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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定章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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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六年(1633年)四月,登州城收复的消息传遍山东。

兵部侍郎朱大典督师有功,升任右都御史。杨嗣昌因运筹帷幄,被朝廷嘉奖,赏银三千两。各路兵马各有封赏,但林曦的功劳,在战报中只占了短短一行:

“莱阳县义勇林曦,率部随征,焚敌粮草,袭扰粮道,围困登州,堵截叛军突围,救出葡萄牙教官工匠二十余人。”

这一行字,是杨嗣昌替她争取来的。他知道,林曦的功劳不能写太多——写多了,有人会眼红;写少了,对不住她的付出。恰到好处,既让朝廷看到她的贡献,又不至于招人嫉恨。

兵部的批复下来后,杨嗣昌把林曦叫到登州府,当面告知。

那天下着小雨,登州府的院子里积了一层薄水。杨嗣昌坐在签押房里,手里拿着一份公文,见林曦进来,指了指旁边的椅子。

“林曦,兵部议了,授你为登莱义勇军守备,正五品。”他把公文递过来,“本官替你争取了很久,原本兵部只肯给你千总,是本官说你在登州之战中立了大功,才升到守备。”

林曦跪下,膝盖磕在青砖地上,磕出清脆的一声响:“卑职谢大人栽培。”

杨嗣昌扶起她,手掌拍了拍她的肩膀:“起来。本官还有话跟你说。”

他走到窗前,推开窗户,雨丝飘进来,沾湿了他的袖口。他背对着林曦,声音不高,但每个字都沉甸甸的。

“你是个女子,能在军中做到守备,已经是破例了。朝廷里有人对你不满,说你一个女子,凭什么带兵?本官替你压下去了。但你记住,你的功劳还不够。要想服众,要想升迁,还得继续打。”

林曦说:“卑职明白。”

杨嗣昌转过身,雨光映在他的脸上,轮廓分明:“王铁柱、李慕兰,兵部授了千总,正六品。陈明远授了赞画,无品级,但赐青袍。赵燕儿授了军器监造官,无品级,领一份工食银。这些,本官都替你安排好了。”

林曦再次跪下。这一次,她没有说话,只是重重地磕了一个头。

杨嗣昌没有扶她,只是说:“去吧。莱阳县那边需要人去整顿防务。本官已经替你请了署理莱阳县军务的差事。知县是新来的,叫李春旺,江西人,举人出身。你跟他好好配合。”

回到柳家洼,天已经黑了。

林曦没有休息,让人把所有人都叫到议事堂。王铁柱、李慕兰、陈明远、赵大锤、赵燕儿,还有义勇军的大小头目,挤了一屋子。油灯点了好几盏,橘黄色的光把每个人的脸都照得亮堂堂的。

林曦把官服和腰牌摆在桌上。守备的官服是青色,胸前绣着虎豹补子,腰间系着银带。她穿上官服,站在众人面前,所有人都愣住了。

赵大锤最先开口,声音里带着惊奇的颤音:“姑娘,你穿上这身,真像个将军!”

王铁柱咳了一声,板着脸:“什么姑娘,叫林守备!”

众人哈哈大笑。笑声从议事堂的门窗里传出去,惊起了院子槐树上的一只乌鸦。

林曦拿起王铁柱的腰牌,递给他:“王千总,这是你的。”

王铁柱接过腰牌,翻来覆去地看。那是一块铜牌,上面刻着“登莱义勇军千总王铁柱”几个字,笔画清晰,棱角分明。他的手在发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激动。他当兵半辈子,从一个小兵爬到小校,又从逃兵变成义勇军千总。他做梦也没想到,有朝一日能穿上六品官服。

“王千总,以后可不能再跟弟兄们抢酒喝了。”陈明远在旁边打趣。

王铁柱瞪了他一眼:“谁说我不跟弟兄们喝酒?喝!喝死拉倒!”

