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传送站离开那天之后,我做的第一件事不是回学校,而是去网吧。
这是一个在我们那张“最后一次时间表”上从来没有出现过的地点。网吧这种地方已经比几年前冷清许多,来上机的大多是还没毕业的学生或附近的打工青年,昏暗的灯光和机器风扇的嗡嗡声混在一起,空气里有一种廉价却真实的温度。
我之所以来这里,并不是为了躲监控,而是出于一种本能的直觉:接下来要查我的所有系统里,最不紧要的一层是我自己能看到的公开信息,我得先知道他们打算在“对外版本”里怎么描述这次异常。
登录传送公司的用户平台需要短信验证,我犹豫了一下还是按下了“获取验证码”的按钮。手机很快收到一条短消息,号码是官方统一的那一串,与刚才在站内遇到的内部系统完全不同,语气中规中矩,像是在对待所有普通用户。
平台主页上有一栏叫“出行记录”,点进去之后,每一次传送都被整齐地按时间顺序排成列表,成功、取消、超时、补扣,状态一目了然。我往下翻,很快看到了今天这一条——状态栏里写的是“已中止,待核验”,后面附着一个灰色的小叹号,点开详细信息,系统给出了一段非常官方的解释:
“由于当前线路数据波动,您的本次传送服务已暂时中止。为保障您后续使用安全,系统将对相关参数进行复核。本次事件不会影响您正常使用其他传送服务,如有进一步处置结果,我们将通过短信和邮件通知您。”
没有提“重合”,没有提“异常等级”,更没有提“身份争议”。这套对用户开放的说法和刚才核验室里的那套完全不是一个层级的语言,像是给公众看的遮羞布。
我关掉页面,随手在搜索栏里输入“传送异常”“身份争议”“主记录”等关键词,跳出来的都是一些略带警示意味的新闻和解读:
“专家提醒:谨慎出租、出借传送账户,以免卷入安全责任纠纷。”
“某市出现恶意冒用他人传送身份进行违法活动案例,当事人需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新修订的《国家传送技术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传送行为的法律主体……”
那条条例我早就听说过,却从没认真看过全文,现在不得不点进去。网页加载出来的是一份密密麻麻的法律文本,其中有一段被特意加粗了出来:
“在传送行为引发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公共安全风险的案件中,传送系统所确认的单一主记录,视为法律意义上具备完全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其余存在严重异常标记的记录,仅作为事故成因分析和技术整改依据,不作为承担民事或刑事责任之主体。”
这段话翻译成人话就是:一旦出事,系统会先选出一个“真正的你”,法律只和这个版本打交道,至于其他所有可能存在的“版本”,只会成为技术报告里的影子。
我看完默默地笑了一下,那笑容在显示器的反光里显得有点扭曲。
法律的逻辑是干净的,干净到近乎残酷。它不讨论“公平不公平”,只管“谁在台面上”。那条主记录一旦被画出来,其他一切都可以被理直气壮地忽略,而“忽略”这个词,落到他身上,几乎就等同于某种温和却彻底的抹除。
离开网吧前,我给他发了一条长一点的消息,简单把我从平台和公开资料上看到的东西复述了一遍,特别是那段关于主记录和责任主体的条款。
他回得不算慢:“所以,只要你现在这个版本被选为主记录,以后哪怕我被人看到,也会先被当成冒用和伪造来处理。”
我盯着这句话看了很久,忽然意识到,这种在技术和法律上的“保护”,对我们来说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意味着未来所有质疑都可以用“都是假冒的”来打掉;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一旦有人抓到他,系统不会承认他的任何辩解,只会把他当成带着我身份证信息的陌生人。
“我们得先把日常可能被问到的问题统一一下说法。”我回。
“你是说剧本?”他问。
“是。”
那天晚上我们没有约见面,而是各自在不同的地方打开文档,像在远程协作完成一个奇怪的小组作业。
我列出了第一版提纲:
一,传送事故那天的版本
二,卡借给同学的解释
三,宿舍和门禁的出入频率
四,夜间出现在城郊的原因
五,被问到有没有“另一个我”时的反应
他在文档共享里逐条补充,还加了几道我原本没想到的问题:
六,万一学校老师被传送公司的人约谈,需要怎么回答
七,万一我爸妈提前接到“安全提醒电话”,会立刻打来,我要怎么在第一时间稳住他们
八,如果有一天我们两个人不小心同时出现在同一段监控画面里,谁必须消失,谁负责留下来解释
看到最后那一条的时候,我的手在键盘上停了很久。
“这个问题现在说太早了吧。”我打过去。
那边几乎是秒回:“不早,只是你不愿意承认而已。”
我很想否认,可想起传送站核验室里他们那种“事情迟早会走到这一步”的语气,又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既然连传送公司都已经开始准备“向家庭和学校解释异常情况”的话术,那对我们来说,不提前准备“他们问到最深的一层时,我们要怎么回”,就是在等着被动挨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