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考当天,早上七点。
林鹿溪到教室的时候,沈星眠已经在座位上了。
她今天没有穿校服外套,只穿了一件白色的长袖T恤,袖子卷到手肘,露出一截白皙的小臂。头发扎成了高马尾,整张脸露出来,干净利落。
她面前没有摊开课本,也没有在做题。她只是坐在那里,看着窗外,表情平静得像一潭水。
林鹿溪走过去,把早餐放在她桌上。
今天的早餐是草莓三明治和热牛奶,和每一天一样。
沈星眠转过头,看着林鹿溪,嘴角弯了一下。
“姐姐。”
“嗯。”
“今天的三明治,是什么形状的?”
林鹿溪愣了一下:“什么形状?就是三角形啊。”
沈星眠拿起三明治,看了一眼,然后笑了。
“姐姐切的时候,是不是想别的事情了?两个三角形大小不一样。”
林鹿溪低头一看——还真是,一个比另一个大了将近一倍。
她的耳朵红了:“……能吃就行。”
沈星眠把大的那个递给林鹿溪:“姐姐吃这个。”
“那是给你的。”
“我吃小的就行。”沈星眠把小的那个拿起来,咬了一口,“姐姐做的,小的也好吃。”
林鹿溪看着她,心里涌起一种复杂的情绪。
今天的沈星眠,和昨天不一样。
昨天她是紧张的、不安的、患得患失的。
但今天的她,平静得像一面湖。
那种平静不是装的,是真正的、从内到外的笃定。
林鹿溪不知道她为什么突然变了,但她喜欢这个样子的沈星眠。
“考试加油。”林鹿溪说。
“姐姐也是。”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没有再说话。
但那个眼神里,什么都有了。
第一场考试,语文。
考场是按上次月考成绩排的。年级第一到年级第三十在1号考场,年级倒数三十名在最后一个考场。
林鹿溪在1号考场,沈星眠在最后一个考场。
两个教学楼,隔了整整一栋楼的距离。
林鹿溪走进1号考场的时候,赵若琳已经坐在座位上了。
她看到林鹿溪,冷哼一声,别过脸去。
林鹿溪没有理她,找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把文具摆好。
她低头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草莓发绳——不是戴在头上的,是戴在手腕上的。沈星眠上周送给她的,说“姐姐扎头发的时候用这个,草莓的,和姐姐很配”。
她摸了摸那根发绳,深呼吸。
然后她拿起笔,等待开考铃。
最后一个考场。
沈星尘坐在最后一排靠窗的位置。
她的周围坐着的都是年级倒数的学生,有人在啃指甲,有人在翻书临时抱佛脚,有人趴在桌上睡觉。
没有人注意到她。
她从笔袋里拿出一支黑色水笔,一支2B铅笔,一块橡皮。
整整齐齐地摆在桌面上。
然后她闭上眼睛,在脑海里过了一遍今天要做的事情——
考完语文,考数学,考英语,考文综。
每一科,她都会提前交卷。
每一科,她都会用真实的水平答题。
联考结束之后,成绩会在三天后公布。
到那时候,全校都会知道她是谁。
她睁开眼睛,看向窗外。
天空很蓝,有几朵白云慢悠悠地飘着。
她想起林鹿溪今天早上递给她三明治的时候,手指微微发抖的样子。
姐姐在紧张她。
这个认知让她嘴角弯了一下。
“姐姐,”她在心里说,“等我。”
开考铃响了。
语文。
沈星眠拿到卷子,先看了一遍作文题。
题目是“遇见”。
她愣了一下。
遇见。
她低下头,在草稿纸上写了一行字:
遇见你之前,我不知道一个人可以让另一个人这么开心。
然后她划掉了。
又写:
遇见你之后,我变成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认识的人。但那个样子,我很喜欢。
又划掉了。
最后她没有打草稿,直接开始写。
她写了一个故事——关于一个人,为了另一个人,跨越一座城市,变成另一个样子。
故事的最后,她写:
有人说,遇见是缘分。但我觉得,遇见是选择。是你选择了走向那个人,也是那个人选择了留在你身边。双向的选择,才是最好的遇见。
写完最后一个字,她放下笔,看了看时间。
还有四十分钟。
她没有检查,直接交了卷。
监考老师看着她的卷子,眼睛睁大了一点点。
沈星眠没有看老师的表情,收拾好文具,走出了考场。
走廊里空荡荡的,其他考场还在考试。
她走到走廊尽头的窗户边,看着窗外的操场。
阳光很好,风很轻。
她掏出手机,给林鹿溪发了一条消息。
沈星眠:姐姐,语文考完了。我提前交卷了。
消息发出去,没有回复。
林鹿溪还在考试。
沈星眠把手机放回口袋,靠在墙上,闭上眼睛。
她在想象林鹿溪答题的样子。
一定很认真,眉头会微微皱着,遇到不确定的题会咬笔帽,写作文的时候会先把题目抄在草稿纸上,然后慢慢构思。
她想得快出神了。
数学。
沈星眠拿到卷子,从头到尾扫了一遍。
太简单了。
她拿起笔,开始答题。
选择题,一分钟做完。
填空题,两分钟做完。
大题,每道题控制在五分钟之内。
解题过程写得工工整整,每一个步骤都清晰完整,没有任何跳步。
她写字的样子和平时在教室里完全不一样。
不是那种潦草的、歪斜的字体,而是端正的、有筋骨的、每一笔都带着力度的手写体。
监考老师走过她身边的时候,停下了脚步。
他低头看了一眼她的答题卡,瞳孔微微震了一下。
然后他看了看她的准考证——沈星眠,高二(3)班。
他记住了这个名字。
四十分钟后,沈星眠又交卷了。
这次她走出考场的时候,走廊里终于有了其他人——其他考场也有人提前交卷,但不多。
一个戴眼镜的男生从隔壁考场走出来,看到沈星眠,愣了一下。
“你也是提前交卷的?”他问。
沈星眠看了他一眼,没有回答。
那男生也不在意,自顾自地说:“数学好难啊,最后一道大题我只会做第一问。你呢?”
“做完了。”沈星眠说。
那男生愣了一下:“全部?”
“嗯。”
“不可能吧,最后一道大题那么难——”
“用导数求极值,再结合参数分离。”沈星眠说完,走了。
那男生站在原地,嘴巴张成了O型。
他回到考场,跟旁边的同学说:“刚才外面有个女生,说数学最后一题用导数求极值结合参数分离……”
“谁啊?”
“不知道,好像是3班的,姓沈。”
“沈?年级倒数第一那个?”
“倒数第一?不可能吧,倒数第一能做出最后一题?”
两个人对视了一眼,都觉得哪里不对。
英语。
沈星眠的强项。
她听力全对,阅读理解十五分钟做完,完形填空五分钟,作文写了满满一篇,字迹工整得像印刷体。
提前半小时交卷。
走出考场的时候,走廊里已经有三三两两的人在讨论考试了。
“英语听力第三题选什么?”
“A吧。”
“我选的C。”
“我觉得是A。”
沈星眠从他们身边走过,淡淡地说了一句:“B。”
几个人同时看向她。
“你怎么知道?”
沈星眠没有解释,走了。
文综。
最后一场。
沈星眠拿到卷子,先做了选择题——十五分钟,全对。
然后是大题。
她写字的速度很快,但字迹依然工整。每一个问题的回答都条理清晰,论据充分,像是在写一篇小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