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锦添每天早上六点准时醒来。
不是因为闹钟,而是因为胃。他的胃像一台精准的闹钟,每天清晨都会用一阵轻微的绞痛把他叫醒。他躺在床上,等那阵疼痛过去,然后起床,洗脸,刷牙,给奶奶做早饭。
早饭通常是白粥和一碟小菜。奶奶牙口不好,喜欢吃软烂的东西。幸锦添把粥熬得稠稠的,盛到碗里,端到奶奶床头。
“奶奶,吃饭了。”
奶奶还没醒,呼吸很轻很慢。幸锦添蹲下来,看了她一会儿,确认她的胸口还在起伏,才放下心来。
他把粥放在床头柜上,留了一张纸条:“奶奶,粥在柜子上,我去画画了,中午回来。爱你的添添。”
他背上背包,出了门。
四月的荷昼城,早晨的空气凉丝丝的,带着露水的味道。
幸锦添沿着河滨公园的小路慢慢走,路过那片蔷薇花墙时停了一下。今天的花比昨天多了几朵,有一朵白色的开在最低的枝条上,花瓣上还挂着露珠。
他蹲下来,用手机拍了一张照片。
他不太会用手机拍照——他只有一部老旧的智能手机,是奶奶用攒了很久的钱给他买的二手货,屏幕上有两道裂纹,后盖用透明胶带粘着。
但他很喜欢拍照,拍花,拍树,拍天上的云,拍路边的小猫小狗。他想着,等以后有了钱,要买一台相机,拍很多很多照片,然后把它们贴满房间的墙。
他继续往前走,走到那条长椅前,坐下来,掏出素描本。
今天要画的是蔷薇花墙。
他刚画了几笔,就听见一阵脚步声。很重的脚步声,踩在石板路上咚咚响,不像是在走路,倒像是在和地面较劲。
他抬起头。
一个高个子男生正从路的另一头走过来。那人大约二十四五岁,穿着一件卡其色外套,背着一个巨大的摄影包,手里举着一台相机,一边走一边对着四周拍照。
这个男生头发有点长,被风吹得乱七八糟,脸上却带着一种很明亮的、像是刚刚睡醒的愉快表情。
常清风也看见了他。
准确地说,是透过取景器看见的。
他正在拍蔷薇花墙,镜头里突然闯进一个人——一个坐在长椅上的男孩,膝盖上摊着一个素描本,手里握着一支铅笔,正抬着头看向他这边。
晨光从侧面打过来,照亮了男孩的半张脸,另外半张隐在阴影里。这个画面有一种奇妙的失衡感——光与影、动与静、拿着相机的他和握着铅笔的他。
这一次,常清风按下了快门。
咔嚓。
快门的声音在安静的早晨格外清晰。
幸锦添愣了一下,然后有些慌张地低下头,假装继续画画。但他的耳尖红了——他能感觉到热度从耳垂一路烧到耳廓。
常清风走了过来。
“嘿,”他在长椅旁边站定,声音很轻快,像是在和一个老朋友打招呼,“你在画画?”
幸锦添点了点头,没有抬头。
“画的是什么?”
“……花。”
“我能看看吗?”
幸锦添犹豫了一下,把素描本递过去。他有些紧张——他很少给别人看自己的画,总觉得画得不够好。奶奶说好看,但奶奶看什么都好看。
常清风接过素描本,翻到最新的一页。
蔷薇花墙。
铅笔素描,线条不算精细,但有一种很舒服的呼吸感。花瓣的边缘处理得很柔软,像是被风吹过一样微微卷曲。花墙上方的天空留了白,没有画满,反而给人一种天很空、云很轻的感觉。
“画得真好。”常清风说。
他可不是在客套。
他见过很多画——给杂志拍专题的时候,采访过不少画家和插画师。但这幅小小的素描有一种打动他的东西,一种很安静的、不张扬的力量。就像画这幅画的人一样,安安静静地坐在长椅上,像一株植物,不声不响地开着自己的花。
“谢谢。”幸锦添的声音很小,小得像蚊子哼。
“我叫常清风。”常清风在他旁边坐下来,伸出右手,“常——经常的常,清风的清风。”
幸锦添看着那只手。手指很长,指节分明,虎口处有厚厚的茧——那是长年握相机磨出来的。指甲修剪得很短,干干净净的。
他握了上去。
“幸锦添。”
“幸锦添?”常清风念了一遍,“好名字。锦上添花的锦添?”
“嗯。”
“真好听。比我的名字好听。常清风,听起来像武侠小说里的配角,那种一出场就被人打败的。”
幸锦添忍不住笑了一下。很快又收住了,像是觉得不应该这么容易就被逗笑。
“你笑了,”常清风指着他说,“你笑起来很好看,应该多笑。”
幸锦添的耳尖更红了。他把素描本拿回来,低着头继续画画,但手里的铅笔明显比刚才抖了一些。
“你是荷昼城本地人?”常清风问,完全没有要离开的意思。
“嗯。”
“本地人。太好了,我刚到荷昼城,对这里完全不熟。你能不能给我介绍一下,哪里有好吃的?”
幸锦添想了想,说:“东街有一家馄饨店,开了三十年了,很好吃。”
“馄饨!我正饿着呢。你吃了吗?”
“吃了。”
“吃的什么?”
“……白粥。”
“白粥?”常清风的表情像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四月春天的早晨,你就吃白粥?走走走,我请你吃馄饨。就当是——就当是你给我当导游的报酬。”
“不用——”
“走吧走吧。”常清风已经站了起来,伸手去拉他。他的手掌很大,很温暖,把幸锦添瘦小的手整个包住了。
幸锦添被拉了起来,踉跄了一下——坐得太久,腿有些麻。常清风眼疾手快地扶住他的胳膊。
“没事吧?”
“没事……腿麻了。”
常清风没有松手,一直扶着他,等那阵麻劲儿过去。幸锦添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很淡的洗衣液香味,混着一点汗味和胶片相机特有的化学制剂的味道。不是难闻的气味,反而有一种奇异的安心感。
“好了,不麻了。”幸锦添小声说。
常清风松开手,冲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亮,像四月的阳光。
幸锦添低下头,看着自己的鞋尖。那是一双旧帆布鞋,鞋头磨得发白,左脚的大拇指处有一个小洞。
“走吧,”常清风说,“去吃馄饨。”
东街的“张记馄饨”确实开了三十年了。店面不大,只有六张桌子,墙上贴着发黄的菜单和几张褪色的福字。
老板张叔是个五十多岁的胖子,站在锅台后面,一手端碗一手拿勺,动作利落得像在表演。
“两碗馄饨,大碗的!”常清风一进门就喊。
“好嘞!”
幸锦添拉了拉他的袖子,小声说:“我吃小碗就行。”
“大碗,”常清风对张叔重复了一遍,然后转头对幸锦添说,“你太瘦了,多吃点。”
馄饨端上来了。汤底是猪骨熬的,泛着乳白色,上面飘着葱花和虾皮。馄饨皮薄得透明,能看见里面粉红色的肉馅。每一碗里还有几片紫菜和一小撮蛋丝。
常清风吃了一口,眼睛亮了。
“好吃!”他含糊不清地说,嘴里还含着半个馄饨,“这个汤——绝了。”
幸锦添看着他吃,忍不住又笑了。这个人吃东西的样子好认真,像在完成一件很重要的任务。每一口都要嚼很多下,然后眯起眼睛,露出一种很满足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