笑声又起。

李慕兰接过腰牌,没有笑。她把那块铜牌贴在胸口,闭上眼睛,嘴唇微微颤抖。她想起父亲李怀忠——金州卫千总,战死沙场。如今她也成了千总,算是继承了父亲的衣钵。她睁开眼,眼眶红了,但没有让眼泪掉下来。

陈明远接过青袍,深深一揖。他是落第秀才,半辈子受尽白眼,在破庙里等过死,在路边啃过树皮。如今穿上了官服,虽然不是正式的品级,但在柳家洼,这是天大的荣耀。他把青袍抖开,在身上比了比,尺寸刚好。他忽然想起当年在济南府参加乡试落榜的那个黄昏,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样了。没想到,还有今天。

赵燕儿站在最后面,手里捧着军器监造官的文书,不知该说什么好。她只是一个小铁匠的女儿,跟着父亲在炉火边长大,手上满是伤疤和老茧。如今却成了朝廷的军器监造官。她抬起头,看向林曦,嘴唇动了动,最终只喊了一声:“师父。”

林曦走过去,拍了拍她的肩膀,手掌落在赵燕儿瘦削的肩头,感觉到她在微微发抖:“燕儿,这是你应得的。没有你打的刀,义勇军赢不了那些仗。”

赵燕儿用力地点了点头,把文书抱在怀里,像是抱着什么了不得的宝贝。

林曦走回桌前,双手撑在桌沿上,目光扫过每一个人的脸。

“从今天起,咱们是正式的官军了。不是乡勇,不是义军,是登莱义勇军,归兵备道节制。”

“是!”众人齐声应诺。十几个人的声音汇成一股,震得房梁上的灰尘簌簌落下。

授官之后,林曦做的第一件事,不是扩军,不是屯田,而是建立制度。

她找到陈明远,两人坐在议事堂里,从傍晚谈到深夜。油灯添了三次油,茶壶换了三遍水。窗外的月亮从东边升到头顶,又从头顶滑到西边。

“咱们的军队,不能只靠弟兄们卖命。要有规矩,要有制度。饷银怎么发,抚恤怎么给,晋升怎么定,都要白纸黑字写下来。”林曦的手指在桌面上敲了敲,语气不容置疑。

陈明远问:“姑娘,你想定什么样的制度?”

林曦说:“饷银,步兵每月一两,骑兵每月一两五钱。伙食,每人每天一斤粮,三钱菜钱。四季军服,每年两套。武器、盔甲,由军中配发,不用士兵自己买。”

陈明远在纸上记下,笔尖在草纸上沙沙作响。

“抚恤。”林曦顿了一下,声音低了下去,“战死的,一次性给抚恤银五十两。家属每月给口粮,直到子女成年。伤残的,根据伤残程度,给安置银,或者安排在屯田营、作坊里干活。”

陈明远的笔停了。他抬起头,眼中闪过一丝惊讶。

“姑娘,五十两是不是太多了?咱们的银子不够。”

五十两。在这个时代,一个壮劳力干一年苦力,攒不下二两银子。五十两,够一个五口之家吃上好几年。

林曦说:“不够就想办法。弟兄们把命交给我,我不能让他们白死。他们的老婆孩子,我不能不管。”

陈明远沉默了一会儿。他看着林曦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没有犹豫,没有商量。他低下头,继续写。

“晋升。”林曦的声音恢复了平稳,“士兵升什长,什长升把总,把总升千总,千总升守备。每次晋升,都要有战功,都要经过考核。不能靠关系,不能靠送礼。”

陈明远在旁边插话:“姑娘,这规矩,比朝廷的还严。”

林曦说:“朝廷的规矩是朝廷的,咱们的规矩是咱们的。弟兄们跟着我,不是图发财,是图公平。只要公平,他们就愿意卖命。”

陈明远没有再说话。他低下头,一笔一划地写着,字迹比平时更工整。

陈明远花了一个月,把林曦的想法写成了一本《义勇军条例》。条例分七章:军饷章、抚恤章、晋升章、纪律章、训练章、装备章、后勤章。每一条都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他用的是上好的竹纸,每一页都用线装订得整整齐齐,封面用楷书写着“义勇军条例”四个字,笔力遒劲。

林曦翻了一遍,满意地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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