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路上,蒋红仍是气的不行,心口仿佛烧着一把怒火。
“太可怕了,这些都是什么人啊,衣冠禽兽,正经的生意竞争不过,就使用这种下三滥的手段!垃圾玩意儿!”
蒋红叭叭个不停,口吐芬芳。
“我祝宋家这俩人天天走路摔倒,吃饭被噎到,永远吃不上肉,喝水被呛到,垃圾垃圾!”
虞茉望着生龙活虎,喋喋不休的蒋红,自然是一股暖意涌上心头。
她笑道:“妈,这才是正经的生意场,都是为了抢生意,更有甚者,仅仅是因为嫉妒,就会使尽下三滥手段,见不得别人好,您以后要多留心了。”
蒋红点点头:“对对对,我以后一定多留心。”
今天如果不是虞茉在的话,她就算是能够揭穿那个中年男人,也不会知道主谋是宋家夫妻,依旧让他们逍遥法外。
幸亏虞茉多长了个心眼,不然今天绝对会坏了蒋记盖浇饭的名声。
虞茉又说:“不过,您也不用太担心,只要咱家手艺好,干净卫生,份量又足,生意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蒋红终于放下心来,心想是这个理儿。
只要自家口碑过硬,注意干净卫生,一定能过的越来越好。
她叹一口气,说:“做生意真是不容易。”
“哎!蛋糕!”
虞茉突然指着路边的一家蛋糕店,兴奋地说道:“妈,你看那家蛋糕店,我们进去买一个小蛋糕吃,好不好?”
蒋红望着温馨芳香的蛋糕店,嘴角不自觉地浮现出笑容。
“蛋糕啊!”
九十年代,蛋糕依旧算是稍微贵一点的奢侈品了。
奶油蓬松,面包胚绵软,吃起来口感极佳,自然价格也稍微贵一点。
也只有虞茉过生日的时候,蒋红会给她买个小蛋糕吃,庆祝一下。
至于蒋红和虞振业,他们两个早上吃一碗生日面,就算是过生日了。
不年不节的,一家人从来都不吃蛋糕。
嫌贵。
但今天不一样。
蒋红做起了小生意,生意还不错。
虞振业工作稳定,虞茉也刚刚挣了一笔钱,日子蒸蒸日上。
买个小蛋糕,似乎也是可以的。
“行!”
母女两个进蛋糕店看了看,最后选了个蓝莓口味的水果蛋糕。
蓝莓口味的,又是水果蛋糕,上面满满一层水果,看着就好吃。
不过也不便宜,这个小小的4英寸蛋糕,就要十块钱呢。
回到家后,蒋红吃着酸甜可口的面包胚,蓬松柔软的奶油,心想:这蛋糕是真好吃啊。
她问女儿:“以后,咱们家每个月都买一个小蛋糕吃,好不好?”
虞茉点头。
“这敢情好!”
……
虞茉昨天刚刚吃了蛋糕,心情本来甜丝丝的,嘴角上挂着笑容。
但就在她打开杂志社回信的时候,笑容一秒消失。
全被拒绝了。
大大的红叉!
“怎么可能一个都没过?”
虞茉的心情立刻变得很不好,说话的声音也有气无力。
明明她的投稿有回信了,是一件高兴的事情,可她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拒绝的回信有什么可高兴的啊!
虞茉仔细看了看回信,想了解一下自己究竟是因为什么才被拒绝的。
看到最后,虞茉也没看出个什么来。
编辑的回话全都是例行公事,简而言之,就是模板杀。
“您故事的逻辑性有所欠缺,情感不够充沛。”
“感谢投稿,望再接再厉!”
所有的回信,全都是这样的模板杀,不带一丝感情的。
她这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怎么可能被拒绝?
想不通,想不通。
真是想不通!
虞茉头痛欲裂,只觉得自己的脑袋快要炸开了。
“啊啊啊——”
“怎么可能?!!”
“哎呦喂!”
打拳的时候有气无力,她向前出拳的时候用力过猛,一屁股坐在地上,把自己摔成了个狗吃屎。
“哎呦我去,好疼,好疼啊!”
