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庭审
林深到律所的时候,程砚洲已经在了。
不是七点半,是七点。林深特意提前了半小时,但程砚洲比他更早。西装已经换好,文件已经准备齐全,连咖啡都已经喝了一半。他看了林深一眼,没说话,只是拿起公文包往外走。
林深跟在后面,一路无言。直到坐上出租车,程砚洲才开口:
“今天的庭审,被告方的律师是正略律所的高级合伙人方远洲。从业十五年,擅长知识产权领域,口才极好,对证据链的攻防经验丰富。”
“我查过他的资料。”林深说。
“查过什么?”
“他经手过的知识产权诉讼,胜率是百分之八十三。他最大的特点是喜欢在庭审时出其不意地抛出‘新证据’来打乱对手节奏。”
程砚洲微微侧头看了他一眼,表情依然没有变化,但目光停留的时间比昨天多了零点几秒。
“继续说。”
“所以我建议,今天的主攻方向不要放在专利归属的技术性论证上,而是放在原告方证据链的完整性上。如果方远洲会抛出‘新证据’,那我们的突破口就在——这些‘新证据’是否符合法定的证据提交时限。”
程砚洲没说话。
出租车在红绿灯路口停下的时候,他说了一句:“鼎盛的案卷,你看到了什么?”
“原告方的时间线有问题。”林深说,“原告声称专利技术方案是在鼎盛任职期间完成的,但根据案卷里的研发记录,该技术方案的核心算法在他入职前就已经由鼎盛研发团队完成了。他的贡献只是后续的优化和测试,不足以构成共同发明人。”
“证据支持?”
“有三份内部邮件可以证明。但我建议今天庭审的时候不要主动提交,等方远洲抛出他的‘新证据’之后再作为反制手段。因为——那些邮件的存在,原告方可能并不知情。”
程砚洲的目光终于完全转向了林深。那是一种审视的眼神,像是在重新评估面前这个年轻人。
“你入职多久了?”
“四天。”
“四天。”程砚洲重复了一遍,语气里听不出情绪,“四天就能做出这种判断?”
“我认真看了案卷。”
“不是每个人‘认真看’都能看到这些。”
出租车在法院门口停下。程砚洲下车之前,对林深说了第二句除了“可以”之外的正面评价:
“庭审的时候你坐我旁边。方远洲提问的时候,如果你有补充,可以直接说。”
庭审在上午九点开始。
原告方——前技术总监周远山——坐在原告席上,旁边是他的律师方远洲。方远洲五十岁出头,头发花白,戴着一副金丝眼镜,整个人看起来像个和蔼的大学教授。
但林深知道,这个人的杀伤力与外表恰恰相反。
法官宣布开庭后,方远洲陈述了原告方的核心诉求:确认周远山为涉案专利的共同发明人,并要求鼎盛科技支付相应的专利许可费。
他的陈述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每一个论点都有对应的证据支撑。从周远山入职鼎盛的时间,到他在研发项目中的具体贡献,再到离职后的持续研发记录——整个证据链看起来滴水不漏。
程砚洲全程面无表情,在笔记本上写了几个字。
林深偷看了一眼——“时间线有漏洞”。
轮到程砚洲陈述辩方观点时,他没有正面回应方远洲的证据链,而是直接提出了一个程序性质疑:
“原告方提交的所谓‘研发记录’,其中有三份文件的日期存在矛盾。第37号证据标注的日期是2019年3月15日,但文件内容却引用了2019年3月20日才发生的事件。这样的证据,其真实性存在严重疑问。”
方远洲的表情出现了一瞬间的凝滞。
那一瞬间很短,但林深捕捉到了。
他知道,程砚洲戳中了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