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间里,果香四溢。
陆也吃着进口水果,挑眉望了慕风一眼,不知道会从这位慕公子口中听到谁的名字。
若是认识……
“游队!”慕风坐正身子,认真说道,“他是B市人,当初屡建奇功,后来得罪小人,发配边陲之地。几年过去,他如今人在S市,如果这次抓获陈享威党羽成功,有人举荐,他能升职。”
或许,还能重新回到B市。
父亲升职,游队会是最好的助力。
“游队?”陆也擦擦嘴,笑着问道,“不会是那个一脚踢飞岳大财的游队吧?”
那样的身手可不多见。
岳大财是陈享威手下的打手之一,身手不弱,危难时狗急跳墙,却挡不住飞来一脚——孰强孰弱,一试便知。
“没错,就是他。”慕风点头,“说起来,我们还是小学同学。他那人从小正义感爆棚,同学都爱开他玩笑,说他适合去当警察,除暴安良、保家卫国。这会儿真做了这行……远没想象那样简单!”
身强体健又如何?
天赋异禀又如何?
为人正直又如何?
……
游队的遭遇,能活下来,是个奇迹。
“听起来,那位游队倒是一条好汉。”成诚盯着慕风的眼睛,开口问道,“不知慕公子小时候是否也如游队一样,最好替人打抱不平?”
慕家的三公子,心思如此缜密,莫非打小就如此?
“说来惭愧。”慕风叹一口气,低声回道,“我从小体弱多病,一学期下来,上不了几天学。如果不是因为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少不了被人欺负。”
他一直很羡慕那些身体健康的人,特别是游队,比所有人都要勇敢坚强,体魄惊人,是他最为羡慕的对象。
七岁那年,他被不长眼的高年级同学欺负,挨了几拳,疼痛难当,是游队救了他,还帮他叫了老师。
那之后……
“我转学了,认识了新朋友,很快忘了以前的人和事。”慕风回忆往昔,缓缓说道,“但游队,他的名字,我牢牢记在了心里。那次算是大恩,平日里的小恩他从不放在心上,更不觉得那是什么恩惠。说不定……他根本不记得有我这么一个人。”
谁叫他弱得一阵风就能刮跑呢?
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和游队玩到一块儿的人,全都是差不多勇敢正直、身强体健之人。
那个时候,父亲还不是副市长,没人会在意脸色苍白、矮小怯懦的他。
小时候,他一直很自卑,觉得自己一点儿也不像男子汉大丈夫,甚至……还会躲在被窝里哭。
太委屈啊!
直到十八岁那年……
“这……”陆也身体前倾,双手搁在膝上,好奇问道,“慕公子如今身手了得,看起来就不好惹。这其中,可是发生了什么事?”
比如喜欢上了谁?
受了天大的刺激?
得了贵人帮助?
突然醒悟人生?
……
有故事啊!
不听白不听,错过就可惜了。
“初中后,大家都说我是天才,但我的身体,依然很弱。”慕风对陆也笑了笑,慢慢述道,“十八岁那年,高考结束,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改变人生。过程虽然艰辛,但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我最终克服了身体不适,努力练功……现在的身手,的确不算弱。”
甚至可以说很强!
比不过两位哥哥,但自保完全没有问题,对付十来个人不在话下。
他,和小时不一样了!
“漂亮!”陆也赞叹一声,不吝夸道,“慕公子有此毅力,何愁办不成大事?看样子,陈享威碰上铁板了。”
算起来,两人还是情敌,这不巧了?
呵!
好戏,才刚开始。
“论实力,我自觉不比陈享威差,但阅历……”慕风摇摇头,就事论事,“我有自知之明,还远没到火候。”
陈享威的手段,不是一般人能有的魄力。
他自认肯下功夫,迟早超越陈享威!
目前最大的优势,就是年轻。
只要时间允许,他一定交出满意答卷!
“慕公子倒是实诚。”成诚眼里闪过一抹欣赏,微笑接话,“陈享威的确很有手段。如果不是调查了这么一段时间,还真不知道陈享威竟然这么大方,甚至……还挺遵纪守法。”
人前人后,落差之大,不有意思?
“是啊!遵纪守法——”慕风的语气,带了一丝不甘不愿,“我也没有想到,陈享威竟然从不偷税漏税,名下公司全都合法经营,利润之大,贡献之多,都快成企业模范代表了。”
阴阳两面,要人效法,岂不可笑?
“谁让他慈善做得多,捐款捐得勤,资助人群庞大,爱心机构认证不重样,名下艺人大红大紫,推动了社会发展和人口就业……”陆也啧啧两声,甩甩头发,“这样一数,还真是倒反天罡、耸人听闻!”
明明坏事做尽,却徒享一切好名声,这个陈享威,还真是败类中的败类!
“单单这些,并不足以让他立稳脚跟。”成诚冷静分析,“只能说,陈享威给手底下人的好处,实在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