虞茉深受打击,自己写的这么差吗?
可能她还没掌握九十年代的风向?
“要不,去书店去看一看?”
可能上次报摊的杂志不多,种类还不够丰富,她看的还不够多。
虞茉点点头,决定去新华书店看一看。
说走就走!
虞茉挎上自己的小包,立刻赶去了新华书店。
九十年代还是传统纸媒的时代,书店也是很受欢迎的,来这里看书买书的要么是学生,要么是一身书香气的知识分子,这里的气氛还是很静谧的。
虞茉进了书店,直奔言情小说那里而去。
这里的书架上摆着各种风格的言情小说,菩提花少,风格也是多种多样,霸道总裁,青春伤痛文学,武侠风格,古言虐恋……太多了。
“哇哦!霸道总裁哪里跑?真豪放!”
“王爷一见倾心,坠入杀手缠绵情网!”
“果真是百花齐放,每一种都吃惊的不一样!”
一边滋滋感叹,一边掏出笔在本子上记下来看点。
真要把看过的书全都买回去,要花多少钱啊。
虞茉虽然挣了一笔钱,但她可是有大总裁的,可不能随便浪费,一分一厘都要花在刀刃上。
所以她用了这么个笨办法。
虞茉弯着腰,把书架上的言情小说挨个都记下来,刚想换个地方找一找其他的教辅资料,却被人叫住了。
“虞茉。”
回头一看,竟然是乌俪。
乌俪今天穿了一身白色流沙裙,说不出的飘飘欲仙。
她本人是那种浓眉大眼的类型,但是樱桃鼻子小嘴又显得格外娇俏,眼尾又很像狐狸精,妩媚多情。
整个人有一种说不出的美丽。
乌俪身边依旧是演唱会见过的那两个人。
盛承风和赵一鸣。
虞茉最先注意到了盛承风。
此时正是十点钟,如金丝线般薄薄的日光透过玻璃窗投射进来,洒在盛承风的身上,仿佛为他镀了一层金光。
碎金般的光点在他英俊的面容上跳跃旋转,肆意飞舞,跃过线条流畅的锋利鼻梁骨,洒在他白皙如玉的面容上,最后坠落在他那一双桃花眼中,迷离梦幻。
这一层金光恰到好处,将他整个人映衬的更为英俊,仿佛是一只勾魂摄魄的狐狸精,在这里蛊惑她的心。
如此般的玉人,虞茉却有些失神了。
她终于想起来了,那种若有若无的熟悉感是怎么回事。
她见过盛承风。
准确来说,她在手机的媒体头条上见过他。
他入选了福布斯富豪榜,位列前十。
盛承风凭借着豪横的金钱攻势,和英俊迷人的五官,吸引了一大批迷妹,自发的为他冲锋陷阵。
只要是带上盛承风的话题,讨论度极高,无数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网上到处都是舔颜的声音。
当时她还觉得这个男人够帅的,有钱又有颜,哀嚎了一阵,觉得老天爷不公平。
没想到,重生一场,自己竟然见到了年少青涩的这位福布斯富豪。
老天,难道这就是重生大神的金手指吗?
让自己认识了这么优秀的人。
虞茉简直都要笑出声了。
要不要,去抱个大腿?
她悄摸摸动了个小心思。
这可是大佬啊!
以前没机会和大佬见面,现在大佬就站在她的面前,虞茉觉得自己还是很有拍马屁的潜质的。
上次演唱会的时候,虽然盛承风冷着脸,不知道在发什么神经,但自己大人有大量,就不跟他计较了。
拍马屁才是正经事!
让大佬带自己飞,这更是第一等的大事!
虞茉想得正美,都要笑出声音了,突然听到一阵回魂的声音。
“虞茉,你还好吗,别笑了!”
乌俪望着虞茉,眼神中充满了担忧。
怎么突然就变成这个样子了呢?
乌俪看了看表哥盛承风,突然脑子里蹦出一个神秘的猜测。
虞茉不会对盛承风一见钟情,变成花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