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我正骂骂咧咧地把她带回家,那个酒鬼父亲正躺在沙发上呼呼大睡,我把他翻了个面,确保他不会被自己的呕吐物呛死,这大概是我从他那里继承的最有用的技能,知道一个人喝到什么程度会死,喝到什么程度只是睡死。
然后把我唯一一条没破洞的毯子扔给她。
她裹着毯子蜷在衣柜里,那是个老式的嵌入式衣柜,门合页生了锈,每次打开都会发出一声让人头皮发麻的嘎吱声。
在父亲发酒疯打人的时候,那是最安全的地方,第二安全的地方是床底下。
她那双黑眼睛还是盯着我看,好像只要她移开视线,我就会消失。我被她盯得浑身不自在,但我不讨厌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
一个什么都不记得、连名字都没有的小丫头,把我当成了整个世界里唯一可以抓住的锚。
这个认知让我既得意又心虚——得意是我居然也能当锚,心虚是这根锚自己还在海上漂着。
过了几天我带她去了圣玛丽孤儿院。那地方不怎么样,我知道,但至少有屋顶,有床,有食物。
我送她进孤儿院那天,哥谭难得出了太阳。
那扇门关上之后我在门口站了很久。
我以为孤儿院比街头安全,以为那里至少有张床,有口热饭。
我错了,我他妈错得离谱。
后来就是蝙蝠车轮胎的事,对,就是我偷蝙蝠车轮胎的那个晚上。
原本想的最多被打一顿,或者被关进警察局然后因为没有钱交保释金又被踢出来——蝙蝠侠打断了这个因果链条。
没想到那个穿着蝙蝠装的黑漆漆的家伙把我送进了寄宿学校,再后来我发现那学校是个贼窝,再再后来我帮他端了那个贼窝,然后他成了我的监护人。
这大概是我这辈子最诡异的职业转折——从偷蝙蝠侠轮胎的街头混混,变成了蝙蝠侠的助手。
我答应过她我会回来,我失约了。
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试过从犯罪现场推测一个人的下落,那感觉就像在拼一副没有完成图的拼图,而且拼图的每一块都在滴血。
她在企鹅人手里,我的潘妮,被企鹅人当成了一把刀,他们叫她幽灵。
卡丽没救回来,她也消失了。
我站在走廊里,拳头砸在墙上,指节流血,该死的小丑!
如果我当时没失约,如果我在她被发现之前就带她走,如果我从一开始就没有把她送进那个孤儿院——这些“如果”像一堆永远烧不完的湿柴,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冒烟。
这半年来我翻遍了哥谭每一个她可能去的地方,我想去找她。她曾经执行任务的地方,曾经与我擦肩而过而我却没有认出她的地方。
我从来没想过会为一只麻雀哭。
在我得知她的位置时,我以最快速度驶向那座学校。
离学院还有几公里,在加油站处。
汽油味和沥青路面上蒸腾的热浪混在一起,我踹了一脚摩托车的轮胎——没踹坏,蝙蝠侠的装备太他妈结实了——然后原地沉默了几分钟。
布鲁斯说过的话在脑子里转了一圈。他说她背后隐藏的痛苦,她的离开是选择,不是失踪。
我的突然出现可能会扰乱她好不容易获得的平静。
那种平静是什么样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那是她过去几年里从来没有过的东西。
如果她正在某片湖边安静地坐着,或者在某个书架上翻一本书,或者在阳光下什么都不做——就只是晒太阳,像一只真正的猫那样——我有什么资格去打破那一切?
我骂了一句脏话,回哥谭。
她知道我在哪,她知道怎么找到我。
如果她想见我,她会来。
如果她不想,我去也没用。
我会等她,哪怕再等三年,再等十年,哪怕她在某个地方重新开始,选择忘记哥谭的一切——包括我。
我可以接受那个,我不想接受,但我可以接受。只要她还活着,只要她偶尔还会用麻雀告诉我这一点,就够了。
我照常出任务,照常训练,照常在蝙蝠洞里对着那些照片发呆。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回来。
也许还需要很长一段时间,也许很快。
但她知道我在哪里,在那之前,我会守着哥谭,训练更努力,直到足以在她需要的时候不再让她独自承担一切。
不再让教堂里那种事重演。