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傻叉四处游走,”他小声说,“终于找到了属于他的光。”
摄影展很成功。
一共展出了四十幅作品,开幕当天就卖出了十二幅。其中卖得最贵的就是那张幸锦添在光柱中微笑的照片——有人出价两万块买走了。
常清风本来不想卖那张——那是他最喜欢的照片。但幸锦添劝他:“卖了吧。照片卖给喜欢的人,不是很好吗?而且我们需要钱。”
常清风犹豫了很久,最终同意了。
买走那张照片的是一个中年女人,穿着朴素,头发有些花白。她在照片前站了很久,然后找到常清风。
“这张照片里的男孩,”她说,“是你的什么人?”
“他是我的爱人。”
女人点了点头,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他。
“这是我的儿子。他三年前走了。白血病。”
照片上是一个十几岁的男孩,瘦瘦的,戴着毛线帽,对着镜头比了一个“V”字。笑容很灿烂,和幸锦添一样灿烂。
“他走的时候,也是这个年纪。”女人说,声音平静得让人心碎,“所以我想买下这张照片。挂在客厅里。看着这个男孩的笑容,就像看到我的儿子还在笑。”
常清风沉默了很久。
“阿姨,”他说,“这张照片送给您。不要钱。”
“不,我要付钱。”女人坚持说,“你的作品值得这个价钱。而且——”她看了一眼站在不远处的幸锦添,“你们也需要这笔钱,不是吗?”
常清风没有说话。
女人把两万块钱塞进他手里,然后走到幸锦添面前。
“孩子,”她说,“要好好活着。”
幸锦添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些茫然地点了点头。
“谢谢阿姨。”
女人笑了笑,转身离开了画廊。
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像一片秋天的落叶,轻轻地、静静地飘走了。
摄影展最终的收入是十八万。加上摄影集的版税、卖相机的钱和常清风的积蓄,他一共凑到了将近三十万。
距离七十万,还差四十万。
常清风没有气馁。他在网上接了几单商业拍摄——给一家婚纱店拍样片、给一个酒店拍宣传照、给一本美食杂志拍封面。他每天忙得像一只陀螺,白天陪幸锦添,晚上修图到凌晨两三点。
他的黑眼圈越来越重,人瘦了一圈,头发也长了,乱糟糟地搭在额前。
幸锦添看在眼里,心疼得不行。
“你太累了,”他有一天晚上对常清风说,看着他布满血丝的眼睛,“你不能再这样了。”
“没事,我不累。”
“骗人。你昨天修图修到四点,今天七点就起来了。你已经好几天没有睡过一个完整的觉了。”
“我不需要睡很多——”
“常清风!”幸锦添的声音突然提高了,带着哭腔,“你能不能——你能不能也照顾一下自己?如果你累倒了,我怎么办?”
常清风愣住了。
幸锦添的眼泪又掉了下来。
“我知道你在拼命赚钱,为了给我治病。但是——但是我不想你因为我而把自己搞垮。你比我重要。你比任何手术都重要。”
“如果你不在了,我就算做了手术,也没有意义了。”
常清风把他抱进怀里。
“对不起,”他说,“我让你担心了。”
“你以后不许再熬夜了。至少——至少十二点之前要睡觉。”
“好。”
“还有,每天要吃三顿饭。不许用咖啡代替早餐。”
“好。”
“还有——”幸锦添抬起头,红着眼睛看着他,“你要答应我,不管发生什么事,你都要好好的。你要吃饭,要睡觉,要活下去。”
“你也要活下去。”常清风说,“我们一起活下去。”
幸锦添点了点头,把脸埋回他的胸口。
“一起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