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准备明日婚事,娘,不说了,不说了……”
李春花坐在酸枝木椅子上,握着扶手,对着儿子的背影伸出手,却怎么也叫不出口,整个人笼在阴影中。
她的儿子脚步坚定,穿过烛火粼粼的院子,消失不见。
此时薛绍已将玉镯套进阮桃手腕,那双揉面的手,不留一点指甲也足够细长,指尖嫣红,整体是湿面团一样润的暖白,手掌前后血管线条泛着流畅的青,一路汇聚到手腕。
青玉镯原本沉寂的绿生动起来,与女人手的颜色相互配合。
薛绍总觉得镯子像一幅飘在空中的水墨画,只有染料铺开,而无实体承载,透着一股妖异的气息,今日终于给它找到了一块最合适的画布,它便现了形。
原主人心满意足的扑通一声倒地,新主人咬牙切齿的发力最终铩羽。
玄色衣装的阴郁男子怀里有女子,女子怀里有它,镯子顺理成章跟他们回家。
夜半,赵玉年总算安排好所有的琐事,打算上床小憩,心里盘算着,大约还能睡两个时辰,他摸上枕头就沉沉入睡。
前妻阮陶睡得并不安稳,总觉得有东西在她身上拱来拱去……
云收雨歇,庄靥睡去。
寅时刚到,包明月起身吩咐下人,替她梳洗打扮,穿戴整齐。
包母来到女儿的卧房,帮她打点琐事忙前忙后,吩咐众多下人办事。
上京最有名的妆娘,昨夜就已歇在包邸的客房中,现在正为包明月上妆,上完妆后的她尽显大家闺秀气质,又不失乖巧,还有一丝小女儿朦胧迷糊的睡意,落在包夫人眼里,更让她心生怜爱。
“去,把我房里琉璃花瓶旁边的樟木箱子拿来。”
贴身侍女捧了箱子过来,打开里面是银票,地契,田契,还有贵重的首饰。”
“娘,嫁妆单子都拟好了,再带这些过去,以后恐说不清呢。”
“有什么说不清的,以你的家世,他还敢为难你不成?要不是你这……我和你爹又没儿子,怎肯将你嫁与这种小门小户?还曾成过婚呢……”
包明月眼睛黯淡下去,包母自知失言,连忙找补安慰。
“这样也好,若有事,你父亲能为你全权做主。不过你也得把男人看好,莫让他和前头那个,有勾连。”
“没事的,那个女人不算什么,就是个卖饼的小商贩,你女儿条件这么好,礼部尚书之女,泥云之别。”包明月笃定道,“他回去找前头的,怕是脑子有问题。我派去的人回来说,他们断得干干净净。”
“好。”包母欣慰道。
“娘,大喜的日子,别提晦气的人。”她熟练地扑到母亲怀里撒娇。
包母宠溺的刮了一下她的鼻头,笑道,“对,对,是娘错了。今天可是我宝贝女儿大喜的日子,不说这些。”
婚礼办得极热闹,满上京的勋贵人家都来参加,包邸门前车马络绎不绝,迎来送往的客套声,恭贺声在院里没有停下。大红的绸布不要钱似的在院中铺设,尽显大气豪奢,连下人都穿得喜气洋洋,忙前跑后,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地按计划进行。
春日的太阳初升,赵予年骑着高头大马送聘,前面是举着大红牌送聘仪仗的小厮,身后跟着若干仆人婢女行走,每个人手里都恭敬捧着正红色礼盒,再往后是身强力壮的男仆,两两一组挑着精致的樟木箱子,队伍由一只特制的红色大笼子结尾,里面放着两只活大雁。
数百人随行,两侧还有乐队奏乐,鼓点声强劲有力,使这对人马成为街道中的亮点与主角。
赵予年的这种感觉更强烈,所有人都齐齐仰望他,耳边的声音尽是“羡慕”“进士”“俊俏”“娶包家女”“尚书女儿”“三品大员”……
春风得意,马蹄疾。
这种心情一直持续到他走入崇明门,阮桃从胭脂店出来那一刻,他们四目相对。
阮桃五雷轰顶,脑袋像是要炸开似的。
赵予年送去包家为他准备好的聘礼,从包府带走新娘,聘礼此时变成了嫁妆,数量和质量只增不减,称得上十里红妆。
吉日吉时吉地,最爱的男人的婚礼,新娘不是她,她提着一盒店里最廉价的胭脂,站在路边,觉得自己像条落魄的狗。
赵予年或许是对的……
她不甘过,不认命过,可在这锣鼓喧天的排场下,直面自己同包家女的差距,阮桃忽然共情了蟑螂。
原来被人一脚踩死,是这种感觉。
她换位思考,自己是赵予年,头戴直角幞头,鬓边别着牡丹花,一袭绿罗圆领襕袍,宽大袖口上金线绣的缠枝花纹在阳光下照射熠熠生辉。
春风吹过,马儿戴着的金铃铛摇晃,发出清脆的响声。身后做工繁复精巧的花轿里,坐着新娶的美娇娘,美娇娘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娇羞的像一只含苞待放的花骨朵。
喜娘带着一众婢女沿街撒钱、撒酒、洒点心,引得所过之处的人都低下头捡东西,小孩子们一边跟着婚队一边拾,每个人的脸上都挂着欢快的笑容,一派喜庆氛围洋溢在街上。
新科进士俯视众人,在欢声笑语中,走上了人生巅峰,突然看到了黄脸婆前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