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如墨,缓缓浸染了澄意居的窗棂。檐下的灯笼在渐起的寒风中轻轻摇曳,投下变幻不定的光影。白日里的暖阳早已消散,取而代之的是冬夜特有的、沁入骨髓的干冷。
晚膳后,苏照晚陪着父母在暖阁里说了会儿话,又去厢房看了看已然熟睡的谢澈。小家伙回到外祖家后,似乎也感应到环境的安宁,睡得格外香甜,胖乎乎的小手攥着被角,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小小的阴影。苏照晚在床边坐了许久,指尖极轻地拂过孩子细嫩的脸颊,目光温柔而坚定。
回到自己房中,她屏退了丫鬟,只留下春桃在门口守着。
屋内,烛火通明。书案上,除了她惯用的文房四宝,此刻还堆放着几卷略显古旧的书籍册页。最上面的,正是她归家前便已反复研读、做满标记的《唐律疏议》。旁边摊开的是《户婚律》部分,纸张因反复翻阅而显得有些毛糙。另有两册,是兄长苏明远今日特意寻来的《案例辑要》和《刑统附例》,皆是涉及婚姻、田产、子嗣抚养纠纷的判例汇编。
白日里,她如常嗜睡补觉,午后足足睡了近两个时辰,醒来后精神奕奕,甚至还颇有闲情地品评了新送来的梅花,又尝了厨房新试做的栗子糕。任谁看来,这位归家的姑奶奶都是一派安享清福、万事不挂心的慵懒模样。
只有她自己知道,那场酣眠,是为了积蓄精力,应对即将到来的、真正残酷的争夺。
她褪去外罩的软绒褙子,只着一身月白色细棉寝衣,外披一件厚实的银狐裘,在书案后坐下。烛火将她沉静的侧影投在墙壁上,拉得很长。
翻开《唐律疏议》,她直接找到“子孙继绝”及“抚养”相关条款。手指沿着熟悉的字句缓缓移动,目光专注而冷冽。
“……诸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籍、异财者,徒三年。若供养有阙者,徒二年……”
这一条,谢家或许会用“母亲携子别居”来攻讦。但和离协议一旦成立,法律上她便与谢家脱钩,携子归母家,只要不阻挠谢家合情合理的探视,便不构成“供养有阙”。她提笔在一旁的素笺上写下:“重点:协议须明确‘和离’性质,非‘别籍异财’。探视条款需具体,不可含糊。”
又翻到涉及幼儿抚养的惯例解释。“……男女幼小,从母为便。若母贫或无行,父方得争之……”
“从母为便”。这是最有利的一条。阿澈未满三岁,依惯例理应随母。关键在于,如何证明谢家作为“父方”不具备“争之”的正当理由,或证明她这个“母方”并无“贫或无行”。
“无行”二字,范围可大可小。谢家前几日的舆论污蔑,未尝不是想往“妇德有亏”上靠,以构成“无行”。她冷笑一声,在另一张纸上写下:“反击污蔑,自证清白。邻里口碑,娘家声誉,皆为佐证。”
至于“贫”……她看了一眼旁边那份整理好的嫁妆清单摘要。拥有独立且不菲的财产,正是她抚养能力最有力的证明。她写下:“资产证明。嫁妆清单及收益账目。”
但仅此还不够。谢家若铁了心要夺子,尤其是争夺“嫡子”这个名分和继承权,定会不遗余力,甚至可能颠倒黑白。
她合上《唐律》,拿起那本《案例辑要》。泛黄的纸页上记载着历年来的各类纠纷判例。她细细搜寻与“和离后子嗣归属”相关的记录。案例不多,但其中一例引起了她的注意:某官员与妻和离,妻携幼女归宗。后官员以“妻家教养不当,恐误女终身”为由诉请夺回抚养,官府最终判“从母”,理由之一是“女幼,且其母生产和离之时,父未在场亦无异议,可见当时已默许”。
生产和离之时,父未在场亦无异议……
苏照晚的心猛地一跳。
谢澈出生那日,谢韫之在哪里?
记忆清晰而冰冷地浮现。她历经剧痛生下阿澈,精疲力竭,汗水浸透鬓发。产房内血腥气尚未散去,她强撑着问:“老爷呢?” 周妈妈脸色难看,支吾半晌才道:“柳姨娘那边……说是心口疼,老爷去看了……”
彼时她心灰意冷,连愤怒的力气都没有。如今想来,这何尝不是一把可以利用的刀?
若在公堂之上,她能证明,在嫡子出生、妻子最需要支持的关键时刻,身为父亲的谢韫之却因妾室“心口疼”而缺席,事后也无任何补偿关怀之举,这难道不是“父职有亏”?这难道不能佐证,孩子跟随这样将妾室置于妻儿之上的父亲,远不如跟随历尽艰辛生下他、并一直悉心照顾他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