书,他也绝不会让对方有好下场。这是他的人,刻在骨血里的偏爱,容不得半点觊觎。
教室里,林清墨坐在座位上,指尖依旧停在书页上,却没看进去一个字,脑子里反复晃着楼梯间里的画面——李锦程带着醋意的吻,抵在墙壁上的大手,扣着后颈的力道,还有那句带着委屈霸道的“你是我的”。唇瓣似乎还残留着他的温度,耳尖越想越烫,他抬手撑着额头,试图压下心底的燥热,却偏偏想起订婚宴那晚的温存,想起清晨他蹲下身替自己理裤脚的模样,嘴角忍不住悄悄弯起一个极淡的弧度。
同桌偷偷瞟了他好几眼,见他耳尖泛红,唇角微扬,哪里还有刚才拒人的冷冽,心里暗自咋舌——果然,再桀骜的南美首富,在李锦程面前,也会有这样软下来的模样,这两人的感情,也太好磕了。
自习课的铃声响起,教室里渐渐安静下来,只剩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林清墨深吸一口气,强迫自己静下心来看书,指尖却不自觉地摸向帆布包,摸到里面温热的保温杯,想起里面是张姨熬的莲子羹,心底的暖意漫开,连眉眼间的桀骜,都软了几分。
他低头看着课本,指尖划过专业术语,脑海里却闪过南美商圈的刀光剑影,闪过14岁那年单枪匹马硬刚老牌财团的模样,闪过林承胜拍着他的肩说“万事随心”的叮嘱,最后却都落在李锦程的身影上。从前在南美,他独来独往,杀伐果断,从不知被人宠着护着是什么滋味,总觉得自己无所不能,可遇见李锦程之后,他才知道,原来有人可以把他的桀骜妥帖收藏,把他的柔软细心呵护,把他放在心尖上,护着他的所有锋芒,也包容他的所有小脾气。
他想起高一篮球场那次,自己一时冲动扇了李锦程一巴掌,本以为会迎来对方的怒火,却没想到只换来他沉沉的目光和一句“你也就敢对我这样”;想起京大门前那次,自己闹脾气打了他,他却半点不生气,只想着哄他开心;想起订婚宴上,他牵着自己的手,对着全世界说“此生不渝”;想起清晨餐桌上,他替自己擦去唇角糕屑的温柔;想起楼梯间里,他带着醋意的吻和那句“谁敢给你递情书,谁就别想在京城立足”。
这些画面交织在一起,成了林清墨心底最柔软的角落,也是他独属于李锦程的例外。在南美,他是说一不二的林家少主,是叱咤风云的首富,可在李锦程面前,他可以不用伪装,可以放下所有的锋芒,做一个会害羞、会心软、会被宠着的少年。
自习课过半,林清墨觉得有些渴,抬手打开帆布包,拿出那个保温杯,拧开盖子,一股清甜的莲子香漫开来。他抿了一口,温热的莲子羹滑入喉咙,甜而不腻,是张姨独有的味道,也是李锦程的心意。
他小口喝着,眉眼间满是柔和,窗外的阳光落在他脸上,衬得他肌肤白皙,唇瓣泛红,哪里还有半分南美商圈里的凌厉模样,活脱脱就是一个被宠着的少年。
不远处,几个男生偷偷看着他,小声议论着,语气里满是敬畏:“林清墨也太幸福了吧,李锦程把他宠成了王子,连莲子羹都给备好温着。”“你懂什么,这叫双向奔赴,林清墨在南美多厉害啊,还不是心甘情愿来京城读大学,陪着李锦程。”“他俩这才是真顶配,一个南美封王,一个海城掌权,谁也配不上谁,只有彼此才是最好的。”“刚才李锦程那吃醋的模样,也太霸总了吧,谁敢惹啊,往后京大没人敢再打林清墨的主意了。”
议论声轻轻飘进林清墨耳里,他却没在意,只是低头喝着莲子羹,指尖摩挲着保温杯的杯身,嘴角的笑意愈发明显。他知道,李锦程的占有欲很强,可这份占有欲,却满是对他的在意和珍视,而他,偏偏就吃这一套。
很快,上午的最后一节课结束,放学铃声响起,学生们纷纷收拾东西走出教室,教室里瞬间变得热闹起来。林清墨慢慢收拾着课本,将保温杯放进帆布包,动作不紧不慢,依旧是那副矜贵的模样。同桌凑过来,笑着说:“清墨,李锦程应该快来了吧,你赶紧收拾,别让他等。”
林清墨淡淡嗯了一声,刚把最后一本书放进包里,就听见教室门口传来一道熟悉的声音,低沉而温柔:“清墨。”
他抬眼望去,李锦程就站在门口,一身黑色休闲装,身姿挺拔,1米95的个子在人群中格外显眼,眉眼间的沉冷早已褪去,只剩对着他的温柔。阳光落在他身上,勾勒出他利落的线条,周身的气场依旧强大,却唯独对着他,放软了所有的棱角。
教室里的学生纷纷侧目,看着李锦程走进来,径直走到林清墨桌前,自然地接过他的帆布包,拎在手里,动作熟稔又宠溺。“收拾好了?”他低头问,声音里带着笑意,“张姨炖了排骨汤,放在车里温着,咱们现在就走。”
林清墨点点头,站起身,跟在他身后走出教室,两人并肩走着,依旧是那副耀眼的模样,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走到走廊,李锦程自然地牵起他的手,指尖相扣,温热的温度传递过来,驱散了初冬的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