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离开过。”少女说着奇怪的话,挤进她的怀抱里。沙发没有床那样的宽敞,但两个人紧贴着也不显局促。
李涟把这个怀抱收得更紧,感知到少女的柔软身躯,像团水流经她全身,如此陌生。
文念不是这样的,她不敢抱她太紧,因消瘦而凸显的骨骼,总在拥抱时刺痛她胸口。文念很清楚这点,所以亲昵常常是浅尝辄止。
少女看出她心不在焉,昂头问她:“你在想谁?”
“文念。”
“哦——”少女傲娇地别过脸,声音拖得很长,“为什么想她?”
不知道。
连李涟自己都觉得奇怪,今晚一直想起她。
“你喜欢她?”少女撑起身子,趴到她身上来,搂住她的脖子向她追问。
红发垂在她心口,她食指打转,卷起一缕把玩。
喜欢么?所以她喜欢女生吗?
大抵从小开始,她就没有恋爱的观念,更不用说是喜欢男生还是喜欢女生。人从猿猴进化而来,大脑在不断生长扩容,能够思考储存的东西越来越多,可她仍然觉得,人的脑子常常只容得下一件最重要的器物。有人是感情,有人是财富,而她是梦想。
狗血肥皂剧盛行的年代,是她的青春期。她的心事不是情窦初开爱而不得,不是课桌里偷偷塞进的情书巧克力,不是走廊拐角无人处做贼一样的甜蜜。
是因为长时间踮脚而弯折扭曲的脚趾,忍着痛生了茧,茧磨破就再生。她一度不敢穿任何露出脚尖的漂亮鞋子。
是练习时一次次摔倒,在浑身各处留下的淤青。跌打酒成为她自欺欺人的香水,她时常疑惑为何淤青有紫有绿,是成长的着色。
是面对巨幅海报时,暗自下定决心,要成为同样闪耀的人,用自己的名字为世界冠冕。
后来第一次恋爱,一段不正常的关系,直到如今,痛苦的余震仍在。可她拷问内心,对男主人公到底有几分爱时,想起的却是自己站在落地窗前居高临下地俯视世界。她痛苦的不是爱,是她失去的美好生活。
她的舞台,她的孩子,她的梦,一切都化作虚无了。
这么说来,倒显得她是个拜金主义者。
她想这倒也没错,她喜欢文念,难道不是喜欢她带来的富裕生活吗?
喜欢。李涟口中细细摩挲这两个字,发觉自己已经默认了喜欢的事实。无论是喜欢什么,总归是喜欢文念不是吗?
等她回过神来,手中的红发变成了黑发,胸口渐渐出现那种生硬的刺痛,她抬眼一看,怀里人不知何时变了模样。
“你喜欢我?”文念问她。
对。喜欢。我喜欢你。
她突然哑了声,身体却替她做出反应。仿佛上天指引一般,她的心是如此地想要贴近另一颗心,她长久麻木的身体如此契合进怀中的消瘦骨骼。
她的唇四处寻探,四处落家。
她亲吻她,如此虔诚。
向来好脾气的人,在吻中渐渐迷失自我。李涟突然很想骂人,但她实在不会说什么狠话、脏话,勉强挤出来的几个词也十分软弱无力。
狗屁梦想。狗屁爱情。
她发现自己是如此青涩,在情事中落了下风,被某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头占了主导,反复折磨。
她记得她指尖的温度。
记得她骂她。
狗屁文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