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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鸢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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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星星的奶奶叫饶秀英。)

————

吃完面,夏星星就回了房间。

饶秀英看到儿子大病初愈的样子,也不多打扰。她把碗收了,擦了擦桌子,站在门口叮嘱了几句:“我去对面串串门,去别人家闲坐一坐。你有事就喊你爸,夏旺民在屋里。”

夏星星点点头。

饶秀英又看了她一眼,那眼神里还有几分不放心,但最终还是掀开门帘出去了。

夏星星靠在床上,脑子里过了一遍那个名字。

夏旺民。

她爷爷。

夏筠成他爸。

她印象中的爷爷,一直都是笑眯眯的。小时候夏星星去老屋玩,爷爷总会从口袋里摸出几块糕饼,塞到她手里,说“星星坨,拿去吃”。那时候爷爷已经老了,头发花白,走路要拄拐杖,但看见她就会笑,笑得满脸褶子。

可刚才那个站在门口瞪着她的男人,跟记忆里的爷爷完全不一样。

凶巴巴的,嗓门大,骂起人来像打雷。

夏星星想,可能是身份不一样吧。爷爷对她这个孙女,和对儿子夏筠成,态度能一样吗?中式父子嘛,好像都这样。在外面客客气气,在家里横眉冷对。爸爸对儿子,总是有太多期待,太多不满,太多恨铁不成钢。

管他呢。

夏星星来这里,可不是为了探讨她爸与爷爷之间的感情的。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她坐直身子,开始认真盘算。

现在是1998年1月。谷月华和夏筠成结婚,是2001年。也就是说,按照既定的命运齿轮,至少有三年的时间,她可以运用。

三年。

一千多个日夜。

夏星星在心里把这个数字翻来覆去地掂量。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足够她做很多事情了。足够她去改变那些即将发生的事情,足够她去阻止那些本不该发生的悲剧。

这或许是上天的仁慈吧。

让她一步步来,一步步完成自己的心愿。

她忽然有点庆幸。庆幸自己穿越的时间点足够早,庆幸自己还有机会,庆幸命运没有把她直接扔进那个已经无法挽回的结局里。

三年。

她在心里默念了一遍。够了。

夏星星站起来,走到她爸的房间里——不对,现在应该是“她的”房间里。那张书桌,那个衣柜,那面镜子。

她又拿起那面红色的塑料圆镜。

镜子里映出一张男人的脸。她盯着那张脸看了几秒,忽然想起夏筠成以前说过的话。他说自己年轻时候很帅气,是村草,头发又多又黑,一件白衬衫穿出去可以迷倒一群小姑娘。

夏星星当时听了直撇嘴。她不信。她又没见过。谁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假的?又没有照片可以证明。反正五十岁的夏筠成头发全白了,又剃了光头,身材瘦削,有点老头的感觉。着实说不上好看。

可现在——

她左看右看,上看下看。

还是觉得太不现实了。

她爸其实不丑。

至少年轻时候不丑。

大双眼皮,高鼻梁,还有一头茂密的黑发。这些虽然没有遗传给夏星星,但她记忆深刻。她小时候翻过家里的相册,有一张黑白照片,是夏筠成年轻时候的证件照。那时候她没在意,现在想想,那张照片上的人,跟眼前这个,确实有点像。

若说现在的夏筠成,那也确实是一个周正的小伙子······

夏星星啧了一声。

她爸没骗人。年轻时候确实挺好看的。

她又啧了一声。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刀刀砍在她爸身上。

不过——

她忽然发现一个奇怪的地方。

她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脸。镜子里那个人也抬起手,摸了摸脸。动作同步,没什么问题。可问题是,这只手——

夏星星把两只手都举起来,翻过来覆过去地看。

骨节分明,皮肤白皙,手指修长。不像夏筠成的手。夏筠成做了十几年木工,手粗指甲缝里永远有洗不掉的木屑印子。

可这双手,细皮嫩肉的,不像干过活的。

她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不对,“自己”的——身体。穿着那件厚外套,看不出什么。她站起来,走到门边,那里挂着一把卷尺,应该是夏筠成做木工用的。

夏星星拿起来,量了一下身高。

175厘米。

她愣了一下,然后又量了一遍。还是175。

夏星星忽然笑出了声。

不管是夏筠成还是夏星星,两个人这辈子都没超过165。夏筠成也就162左右,夏星星更矮,150出头。可现在,她有175了!

夏星星摸摸自己的脸,有点感叹。

这妖怪还怪贴心的。

它没有让她完全变成夏筠成。

除了身材、脸、还有声音相像之外,其余都改变了。

她继续站在那儿,然后挺直腰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175厘米高的空气,是什么味道的?

好像也没什么特别的。但就是觉得,视野都不一样了。原来高个子看世界,是这个角度的。

如果这些改变只是外在的,那还有一点,是夏星星最最最在意的。

这也是夏星星要着重表扬妖怪的一点!!!

她换衣服的时候特意确认过了。

她还保留了女性的生理特征。

就是尿尿的那个地方还是女的。

夏星星当时差点没笑出声来。太好了,太好了!她最害怕的问题解决了!她不用面对那个最尴尬的处境了!天知道她最害怕的就是这个,如果真让她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男人,她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接受。每天上厕所都是一场心理战。

幸好幸好,没有想象中那么糟糕。

她还是她,虽然顶着夏筠成的脸,有着夏筠成的声音,但本质上,她还是夏星星。

这下,她可以大大方方出战了。

夏星星把那面红镜子放回桌上,看着镜子里那张年轻的脸,忽然觉得有点恍惚。

这是她爸。

这是二十五年前的夏筠成。

而她,要用这张脸,去活接下来的日子。

她对着镜子,挤出一个笑。

镜子里那个人也对她笑。

夏星星握了握拳头。

三年,够了。

————

急归急,夏星星头脑还是有的。

她知道,如果自己莽撞地冲出去找人算账,肯定会吃亏。不说别的,就现在这副身体——病刚好,走路都还有点飘——能干什么?夏润成那一家子,欺负人的本事是自带的,她一个人赤手空拳去找他们,那不是送上门让人笑话吗?

不打无准备的仗。

这是她的经验之谈。虽然穿越这种奇葩事她是第一次经历,但做事的道理是相通的。先站稳脚跟,再徐徐图之。

何况有三年的时间呢。

三年,一千多个日夜。她可以大刀阔斧,把想做的都做了。先熟悉环境,再接近目标,然后——一步一步来,不着急。

那么,第一步!

她要收拾一下自己。

胡子拉碴的,看着就不像个正经人。她刚才照镜子的时候就想说了,这满脸的青茬,跟个野人似的。走出去别说办事了,怕是连人都吓跑。

于是夏星星同志跑到厨房,找了一点热水。

热水是饶秀英烧的,灶台上还温着一锅,她用搪瓷缸子舀了半缸,端着往房间走。路过爷爷房间的时候,她停顿了一下,然后悄悄溜进去,翻出了刮胡子的工具——一把老式剃须刀,一块肥皂,还有一把小刷子。

东西都齐了。

她回到自己房间,对着那面红色塑料圆镜,开始操作。

虽然自己没刮过胡子,但好歹也是见过她老爹刮的。打点泡沫,用刷子刷在脸上,然后拿起剃须刀,咔哧咔哧地刮。她觉得,这应该和她平时刮腿毛是一个道理。都是毛,能有什么区别?

别说,比想象中要容易。

夏星星小心翼翼地操作着,生怕把自己割伤。可那刀片钝钝的,刮起来有点费劲,得来回好几下才能刮干净。她一边刮一边想,这工具得换,回头得买把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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